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券是由国家发改委的财政部监管吗

辛小海 2019-12-21 2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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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发行需要承销商与发行人签订承销协议,通过省级发改委审核,报国家发改委会签。记忆中好像不用财政部会签。
齐景波2019-12-21 21: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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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这两个之间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托管单位不同。前者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选择托管,后者在中央结算公司办理总登记托管,在国家规定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分登记托管。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龚家萍2019-12-21 23:57:16
  • 选D3财政赤字对货币供应量影响取决于赤字弥补办法:第一,动用历年结余弥补赤字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取决于央行压缩的资产规模与财政动用历年结余规模的比较;第二,发行政府债券弥补赤字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取决于承购主体及资金来源;第三,向央行透支和借款,会引起货币供应量增加。
    龚峰文2019-12-21 22:36:18
  • 地方债就是国家财政部代发,而由地方政府负责管理、使用、偿还的债券。城投债是为城市基本设施建设发行的一种公司债券。地方债”,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是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它是作为地方政府筹措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而发行的,其收入列入地方政府预算,由地方政府安排调度。城投债是根据发行主体来界定的,涵盖了大部分企业债和少部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是相对于产业债而言的,主要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等的投资目的发行的。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其主业多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拓展资料:中国所谓地方债券,是相对国债而言,以地方政府为发债主体。不过中国债券业内也往往把地方企业发行的债券列为地方债券范畴。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许多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资金修路建桥,都曾经发行过地方债券。有的甚至是无息的,以支援国家建设的名义摊派给各单位,更有甚者就直接充当部分工资。但到了1993年,这一行为被国务院制止了,原因乃是对地方政府承付的兑现能力有所怀疑。此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城投债起源于上海。1992年,为支持浦东新区建设,中央决定给予上海五方面的配套资金筹措方式,其中之一是1992年—1995年每年发行5亿元浦东新区建设债券。1992年第一只城投债,规模为5亿元。2019年9月,安徽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该省首家发债成功,效法者遍布全省。地方债_城投债。
    车岩鑫2019-12-21 22:02:16
  • 2年期的附息债券,107指到期收益率7%。由公式推导来的。
    龚家跃2019-12-21 2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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