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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某投资者在2001年8月1日以102.20元的价格购入一手面值100元、票面利率为2.63%、7年期附息国债010010,那么这102.20元除了包含这面值为100元的债券本金的当日市价,还包含自2000年11月14日至2001年8月1日共260天1.87元的应计利息。全价=102.20元应计利息=2.63%×260×100/365=1.87元净价=102.20-2.63%×260÷365×100=100.33元在净价交易下,买卖双方都以国库券的净价进行报价,而交割价仍是全价,即净价加上应计利息才是实际的交割价。如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中国债券净价交易系统直接实行净价报价,同时显示债券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并以两项之和为债券买卖价格;结算系统直接实行净价结算,以债券成交价格与应计利息额之和为债券结算交割价格。
齐新洲2019-12-21 19: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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