商业银行发行的债券求偿权是否高于存款?

龚宇君 2019-12-21 19: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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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中国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1、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2、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3、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4、从事同业拆借;5、买卖、代理买卖外汇;6、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7、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等。按照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政府债券以外的证券业务和非银行金融业务。尽管各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名称、经营内容和重点各异,但就其经营的主要业务来说,一般均分为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以及表外业务。随着银行业国际化的发展,国内这些业务还可以延伸为国际业务。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第十二条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商业银行。
齐景杰2019-12-21 20: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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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券与存款都有规定的期限,到期后归还本金。3、都能够获得预期利息收益。债券和储蓄存款都可事先确定适用利率或计算方法,到期后取得规定的利息收入。金融债券-存款-储蓄。
    连伯才2019-12-21 20:36:54
  • 次级债券。次级债券里的“次级”仅指其求偿权“次级”,并不代表其信用等级一定“次级”;各种证券的求偿权优先顺序为一般债务>次级债务>优先股>普通股,求偿权优先级越高的证券,风险越低,期望收益也越低,反之亦然。机构往往基于自身情况,根据CAPM模型按一定比例配置资产,以均衡自身承担的风险和获取的收益。扩展资料:次级债券的发行主体在国内主要是各大商业银行,发行资金用于补充资本充足率。由于包括增发和定向增发在内的股权融资方案,在制度上有相对较为严格的要求,商业银行往往不能在急需资本的特定时间恰好完全满足增发的条件;而资本充足率一旦不能满足巴塞尔协议,开始越来越频繁地为银行所采用。次级债券-清偿。
    齐文灿2019-12-21 20:05:05
  • 怎么可能呢,法律还要不要存在?存款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最优偿还的。债券属于银行的次级资本某种程度上就是借给银行的钱,而存款属于他人存在银行的钱。简单地说,银行发行一般金融债券,根本补充不了资本金——自己的负债,与储户存款一样,需要优先偿还,怎么能充当抵挡坏账损失的自有资本呢?只有发行特殊的次级债,才能勉强充数,当作非核心资本。1、次级债券,是指偿还次序优于公司股本权益、但低于公司一般债务的一种债务形式。次级”仅指其求偿权“次级”,并不代表其信用等级一定“次级”。求偿权优先顺序为:一般债务>次级债务>优先股>普通股,求偿权优先级越高的证券,风险越低,期望收益也越低。由于次级债的这种求偿次序特点,在银行破产清算时,可以用来抵挡一下普通债务,增加了普通债务的偿还度,可以勉强充作银行的“附属资本”。2、次级债券主要是商业银行用于补充资本充足率。由于股权融资要求严格,商业银行往往不能满足增发条件;而资本充足率一旦不能满足巴塞尔协议的要求混合资本工具和次级长期债券构成。按照次级债券的定义,除非银行破产或清算,次级债务不能用于弥补银行日常的经营损失,即在正常的情况下,次级债务不能用于冲销银行的坏账。因此,次级债不属于核心资本。4、核心占银行资本总额的50%以上。对于补充核心资本,只能采取正常的股权融资手段。
    樊承谋2019-12-21 19:55:20

相关问答

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在英、美等欧美国家,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归类于公司债券。在我国及日本等国家,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称为金融债券。金融债券能够较有效地解决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一般来说,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有三个来源,即吸收存款、向其他机构借款和发行债券。存款资金的特点之一,是在经济发生动荡的时候,易发生储户争相提款的现象,从而造成资金来源不稳定;向其他商业银行或中央银行借款所得的资金主要是短期资金,而金融机构往往需要进行一些期限较长的投融资,这样就出现了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在期限上的矛盾,发行金融债券比较有效地解决了这个矛盾。债券在到期之前一般不能提前兑换,只能在市场上转让,从而保证了所筹集资金的稳定性。同时,金融机构发行债券时可以灵活规定期限,比如为了一些长期项目投资,可以发行期限较长的债券。因此,发行金融债券可以使金融机构筹措到稳定且期限灵活的资金,从而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扩大长期投资业务。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一国经济中占有较特殊的地位,政府对它们的运营又有严格的监管,因此,金融债券的资信通常高于其他非金融机构债券,违约风险相对较小,具有较高的安全性。所以,金融债券的利率通常低于。般的企业债券,但高于风险更小的国债和银行储蓄存款利率。是负债业务,但和存款负债又有不同。金融债券可以用来作为资本,而存款不能。
次级债券,计入银行附属资本。由于资本金融资渠道的限制,中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普遍偏低,特别是在目前股市融资渠道不畅的情况下,对商业银行开放次级债券市场对于缓解中国商业银行资本不足、资本补充渠道单一的状况意义重大。但同样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次级债券除可助银行业提高资本充足率之外,还具有明显的市场约束功能。市场约束是《新巴塞尔协议》提出的新资本框架的三大支柱之一,主要是指存款人、债权人、银行股东和银行的交易对手等利益相关者会随时关注其利益所在银行的经营情况,并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采取一定的措施,影响与该银行有关的利率和资产价格,从而通过金融市场对该银行的经营产生约束作用。我们知道,次级债券在银行破产清算时,其获得偿付的顺序是相当靠后的,仅排在银行的权益之前,风险非常大;而作为债券,其持有人只能获得发行条件载明的固定利息和本金金额,虽然其利息可能高于同等发行条件的高级债券,但毕竟是相对固定的。也就是说,次级债券持有人不可能分享银行的超额收益,但却承担了较大的违约风险。次级债券的特性决定了其持有人会成为相对坚定的“银行看护者”,密切关注银行的风险状况,并通过市场机制对银行经营形成制约。一、次级债券能够通过一级市场激励银行控制风险。次级债券的发行定价是直接与银行的风险相联系的,如果债券市场的投资者认为银行处于高风险状态,其要求的次级债券发行的风险补偿也会提高,发行条件也要苛刻,银行必须为次级债券支付更高的利息才能保证对投资者有足够的吸引力,这对银行的总体负债成本是不利的。二、次级债券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客观上对银行起到一种约束作用。次级债券持有人在该债券存续期间,都有最强烈的动机随时监督该银行的风险状况,一旦其持有人认为银行风险超过他们可接受的程度,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抛售所持债券,该次级债券在市场上表现就很差,就会造成银行声誉的损失,使得该银行以后在市场中难于被投资者认同。这在客观上对银行也起到了一种约束作用。可见,在当前商业银行监管亟待加强的形势下,次级债券的市场约束作用将形成对中国商业银行监管的有力补充。但由于目前中国银行业的透明度不高,信息披露不规范;债券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发行量和交易量都没有形成规模;此外,国有独资银行缺乏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银行的管理者业缺乏有效的约束和激励,这些方面都有可能削弱次级债券的市场约束作用。
次级债券和次级债务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次级债券,是指偿还次序优于公司股本权益、但低于公司一般债务的一种债务形式。次级债务是指银行发行的,固定期限不低于5年,除非银行倒闭或清算,不用于弥补银行日常经营损失,且该项债务的索偿权排在存款和其他负债之后的商业银行长期债务。2、发行方式不同债券也是债务的一种,因此次级债务包括次级债券,不过一般的次级债都是特指经过相关部门审批过的,其“次级”地位有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监控,因此次级债券是最标准的次级债。3、融资方式不同次级债券是指在清偿顺序上排在存款和高级债券之后,优先股和普通股之前的债券品种。作为债券持有人只能获得发行条件载明的固定利息和本金金额,即次级债券的持有人不能分享银行的超额收益,但却承担了较大的违约风险。次级债务相对于上市银行前期喜欢发的可转债来说,后者属于股权融资,而前者属于债权融资。次级债不是通过证券市场来融资,而是向机构投资者定向募集资金,从而补充银行的资本金。次级债券的发行主体在国内主要是各大商业银行,发行资金用于补充资本充足率。扩展资料:次级债务主要特点1、限制较少、灵活性高:仅对次级债务机构投资者提出要求、借贷双方同意即可,不需要监管层审批、手续简便;没有规模上的明确限制;2、期限在3年以上,属于中长期融资工具;3、可以计入净资本,提升证券公司的资本充足水平和流动性,且由于净资本将是证券公司监管的核心指标,业务准入、融资等资格的获得都将直接取决于净资本。因此,借入次级债务不仅可以提升资金实力和改善证券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也将有助于证券公司的业务开拓。这些特点正好弥补了股权融资以及其他债权融资的不足,也将成为吸引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的主要动力。但短期来看,除少数几家优质证券公司外,证券公司的次级债务并不具备投资吸引力;长期来看,随着证券业投资价值的逐步提升,次级债务将成为中国证券公司重要的资金来源。次级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