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社会力量办医的综合能力

齐慧君 2019-12-21 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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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1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全科医生的目标;并提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全科医生被称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对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有着重要作用,但是全科医生缺口达50万,解决全科医生人员短缺的问题,根本在于提升全科医生岗位的吸引力。此次意见提出,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工资水平与当地县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设立全科医生津贴。分析人士表示,举办全科诊所对社会力量来说具有吸引力,因为发展空间大,市场前景好,随着社会认可的提高,全科诊所的功能将得到更广泛的发挥,其影响和收入也会随之提高,收入来源扩大了,全科医生的薪酬水平能够提高,就会有比较好的吸引力。希望中国的医疗水平可以不断发展。
齐明松2019-12-21 20: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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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9〕96号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分充分认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重要性、正确把握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总体方向、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扎实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4部分。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新一届国务院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作出重大部署,明确要求在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利用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逐步多样化,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同时,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相比,不少领域的公共服务存在质量效率不高、规模不足和发展不平衡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政府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有效动员社会力量,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就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近年来,一些地方立足实际,积极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探索,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政策指导、经费保障、工作机制等方面积累了不少好的做法和经验。实践证明,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加快服务业发展、引导有效需求的重要途径,对于深化社会领域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增强公众参与意识,激发经济社会活力,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都具有重要意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不断创新和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二、正确把握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总体方向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财政部2019年1月24日。
    黎登想2019-12-21 23:55:05
  • 这有利于扩充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提高质量效率、培育教育增长点。我们要把握社会力量办学空间、机制的双重优势,健全法规体系,创新投入方式,完善捐资政策,大幅度提高社会资金投入教育的畅通化、便利化和专业化。社会力量办学已成为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全国共有民办学校15万余所,在校生4300余万人。同时,源于社会力量、依靠体制灵活、吸纳社会资金能力强,是民办学校的天然优势。可以预见未来一段时间,一是民办学校服务范围稳中有升,学校建设和内涵发展的预期快速攀升。二是公共财政投入教育的力度不会减少,同时公办教育发展的财力需求刚性很强,不少地方教育经费依旧短缺,仍需社会力量大显身手。三是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学龄人口比例将有所增长,仍需要民办教育继续为储备教育资源、增强教育服务供给能力作贡献。四是目前我国民办学校进入运营期后的办学资金来源主要靠学费,如民办高校学费约占运营收入的80%以上,而捐赠和学校自营收入所占比例很小。各类社会资金在教育领域的比重和重要作用,将会随着法规制度的完善、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加大。
    黎皇兴2019-12-21 21:18:48
  • 在大专职业技术院校开办老干部护理保健专业,加大老干部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这方面的实用人才缺口和需求很大。建议国家很有必要加以硏究和重视,并着眼于长远。六借助社会力量深化老干部服务管理是一个新的命题,需要建立强有力的协调机构。由于借助社会力量为老干部服务的经验还不够丰富,还没有形成社会共识和惯例机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服务力量并不均衡,社团组织尤其是民间服务较为薄弱;服务对象有所泛化,在联合社会资源组织的活动中老干部与社会老人合流共同成为服务对象,服务需求还需区别;服务机构有待甄选,各单位服务能力参差,需市场进一轮筛选和实践的考验等,必须建立强有力的协调机抅。由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出任领导小组组长,由有关人丶财丶物和社会资源丶社会力量主管领导参加,组成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均设在各级老干部局。首要的是营造一种氛围。形成尊重老干部、爱护老干部的社会共识和集体认知,凝社会之力,充分调动社会各方资源为老干部服务的积极性。
    赵饮虹2019-12-21 20:55:27
  •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维护举办者、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力量办学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称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社会力量办学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的领导,将社会力量办学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四条国家对社会力量办学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第五条社会力量应当以举办实施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教育机构为重点。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教育机构作为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补充。国家严格控制社会力量举办高等教育机构。社会力量不得举办宗教学校和变相宗教学校。第六条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第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社会力量办学为名向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摊派教育费用。第八条国家保障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第九条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第十条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及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及其教师和学生平等的法律地位。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力量办学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有关的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第十二条对在社会力量办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第八章附则第五十七条社会力量举办不设立独立机构的培训活动,参照本条例执行。第五十八条境外的组织、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合作办学由国务院另行制定办法,不适用本条例。第五十九条本条例施行前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成立或者登记注册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可以继续保留。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应当补办办学许可证;其中不完全具备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的,应当在规定的限期内达到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第六十条本条例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自有关社会力量举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行政法规施行之日起施行。社会力量办学条件、审批程序1、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可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2、在本市范围内举办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钱,由学校加课,有名无实。
    黄盈椿2019-12-21 20: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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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中土地需要合理利用一、城乡统筹,合理用地中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城乡经济对建设用地需求量越来越大,在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也一项重大的历史任务。为此要在城市化进程中,以建设新农村为契机,将城市建设与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统筹兼顾,以城带乡、以工促农,促进城乡的和谐发展。1、深化农村体制改革,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完善有利于农民的征地制度,建立对失地农民的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力度,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完善农村生态补偿机制。2、严格规范工业集聚区用地。支持和鼓励工业项目向集聚区集中,工业集聚区用地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用地范围,规定规划用地范围和建设标准厂房区。严格执行用地定额标准,降低企业配套设施用地比例,推进工业项目建设向集约用地方向发展。3、进一步做好城市存量建设用地的盘活工作。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闲置两年以上的必须坚决收回。要按照用地控制指标,对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严格审核,严格把关,严格控制用地规模,杜绝新的用地浪费。4、积极引导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集约。在城乡建设中按比例预留基础设施用地,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压缩占用耕地规模,避让基本农田;严格执行各类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土地供应标准,推进城镇、农村的社会公共设施的集中建设,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实现集约用地的要求。5、加强都市村庄和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管理,有计划的启动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工作和都市村庄改造工作。二、编制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是城市建设的核心内容,为实现更为合理的城市发展格局,必须通过科学的土地利用规划,对城镇建设进行优化布局。1、依据区位理论对城市土地进行优化配置,使城市发展控制在理性边界内,避免盲目扩张城市外延型的土地粗放利用行为,限制城市占地规模,尤其是对耕地的占用,从总体上把握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通过规划调控和土地市场监控解决城市无序扩张,确保建立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前提的城市发展模式。2、在全国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时,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也应同时加强制定和修编。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立足于区域整体协调发展的全局,科学界定不同的城市定位和土地发展策略,编制好土地的控制规划,提出合理的发展策略、开发强度、区域功能、总量平衡和环境容量。3、提高城市现有区域土地利用最优化,通过改造老城区和已有设施,提高城市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在用地空间和非耕地上挖掘潜力,使闲置土地资源得到合理使用,创造可持续的,紧凑高效的城市发展模式。三、建立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现状评价指标体系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可以理解为在合理布局、优化用地结构的前提下,通过增加存量土地投入、提高土地利用强度、改善经营管理等途径,不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综合效益,并实现土地可持续发展的过程①。在当前城市化进程中,全国很多城市都过于追求设施全、马路宽、广场大等表面工夫,带来的是总规划面积大、城区无序扩张、低效利用、盲目发展、资源过耗等问题。因此,土地集约利用问题必须大力提倡和运用。为了准确和客观反映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应该根据影响因素类别,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科学合理地设置衡量指标,主要从投入强度、利用程度、产出效果和持续状况等方面筛选指标。在投入强度方面初选指标有:地均资产投入、地均财政支出、地均用电总量、地均基础设施投资、地均环保投资、地均从业人员、地均供水量和地均科教投入等;城市土地利用程度方面初选指标有:综合容积率、人口密度、住宅销售率、土地利用率、城市人口与用地增长弹性系数和建筑密度等;城市土地利用产出效果方面初选指标有:地均生产总值、地均财政收入、地均消费零售额、地均邮电业务和地均年二三产业产值等;而城市土地利用持续状况方面初选指标有:人均绿地面积、人均居住面积、人均道路面积、土地持续利用度、地均“三废”排放量和人均建设用地等。通对城市整体集约利用水平进行评价,这就要求我们根据评价结果,在城市土地开发利用中,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断增加单位面积土地的资金或资本投入,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程度,逐步改善投入产出效果和持续状况,从而达到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控制城市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目的,促使我国城市土地利用早日走上集约经营的正轨,以最终实现城市的优效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四、健全土地市场体系,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实现土地资源市场化是优化配置城市土地资源的根本途径,健全土地市场就是坚持把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结合起来,垄断土地出让市场,调控搞活土地转让市场。目前,在上海、杭州、深圳及重庆等城市,相继在土地资源市场化方面作出重大改革,建立了以政府主导、专业的土地收购储备机构进行实际操作的市场配置土地资源机制,通过市场化、资本化的运作模式,确保在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市场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1、有效垄断城市发展的土地供应,增强政府在土地管理及城市规划方面的宏观调控能力。实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城市用地必须由土地收购部门先行收购,然后进行整理、储备、出让,使所有城市发展所需的土地统一纳入储备机构,实现土地储备“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这种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重要手段,保证了土地“统一收购权”和“垄断供应权”,从而杜绝违法用地和非法买卖转让等现象。2、实现耕地的占补平衡。在城市建设用地、农村城镇化和产业化用地大量增加的情况下,土地储备机构在收购土地的同时,要保证经济建设与土地保护同时进行,既要储备整治土地,实现土地资产增值,又要围绕保护耕地,稳定粮田面积,加大土地的开发整理工作力度,达到建设与复垦结合,经营与储备同步的土地占补平衡目标。3、推进城市土地交易方式的转变,杜绝腐败现象。土地储备机构按照政府确定的土地收购价格公开进行收购,在整理以后,以“净地”、“熟地”向社会公开招标,增加竞争机制和透明度,减少土地出让中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避免寻租、设租机会的产生,也避免了土地资产的浪费和流失。4、为城市基础设施和文化事业项目建设累积雄厚的建设资金。土地储备机构通过收购储备土地,获得更多的土地增值收益,并形成土地资源—现金流—土地产品—收益—投资的良性资金循环链,为政府集聚大量的建设资金,为各项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文化事业项目建设工程提供雄厚的资金保障。5、支持城市产业发展和城市发展规划的实现。通过对土地进行统一收购储备,还可以为城市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发展战略规划的实现提供支撑。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学城等就是很好的证明。此外,还可以通过收购国有工业企业、学校等地块,既解决了这些单位搬迁所需的巨额资金,又保证了城市土地按规划功能开发。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一.合同债权须合法有效成为质押标的合同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首先,以不存在、无效的、已经消灭的合同债权设定质押,即为标的不能,质押无效。其次,存在法律瑕疵的债权亦不宜质押,如可变更、可撤销的债权。此类债权在被变更、撤销前,效力待定,有不可预测性,最终会给质权人带来风险。最后,诉讼时效已届满的债权不宜质押。此类债权中,质权人主张第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请求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担保的目的无法实现,因此不宜质押。二.合同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设定质押的合同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这是由质权最终实现的方式决定的。当主债务人违约,债权届时未得清偿时,债权人作为质权人就获得了出质债权的请求权,要求第三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此时,相当于出质债权的权利主体发生了变更,即质权人取得了出质债权之权利人的地位,成为第三债务人的债权人。这与债权转让并无二致。而依各国法律规定,不具可转让性的债权不得转让。1.在设定质押时,用于出质的合同债权已经发生或数额已确定。如果所约定用于质押的债权是否发生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或虽已发生但数额尚未确定,就可能影响被抵押担保债权的实现。因而,附条件的债权,在条件成就之前,债权尚未特定,不宜质押。2.指用于质押的债权所表征的财产是特定性的。债权所表征的财产不特定,在实现出质债权时,债权质权人无法就出质人的特定财产优先其他债权人而受偿。三.用于质押的合同债权须债务人不享有抗辩权或自愿放弃抗辩权这主要表现在基于“双务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双务合同”中,如果债权人行使债权以其自身先履行债务为前提条件时,债务人有先履行抗辩权;如果债权人行使债权以其自身同步履行债务为条件时,债务人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债务人行使这些抗辩权都将直接制约出质债权的处分,影响所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而,在双务合同中,债权人基于先履行或同时履行对等义务而享有的债权不宜成为质押的标的,但债务人自愿放弃抗辩权的则不在此限。对于债权人基于已履行自身义务且履行符合约定而产生的债权自是可以成为质押标的。因为在此种情况下,债务人已丧失抗辩权。
如何评价企业偿债能力?主要有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资本周转率、清算价值比率和利息支付倍数等。1、流动比率流动比率,表示每1元流动负债有多少流动资产作为偿还的保证。它反映公司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保障程度。公式: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一般情况下,该指标越大,表明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强。通常,该指标在200%左右较好。98年,沪深两市该指标平均值为200.20%。在运用该指标分析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时,还应结合存货的规模大小,周转速度、变现能力和变现价值等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如果某一公司虽然流动比率很高,但其存货规模大,周转速度慢,有可能造成存货变现能力弱,变现价值低,那么,该公司的实际短期偿债能力就要比指标反映的弱。例如,中国七砂0851流动比率达207.98%,反映了较强的偿债能力,但该公司存货期末余额高达1.06亿元,存货周转率为1.33次,这表明了该公司存货周转速度慢,变现能力相对较弱,会影响其变现价值,导致公司的实际短期偿债能力变弱,偿债风险增大。2、速动比率速动比率表示每1元流动负债有多少速动资产作为偿还的保证,进一步反映流动负债的保障程度。公式: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存货净额÷流动负债合计一般情况下,该指标越大,表明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越强,通常该指标在100%左右较好。98年沪深两市该指标平均值为153.54%。在运用该指标分析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时,应结合应收帐款的规模、周转速度和其他应收款的规模,以及它们的变现能力进行综合分析。如果某公司速动比率虽然很高,但应收帐款周转速度慢,且它与其他应收款的规模大,变现能力差,那么该公司较为真实的短期偿债能力要比该指标反映的差。由于预付帐款、待摊费用、其他流动资产等指标的变现能力差或无法变现,所以,如果这些指标规模过大,那么在运用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析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时,还应扣除这些项目的影响。3、现金比率现金比率,表示每1元流动负债有多少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作为偿还的保证,反映公司可用现金及变现方式清偿流动负债的能力。公式:现金比率=货币资金+短期投资÷流动负债合计该指标能真实地反映公司实际的短期偿债能力,该指标值越大,反映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越强。98年沪深两市该指标平均值为56.47%。例如,彩虹股份600707现金比率为24.24%,不算很好。但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176.79%和173.27%,且应收帐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1.94次和10.07次,说明该公司流动资产变现性较好,总体的短期偿债能力较强。4、资本周转率资本周转率,表示可变现的流动资产与长期负债的比例,反映公司清偿长期债务的能力。公式:资本周转率=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长期负债合计一般情况下,该指标值越大,表明公司近期的长期偿债能力越强,债权的安全性越好。由于长期负债的偿还期限长,所以,在运用该指标分析公司的长期偿债能力时,还应充分考虑公司未来的现金流入量,经营获利能力和盈利规模的大小。如果公司的资本周转率很高,但未来的发展前景不乐观,即未来可能的现金流入量少,经营获利能力弱,且盈利规模小,那么,公司实际的长期偿债能力将变弱。例如,龙电股份600726资本周转率为48.80%,与98年沪深两市平均水平10504.01%比较,指标值很小,而且该公司长期负债期末余额达到47700万元,规模较大,说明该公司长期偿债压力较大,但是该公司资产周转情况良好,连续三年总资产周转率达30%以上,而且获利能力和积累能力较强,连续三年净资产增长率为10.85%以上,连续三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和总资产利润率分别达17.42%以上和10.82%以上,从而在一定程度减轻了长期偿债压力。5、清算价值比率清算价值比率,表示企业有形资产与负债的比例,反映公司清偿全部债务的能力。公式:清算价值比率=资产总计-无形及递延资产合计÷负债合计一般情况下,该指标值越大,表明公司的综合偿债能力越强。98年沪深两市该指标平均值为309.76%%。由于有形资产的变现能力和变现价值受外部环境的影响较大且很难确定,所以运用该指标分析公司的综合偿债能力时,还需充分考虑有形资产的质量及市场需求情况。如果公司有形资产的变现能力差,变现价值低,那么公司的综合偿债能力就会受到影响。6、利息支付能力利息支付能力,表示息税前收益对利息费用的倍数,反映公司负债经营的财务风险程度。公式:利息支付能力=利润总额+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一般情况下,该指标值越大,表明公司偿付借款利息的能力越强,负债经营的财务风险就小。98年沪深两市该指标平均值为36.57%。由于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收支、汇兑损益、手续费等项目,且还存在资本化利息,所以在运用该指标分析利息偿付能力时,最好将财务费用调整为真实的利息净支出,这样反映公司的偿付利息能力最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