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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讲解里,确实属于非衍生金融工具。可转换"一般是指达到转换期间时,投资方可选择将债券金额按照约定的股票转换价格,折算成相应的股份数。标的物一般是发行公司或其子公司在二级市场流通的股票价格,从性质上看,我们可以认为这个转换权就是一个股票看涨期权,它的收益会受到绑定股票价格的波动而变化,因此是一个嵌入式的衍生工具在未来日期结算A、C都没有太大问题,主要是第二点。不要求初始净投资,通常指签订某项衍生工具合同时不需要支付现金,或现金支付只是相对很少的初始净投资。我们来画葫芦,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票转换权的标的物是某只股票的价格,在经济特征方面与主合同确实没有太密切的联系。但是,嵌入式衍生工具不具备独立性,期权的行使依赖于主合同的履行,也就是说一开始不花钱买债,你就不能享有相应的转换权利。因此,合同订立时,需要立刻兑现的债券成本,是整个混合工具的必要初始净投资,它没有”以小博大“的杠杆性,这或许是不把它列入衍生工具的一个重要原因。2. 收益补差可转换公司债券除了债券的利息收益外,还附加了股票买入期权的收益部分,所以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一般会低于普通债券的票面利率,有时甚至还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例如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发行的5年期“海马转债”,第一至五年的利率分别为1.5%、1.8%、2.2%、2.5%、2.7%,是当时银行同期利率的36%~43%。所以在制定准则时,编写组可能考虑股票转换权的受益是用于弥补债券利息收益的差额,是发行方融资利息费用的折价变形,整个工具的本质还是债券,因此划入了非衍生金融工具。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贺齐辉2019-12-21 19: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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