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处理债权,关于债权的受让人身份资格有没有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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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化解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多年累积的巨额不良资产,防范金融风险,我国于1999年始设立了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人、债务人。在债权转让过程中,转让人与受让人先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然后通知债务人。这里就涉及到债权转让时点问题,即债权何时发生转让。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债权转让自债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时,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债权转让自履行通知义务之时。由于债权转让时点的确定性,导致在协议签订后通知前出现权利维护不当的风险。如果以协议生效日作为债权转让时点,则权利维护责任由受让人进行,但受让人的行为是否起到权利维护的效果,是否会招致债务人的抗辩,具有不确定性。同样如果由转让人来维护,同样会存在相似问题。实践中较为稳妥的做法是双方共同维护,并尽早进行通知。就此问题,希望尽早出台相应法律或司法解释予以明确。至于如何盈利,你应该明白了吧。
黎盛勇2019-12-21 21: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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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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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诉权与债权人基本一致。
齐晓春2019-12-21 23: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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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完全是意思自治。受让人是否审查债务人,是其权利,不是义务,但该权利可以放弃。就是说只要转让生效,债务人不得以未审查为由否定转让的效力。
黎益仕2019-12-21 20: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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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只需原来的债权人通知即可,自通知之日起生效,即原来的债权转让给了新的债权人,那么新的债权人享有了债权当然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以原告身份起诉了。
齐春怡2019-12-21 20: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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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是要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债权人部分债权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扩展资料债权转让的条件: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如果一方当事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转让无效。合同被撤销后,受让人已接受债务人清偿的,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原债权人。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第四种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依照《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其债权转让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合同法》第87条也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一般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自愿原则,但对于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不得随意转让,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转让无效。债权转让。
连伯煌2019-12-21 20: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