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回答
建筑工程审计核增、核减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具体核增、核减就是依据施工图纸、依据工程预算定额、依据国家价格政策、依据国家工程结算文件,与施工单位呈报的工程结算书中的相关项目对比后,产生的差额,即:施工单位呈报的工程结算书的数额大于“施工图纸”、“预算定额”、“价格政策”、“结算文件”都要削减,俗称“核减”,反之为“核增”,一般情况下都发生在一下部位:1,竣工图纸计算后的工程量假定是100个单位,而施工单位呈报的是120个单位,显然施工单位多报20个单位工程量,这就得削减20个工程量,即核减;2,预收定额里的构造柱单价是200元一个,而施工单位呈报的预算是框架柱单价230元一个显然施工单位多报30个单位工程量,这就得削减30个工程量,即核减;3,预算书里材料相互找差价的过程,例如:国家为了统一管理就把大综型材料做硬性规定,固定价格,钢筋每吨3000元、水泥每吨300元、木材每立方米2000元等,施工购进时不论价格高低一律执行本价,有的就不按照固定执行,独自心裁,又按照发票价格计算,如上述三项分别3500元、350元、2500元,审计时局单价这项还得削减,,重新计价;4,结算文件没有认真履行造成的削减,例如:施工单位的取费工程,取费文件明确规定,工程项目实施地点在不同地点的就执行不同税率,施工地点在市内的税率为直接费的3.481%、施工地点在县区的税率为直接费的3.35%、施工地点在乡镇的税率为直接费的3.22%、,有的施工单位预算部考虑施工地点,就是哪高执行哪个,结果还是削减上述实例都是核减处理,反之就是和增。
粱俊芳2019-12-21 21:21:30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