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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债务承担的无因性实际上是指,无论第三人与债务人间存在何种关系,皆不影响第三人与债权人间的债务承担协议。换言之,即使第三人与债务人间的协议是无效或是可撤销的,也不能影响债务承担协议的效力。这是因为,债权人对债务人和第三人间关系的了解是有限的,为保障交易的安全,维护诚实信用的原则,法律设定了债务承担的无因性,以此保障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齐月利2019-12-21 20: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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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是要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债权人部分债权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扩展资料债权转让的条件: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如果一方当事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转让无效。合同被撤销后,受让人已接受债务人清偿的,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原债权人。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第四种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依照《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其债权转让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合同法》第87条也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一般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自愿原则,但对于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不得随意转让,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转让无效。债权转让。
齐文生2019-12-21 20: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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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3、债务转让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规定,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以下债务不能转让: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如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债务人亲自履行,不得转让。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3、不作为义务。4、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义务的,要注意:1、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2、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连乃祥2019-12-21 20: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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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以通过债权转让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那么,债权转让在什么条件下才能生效呢?哪些债权可以转让?哪些债权不可以转让?一、债权转让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其法律特征如下:第一、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由原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出让权利的主体是债权人;第二、债权转让的内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第三、债权转让,受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而权利相对义务的承载主体是原债务人;第四、债权转让成立,原债权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而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并生效,债务人对受让人履行债务。二、债权转移合同生效的条件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的转移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2、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移转接受人必须就债权转移有关事项及问题达成合意。3、所转移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移性。4、债权的转移必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始对其产生效力。5、债权的移转必须合乎法律和符合社会公德,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禁止利用债权的转移来牟取暴利。三、债权转移的效力1、债权由原债权人让与第三人后,原债权人脱离与原债的关系,第三人取代而转为债权人。2、当债权发生转移时,附从于其的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一并转移。3、原债权人应把有关债权的全部证明问转交给新债权人,债权证明文件包括债务人出具的借据、票据、合同文书、往来电话书信等。4、原债权人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的责任。四、哪些债权可以转让可转让的债权应为有效存在的债权。如果转让的债权不存在或无效或已经消灭,多数观点认为,转让合同因标的物不存在或者标的物不能而无效。但债权形成的前因行为的效力对债权转让合同不产生影响。如形成债权的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使债权不复存在,该结果虽然直接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目的的实现,但依通说,只要债权于其转让时是确定的,其转让即应许可。如果债权转让当时尚未形成,是否形成有待将来某一时刻的到来,或某一条件的成就,有观点认为这类债权亦不同于不存在的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可以肯定。合同处理;附条件的合同如将来条件不能成就,则转让的债权自始不存在,所以将附条件的合同作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处理为妥。其次,转让不得转让债权的,一般情况下,合同应按无效处理,但应区别不得转让债权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黄睿杰2019-12-21 20: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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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第八十二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第八十三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第八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所谓暇疵担保责任,是指法律规定委托人对拍卖物品所有权或处置权合法性及质量等承担的保证责任。委托人有义务保证本人对委托拍卖的物品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并保证其符合有关的质量要求。暇疵担保责任的具体内容由出卖人与拍卖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
齐晓君2019-12-21 19:5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