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中有两条,一是可转债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黄烈生 2019-12-21 2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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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资本公积或留存损益。再者,发行可转换债券旨在把债券换成股票,发行股票与转换债券两种为完整的一笔交易,而非两笔分别独立的交易,转换时不应确认损益。在市价法下,换得股票的价值基础是其市价或被转换债券的市价中较可靠者,并确认转换损益。采用市价法的理由是,债券转换成股票是公司重要股票活动,且市价相当可靠,根据相关性和可靠性这两个信息质量要求,应单独确认转换损益。再者,采用市价法,股东权益的确认也符合历史成本原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可转换债券。
边凌雁2019-12-22 00: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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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转债的玩儿法里面,有三个有意思的东西:回售、赎回和向下修正转股价。我们以将来投资者面临的两种情况,即熊市和牛市,来分别说明一下这三个东西。我们假定转股价格是100元/股。第一种情况:投资者持有可转债后,遇到了大牛市,股价涨到130元。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立即转股可以取得不错的收益,因此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立即转股。作为发行可转债的最直接初衷,上市公司可以不用还钱了,非常满意。不过,还有少部分投资者更加贪婪,期待着股价能够上涨到150元,届时再转股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因此,这部分投资者选择继续持有债券等待。这个时候的上市公司就有些着急了,我的本意可是希望你在股价高于转股价的时候转股,你怎么能一直拖着不转呢,太贪心了吧?于是,就该咱们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登场了。比如,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达到这个条件呢,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注意哦,是以面值加利息的价格赎回,比起在130元的时候就转股,那收益可就低多了。正是有了这个条款,投资者得权衡一下,合适的时候就收手,赶紧转股得了。第二种情况:投资者持有可转债后,遇到了大熊市,股价跌到80元。在这种情况下,理性的投资者都不会转股,因为没有会选择以100元买进去再以80元卖出去。如果上市公司的股价一直跌,那么可能一直等到到期,上市公司急了,因为他们马上就要还钱了,而上市公司发可转债的初衷是什么来着?不想还钱啊!这个时候就该向下修正条款登场了。上市公司选择在这个时候把转股价下调,比如从原来的100元/股下调到85元/股,这样的话,将来某个时候股价一旦超过85元,投资者就想着赶紧转股算了,因为持有债券到期的利息实在是太低了。关于这里的向下修正条款需要说明的是,它只是上市公司的权利,而不是义务,也就是说,在上面我们分析的情况中,有没有可能上市公司选择不行使这个权利呢?可能。在熊市里面,公司的股价持续下跌,如果我随着市场走势一直向下修正转股价格,那么未来这些可转债的投资者可能在一个非常低的价格进行转股,比如20元/股,这可不是贱卖自己吗?有哪个上市公司愿意以这么低的成本进行融资呢?因此,这些上市公司一直不修订转股价格,任凭股价跌至30元、20元甚至更低,转股价格依然维持在100元/股,投资着们只能选择持有至到期了,利息可是非常低的。这个时候就该有条件回售条款登场了。鉴于可转债能够以极低的利率在市场上通行,就是因为它的一部分价值来源于转股,相当于一份期权,所以为了吸引投资者,上市公司可以设置有条件回售条款,当上市公司股价格低于转股价的特定比例时,投资者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上市公司。虽然回购价格也是面值加利息,但是投资者就不用等到债券到期了。以上。
    黄百渠2019-12-21 23:56:12
  • 发行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还应当符合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除符合公开发行债券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的规定包括: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等。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上市公司改变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所附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6个月起方可行权,行权期间为存续期限届满前的一段期间,或者是存续期限内的特定交易日。实施办法》对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的情形也做出明确规定,主要是最近三年内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一次募集资金被擅自改变用途而未按规定加以纠正;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运作不规范并产生严重后果的;成长性差,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等。
    连仙枝2019-12-21 21:20:31
  • 发行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还应当符合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除符合公开发行债券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的规定包括: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等。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上市公司改变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连俊彦2019-12-21 21:02:10
  • 谢邀。什么是可转债?首先,上市公司经营体量那么大的话,总是要借钱的。他们借钱的方式很多的,可转债就是其中之一。通过发债券的形式,让投资者购买,然后你持有了债券,上市公司就欠你钱了。有借总有还的,那,上市公司怎么还钱呢?两种!第一种,到期还钱,还本付息。第二种,上市半年后,进入转股期,你可以选择拿手上的债换成上市公司的股票。这里,就是可转债奇妙的地方,既可以是债,也可以是股,所以人家全名就叫可转换公司债券,意思就是可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为什么说可转债100%保本?首先我们讲到了可转债本身就是债。债是什么呢?上市公司欠你钱,就是得还钱。还不出来?不存在的!公司卖了都得把钱还了。具体来说,主要还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能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公司,资质都很好,是证监会认证过有还债能力的。听听条件就知道有多严格啦:这个上市公司必须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负债率要合理。可转债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另一方面是,不还钱对上市公司来说真的是得不偿失。人家并不缺这个几个亿,如果不还的话,公司上百亿上千亿的市值难道要打水漂了么。中国发行可转债这么多年了,事实证明是百分百保本的。可转债怎么挣钱呢?虽然说可转债是债,是保本的,但是很多投资者应该看不上这个每年1个点2个点这种毛毛雨利息,还不如去买国债是吧,放银行存个定期都比这个高。但是可转债是实打实能挣到钱的。我们来举个例子,大家都知道光大银行是吧,他在2019年发行了300亿可转债,大家可以搜一下,叫做光大转债。可转债的面值都一样,100一张,1000元起买。这里大家就要理解一下可转债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叫做转股价。转股价什么意思呢,就是光大银行给出的一个价格,持有可转债的投资者是可以通过这个转股价来转换成股票的。打个比方,转股价是4块钱,你面值100块起一张的债就可以换成25只股票,如果股票涨到了5块钱,那你就立马赚了25块钱了对不对。但是如果遇到熊市,股票一直跌,跌到3块钱了怎么办。上市公司这个时候就会出一个大杀器,叫做下调转股价。他可以把转股价下调到4块钱,那你一张可转债能换成25只股票,最后还是能够赚到50块钱!可转债是中国特色主义可转债,的确是能让投资者安心睡觉的。这是为什么呢?第一点,我们的可转债利息平均1.6%以上,5-6年就到期了。不像老美的可转债动辄二三十年,还没有利息。第二点,我们回售价也高,通常你什么都不干,到期也有5个点好拿。老美呢,当年卖多少,到期就多少买回来。第三点,咱们可转债的溢价率比较低,这个意思,直白一点呢,就是套利空间比较大。第四点,转股价下调这件事情非常容易触发,股票跌了,转股价就很有可能下调,这一下调,可转债的抗跌性就杠杠的了。不像老美这些资本主义市场,修正下调转股价大部分靠自己的良心发现。那可转债就没风险了吗?这里要注意的是,一张可转债的面值是100块钱,你要是90块钱买的,那肯定保本没有任何问题,但是你要是180追高进的,这时候的风险就跟正股涨跌一样啦。想要了解更多的话,可以关注一下本座AI可转债。
    龚常勇2019-12-21 20:57:30
  • 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债券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由此我们可以认为,可转债的违约风险整体而言要低于债券市场的平均水平。当然,过去的数据不代表未来。只要时间够长,就一定会有坏事发生。香港某家食品行业的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由于到期时付不出利息,其价格跌到了30元以下!希望读者明白,在沪市和深市,可转债不败只是一个历史现象,而非客观规律!票面利率通常,可转债的票面利率会比普通债券低很多,这是由于可转债附带了期权价值的缘故。而且,可转债的利息通常不是每年等额派发的,存续期内,每年的票面利率往往是逐年递增的。以三一重工发行的「三一转债」为例,其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6%、第六年2.0%。
    桑青青2019-12-21 20: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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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第四条 发行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第五条 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应重点核查发行人的以下事项,并在推荐函和核查意见中予以说明:1、在最近三年特别在最近一年是否以现金分红,现金分红占公司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以及公司董事会对红利分配情况的解释;2、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3、是否有足够的现金偿还到期债务的计划安排;4、主营业务是否突出。是否在所处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表现出较强的成长性,并在可预见的将来有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5、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具有较好的预期投资回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与原募集计划一致。如果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其变更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类上市公司除外;6、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健全。近三年运作是否规范,公司章程及其修改是否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近三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及重大决策是否存在重大不规范行为,发行人管理层最近三年是否稳定;7、发行人是否独立运营。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及机构等方面是否独立,是否具有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属于生产经营类企业的,是否具有独立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8、是否存在发行人资产被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是否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9、发行人最近一年内是否有重大资产重组、重大增减资本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10、发行人近三年信息披露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受到处罚的情形;1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六条 发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其发行申请:1、最近三年内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2、最近一次募集资金被擅自改变用途而未按规定加以纠正的;3、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4、公司运作不规范并产生严重后果的;5、成长性差,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扩展资料《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第七条 发行人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包括发行规模、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原则、债券利率、转股期、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第八条 发行人及有关中介机构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第九条 主承销商负责向中国证监会推荐,出具推荐意见,并负责报送发行申请文件。第十条 为发行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应认真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还应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进行核查。有关核查的程序和原则应参照股票发行内核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主承销商应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核查中的主要问题及其结论。第十一条 在报送申请文件前,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应参照股票发行的有关规定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出具推荐函。推荐函的内容至少应包括:1、明确的推荐意见及其理由,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有关发行人是否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说明,2、发行人主要问题和风险的提示,简介证券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同时提供有关申请文件的核对表,附参与本次发行的项目组成人员及相关经验等。第十二条 发行人律师在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除满足规定的一般要求外,还应针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特点,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发行方案及发行条款、担保和资信情况等情况进行核查验证,明确发表意见。第十三条 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均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发行人应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发行申请于下半年提出的,还应提供申请当年公司公告的中期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未满三年及重大重组后距本次发行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上市公司,应依据前款规定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第十四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准参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股票发行核准的规定执行。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
发行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还应当符合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除符合公开发行债券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的规定包括: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等。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上市公司改变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所附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6个月起方可行权,行权期间为存续期限届满前的一段期间,或者是存续期限内的特定交易日。实施办法》对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的情形也做出明确规定,主要是最近三年内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一次募集资金被擅自改变用途而未按规定加以纠正;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运作不规范并产生严重后果的;成长性差,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