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偿还期

龚奇峰 2019-12-21 19:42:00

推荐回答

建设期的借款利息要予以资本化,计入资产价值,但具体偿还时间,要按照借款合同执行。
粱光强2019-12-21 20:54:42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项目贷款投资回收期是指贷款偿还期吧。贷款偿还期指在国家财政规定和项目具体财务条件下,以项目投产后可用于还款的资金,偿还国内贷款本金和建设期利息所用的时间。计算公式:贷款偿还期=偿清债务年份数-1+偿清债务当年应付本息/当年可由于偿债的资金总额盈亏平衡点BEP生产能力利用率的计算:年固定成本BEP生产能力利用率=—————————————————×100%年营业收入-年可变成本-年营业税金盈亏平衡点产量的计算:年固定总成本BEP产量=———————————————————————————×100%单位产品价格-单位产品可变成本-单位产品营业税金与附加。
    黄田青2019-12-21 20:37:08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是社会固定资产再生产的主要手段。通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活动,国民经济不断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建立新兴部门,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和生产力的地区分布,增强经济实力,为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创造物质条件。这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固定资产投资额是以货币表现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活动的工作量,它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比例关系和使用方向的综合性指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按经济类型可分为国有、集体、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港澳台商、其他等。按照管理渠道,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分为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四个部分。基本建设投资基本建设指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扩大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其综合范围为总投资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下同的基本建设项目。具体包括:1列入中央和各级地方本年基本建设计划的建设项目,以及虽未列入本年基本建设计划,但使用以前年度基建计划内结转投资包括利用基建库存设备材料在本年继续施工的建设项目;2本年基本建设计划内投资与更新改造计划内投资结合安排的新建项目和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达到大中型项目标准的扩建项目,以及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的全厂性迁建项目;3国有单位既未列入基建计划,也未列入更新改造计划的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恢复项目和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的全厂性迁建项目,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行政单位增建生活福利设施的项目。更新改造投资更新改造指企业、事业单位对原有设施进行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以及相应配套的工程和有关工作不包括大修理和维护工程。其综合范围为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更新改造项目。具体包括:1列入中央和各级地方本年更新改造计划的投资单位面积总和计算。住宅建筑面积指施工和竣工房屋建筑面积中供居住用的施工和竣工房屋建筑面积。施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竣工面积指在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正式移交使用单位的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竣工率指一定时期内房屋竣工面积占同期房屋施工面积的比率。它是从房屋建筑施工速度的角度反映投资效果和建筑业经济效益的指标。新增固定资产指通过投资活动所形成的新的固定资产价值,包括已经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工程价值和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及有关应摊入的费用。它是以价值形式表示的固定资产投资成果的综合性指标,可以综合反映不同时期、不同部门、不同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成果。建设项目投产率指一定时期内全部建成投入生产项目个数与同期正式施工项目个数的比率。它是从项目建设速度的角度反映投资效果的指标。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指一定时期新增固定资产与同期完成投资额的比率。它是反映各个时期固定资产动用速度,衡量建设过程中投资效果的一个综合性指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
    连书纳2019-12-21 20:19:23
  • 贷款偿还期是采用净现金流的概念,而贷款偿还期是指借款人从支用第一笔借款之日起到还清全部借款本息之日止的时间,两者没有必然联系,若可偿债来源不是借款人全部收入、折旧以及摊销则可能会发生投资回收期短于贷款偿还期。
    齐方洲2019-12-21 20:05:23
  • 计算如下:1、建设期固定资产投资银行借款利息:所以每年应偿还本息额为74。22万元。
    龚常勇2019-12-21 19:55:42

相关问答

不属于。固定资产,必须是有形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金额通常在2000以上的,一般包括机器设备,厂房,办公用品等,所以,无论是长期投资还是短期投资都不属于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要有两个条件: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2、寿命是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而长期投资不是有形的,这两个不属于同一会计准则。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主要包括持有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扩展资料:投资注意事项:1、投资前对风险进行大致的评估一下,看一看市场有多大的把握,要根据实际情况去投资。2、不要对风险性比较大的项目进行投资,虽然有些项目可能收益可观,但是风险很大,比如股票,基金,这些项目不是哪个人想投就能保证赚钱的。3、 在投资前不要听到一点小信息或听到一点小风声就马上行动,这样风险很大,一定要充分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不要被眼前的利益所迷倒。4、选择信誉好的合作伙伴,这样不但风险小而且两个的力量和智慧也比一个人大得多,每一个在相关的领域可能都有自己的专长,两个人或多个人合作,就会发挥各自的专长,发挥出核心的优势,联合起来看准市场进行投资,这样成功的几率就大得多。长期投资-长期投资决策-固定投资。
1、按照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不做会计处理,体现会计的谨慎性。另外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不做投资收益,于期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时,作投资收益。3、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时,没有计提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作营业外支出。扩展资料: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1、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3、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结算方法1、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增值税不能抵扣,2019年以后可以抵扣了,要直接计入成本。2、因为不能抵扣,所以要转出3、资产减值损失,如果资产不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带来的经济利益低于其帐面价值,那么该项资产就不能确认,或者不能再以原帐面价值予已确认,否则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也无法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其结果会导致企业资产虚增和利润虚增。因此企业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帐面价值时,表明资产发生减值,企业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把资产的帐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较高者确定。发生时,借方,资产减值损失,贷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生物性资产减值准备等等。资产减值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扩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也就说基础关系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欠条背后之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拒绝偿还债务时起算,此时是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同时,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及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也可理解为债务人拒绝偿还债务之日。当然,基础关系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欠条背后之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但是,在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基础关系中,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在其后出具欠条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认为:据你院报告称,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也就是说履行期限届满后出具欠条的行为可以认定债权人主张债权或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超过两年起诉就超过了诉讼时效。所以,欠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若产生欠条之基础关系可以明确履行期限,则诉讼时效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欠条未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如何计算-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