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需要走什么样的程序得注意些什么事项呢

米巧云 2019-12-21 2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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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必经流程:第一、股份改制2—3个月:发起人、剥离重组、三年业绩、验资注册、资产评估。第二、上市辅导12个月:三会制度、业务结构、四期报告、授课辅导、辅导验收。第三、发行材料制作1—3个月:招股说明书、券商推荐报告、证券发行推荐书、证券上市推荐书、项目可研报告、定价分析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第四、券商内核1—2周:现场调研、问题全文。
齐月华2019-12-21 21: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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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织实施改制方案改制过程应合法合规,改制方案的实施应确实按照已获得审批的方案及相关文件严格执行。
    赖鹏举2019-12-21 21:07:31
  • 1公司上市流程一改制阶段企业改制、发行上市牵涉的问题较为广泛复杂,一般在企业聘请的专业机构的协助下完成。企业首先要确定券商,在券商的协助下尽早选定其他中介机构。股票改制所涉及的主要中介机构有: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1各有关机构的工作内容拟改制公司拟改制企业一般要成立改制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统筹,小全文。
    齐景坤2019-12-21 21:02:41
  • 一、准备阶段企业充分进行改制宣传,使企业全体职工对改制达成共识,初步完成改制方案,到工商部门对改制企业名称进行预先核准。二、进行产权界定到区经委企业科办理产权界定手续八、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进行审批审批时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主管上级提出的改制申请2.上级主管单位的批复3.产权界定申报表4.资产评估报告书5.企业的改制方案6.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7.改制后新企业的企业章程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改制验资报告九、到工商局进行企业改制登记。
    黄皋芳2019-12-21 20:58:05

相关问答

是指破产程序启动前对破产企业所成立的,并且只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受偿的债权。破产债权,是债权人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只有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受偿的债权。破产债权的特征?破产债权基于破产程序开始前的原因成立。破产债权是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无财产担保的不享受优先受偿的请求权。破产债权必须依法申报和确认,并通过破产清算程序按比例受偿。破产财产的分配: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劳动债权;2.破产人欠缴的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范围编辑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例如,甲企业在破产前向乙企业借款10万,那么乙企业对甲企业有10万元债权,当甲企业经过破产后剩余资产,且有担保方放弃这部分资产,或者这部分资产不足担保方的担保额,这部分资产就是乙企业主张的破产债权。各国破产法中均规定有抵消权制度。基本含义为:在破产案件受理时,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人同时负有债务的,不论其债权同所负债务种类是否相同,也不论其债权是否已经到清偿期,破产债权人均有权不依破产程序以自己所享有的破产债权与所负债务进行抵消。
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债务人提出申请的,应写明企业法人的全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不写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分别写明各自的基本情况,债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单位的全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债权人是公民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被申请人为债务人,应写明其基本情况。3请求事项。债务人申请的,则写“请裁定宣告申请人破产还债”;债权人申请的,则写“请裁定宣告被申请人破产还债”。正文1事实。债务人申请破产还债的,则应当写明:①企业情况。应写明企业性质,何时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和登记核准号,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数额,经营的范围和方式,产品的名称、规格,职工人数等。②经营情况。简叙经营生产情况,何时开始亏损,亏损情况,原因是什么,采取过何种扭亏转盈的措施,效果如何等。③欠债情况。要写明主要债权债务关系形成的情况,共欠债多少元,所欠债务是否到了偿还的期限;拖欠税务机关税款多少元,亏欠本企业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等各多少元,内外共欠债多少元,企业所欠债款与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相比,前者数额已相当或超过了后者的数额。④破产还债,已征得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部门的同意。列举证据,债务人申请破产还债的,应当提供的材料有:企业亏损情况的说明、会计报表、企业财产状况明细表和有形财产的处所:债权清册和债务清册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名单、住所、开户银行、债权债务发生的时间、债权债务数额,有无争议等;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政府部门同意其申请破产的意见;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债权人申请破产还债的,事实部分则应当写明:①债权债务形成情况。应当写明何时何地因为什么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债权是什么性质,数额多少,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具体情况如何,债权是否到了履行期限等。②讨债情况。债权人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进行讨债,结果怎样。根据掌握的资料,说明债务人亏损严重,资不抵债,已符合法定破产还债条件。 列举说明,债权人申请破产还债的,应当提供的材料有:债权发生事实的有关证据;债权性质、数额的证明材料;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供证据;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等等。2理由部分:一是依事论理,一是依法论理。债务人制作的申请书,理由部分应说明事实已充分证明企业亏损严重,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具备了法定破产条件;若不采取破产措施,则企业亏损日益严重,将使国家、集体、企业以及债权人等受到更大的损失等等;并援引我国《民事诉讼法》或《破产法》有关条款作法律根据,最后再说明一下,申请破产已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同意。债权人制作的申请书,理由部分,也应说明事实已证明被申请人经营亏损严重,资不抵债,具备了破产还债的条件,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使债权人免遭更大的损失,不至于一无所获,请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被申请人破产还债等等。尾部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2申请人签名、盖章。3申请时间。破产申请书范本申请人:某市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某市XXXXX路185号。法定代表人:XXX,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某某某,某律师。请求事项:申请某市XXXX有限公司破产。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系一家民营有限责任公司,xxxx年x月在某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是服装、针织内衣的加工。申请人因经营不善,到目前为止,已严重资不抵债。截至2004年3月31日,申请人帐面资产总额为3,980,279.81元,负债总额为8,619,961.43元。在公司的应付帐款或借款中,绝大部分为到期债务,包括中国银行某分行的贷款145万元,公司已连续很长时间无法偿还。以上情况有申请人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资产清册可以证明。根据《民事诉讼法》199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破产申请,请求依法裁定申请人破产还债。此致某市人民法院申请人盖章:xxxx年x月xx日在线咨询官方网站向TA提问。
企业在合并报表层面确认递延所得税能反映有什么价值的信息?首先,我们来了解下,递延所得税资产是怎么产生的。简单来说,之所以会有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就是因为会计核算的营业利润与税务核算的营业利润之间有差异。当税务核算出的利润,高于会计核算出的金额,那么企业就要多交税,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当税务核算出的金额,低于会计核算出的金额,那么企业就会少交税,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为什么公司会计和税务局算出来的利润不一样呢?在这里,我要给你介绍另外一个重要概念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表内,某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在这里,我们要注意厘清两个概念,一个叫「账面价值」,一个叫「计税基础」。其中,账面价值是按照「会计准则」来确定的,而「计税基础」是根据税法来确定的。这就是,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而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原因。但是,你一定要注意的是:从长久来看,一家企业交给税务局的所得税总额不会发生变化。递延的产生,只会导致企业早交税或者晚交税,但是不可能不交税。一般来说,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两种:一种是,预提了费用。这时候,账面资产就会小于计税基础。从会计的角度来看,就会多缴所得税,这部分多缴的税就会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另外一种是,公司发生了亏损。税法规定,亏损的公司不用缴税。而且,如果公司未来盈利了,还可以用这部分的亏损来弥补盈利,抵扣所得税。等到弥补完亏损之后,还有盈利的部分才需要交纳所得税。一般来说,只有当公司对未来的盈利非常有信心的时候,才可以把亏损抵税的部分,在资产负债表上记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在利润表上记为负的「所得税费用」。这个负的「所得税费用」,看起来就好像是企业不仅不用交税,还要让税务局倒贴税一样。实际上,这只是一种会计表达方式,绝不可能发生税务局给企业交税的情况。比如,如果一个企业亏损了100万,按道理来说可以抵25万的所得税。虽然,还不知道未来5年内能不能盈利,但是为了让利润表好看一些,就可以把这个所得税费用记为-25万。那么,在资产负债表上就会多出25万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企业的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一、应当征税的收入:1.销售货物收入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2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5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6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7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8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价格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9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10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11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商品的,其赠品不属于捐赠,应按各项商品的价格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收入,其商品价格应以公允价格计算。2.提供劳务收入1安装费应根据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对商品销售附带安装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2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3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1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2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5.利息收入1利息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2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6.租金收入1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8.接受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9.其他收入1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2企业发生债务重组,应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确认收入的实现。二、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1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缴纳的不符合前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3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2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3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取得的“财政补助收入”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具体包括: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2除《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