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数基金的优势是什么?

黄盛斌 2019-12-21 20:15:00

推荐回答

指数基金是以特定的指数为跟踪对象,基本上不会有暴雷的风险。
梅金香2019-12-21 21: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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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指数基金属于被动型基金,跟随指数运行,不会因为基金经理主观因素做出错误决策。
    黄白红2019-12-21 20:56:14
  • 中国股票市场牛短熊长,牛市时指数基金能获得较为可观的收益。
    龙巧妹2019-12-21 20:38:59
  • 指数基金不需要盯盘,对投资者来说省时省力。
    龙宝霞2019-12-21 20:21:30

相关问答

卖出的手续费是和你的持有天数有关的。持有天数为1-7天的手续费为0.025%持有天数30天及以上的不收取手续费。拓展资料:博时黄金的收益分配原则1、本基金场内份额及D类场外份额的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本基金I类场外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I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I类场外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主动申请选择具体的收益分配方式。但若本基金I类场外份额特定销售方式下仅采用某一收益分配方式且通过业务规则载明的,投资者对该销售方式的业务规则的接受则视为选择该销售方式业务规则所载明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者选择的分红方式的认定方法将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则为准;2、每一类别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3、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本基金I类场外份额的基金累计收益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收益率达到0.01%以上,本基金I类场外份额方可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本基金场内份额及D类场外份额的基金累计收益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收益率达到1%以上,本基金场内份额及D类场外份额方可进行收益分配;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I类场外份额可进行收益分配;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本基金I类场外份额收益可不分配。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场内份额及D类场外份额的收益分配每年至多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5%;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本基金场内份额及D类场外份额收益可不分配;5、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博时黄金—。
没有好与不好的。基金投资不论是投币资货基金,还是投资股票型基金,长期持有和短期操作永远都是一对矛盾体,如何使投资者既能够磨合这两个矛盾体,意义重大,而我们也将其看作是基金战术的“前瞻性”和“独立性”的磨合。基金战术的“前瞻性”,概言之,即前瞻选择长期投资的基金方向。投资者宜从基金公司、基金产品、基金经理入手,立足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视角分析--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基金战术的“独立性”,简言之,即独立判断短期交易的择时过程。投资者应以国内与国际宏观经济周期、供需与政策中观市场趋势、机构与散户微观投资情绪为纲,深度捕捉行业动量效应、动量反转,客观甄别市场运行趋势、运行轨迹--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而在抉择这两种战术的时候,不少人却会出现不一样的犹豫。首先是盲目主义者的短错长错。如果既不能做到短期准确择时的独立判断,又不能培养长期稳健选基的前瞻视野,只是道听途说、人云亦云、一拥而上盲目投资,那也许大幕尚未拉开就已经预见了故事的结局。从这个意义上讲,无需潮水退去后才知道谁在裸泳,大部分情况下,下海的时候就知道了。其次是机会主义者的短对长错。鼠目寸光,只顾短期投资过程的丁点收益;频繁交易,重择时而轻选基,基金投资股票化甚至权证化,无疑是基金投资者应当避免的投机态度。它不仅无助于个人取得稳定的相对收益,而且导致基民“绑架”基金经理的现象发生,并进而引起证券市场的急剧波动。其三是理想主义者的长对短对。既能保持长期选基方向上的前瞻性,又能实现短期择时过程中的独立性,在保证绝对收益的同时,还取得超额收益,这样的“类私募”理想状态可遇不可求,不是一个普通的基金投资者所能企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