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系统的建设背景是什么

黄灏维 2019-12-21 21: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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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融体系的运转,离不开信用生态的支撑。征信作为信用生态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在数据与应用之间发挥着桥梁纽带作用。我国的征信体系建设,可以追溯到上世纪30年代初。1932年6月6日,我国第一家信用调查机构———中国征信所,在上海宣布成立,标志着中国征信业的开端。这家机构由当时的浙江实业银行等五家银行发起设立,收集的信息比较简单,主要为当时的企业服务。据说该机构目前仍然在台湾经营。自我国出现最早的一家征信机构到现在,已经有了八十多年的历史。但从改革开放开始,中国征信业才进入了真正的发展阶段。纵观行业历程,大体可将我国征信行业的发展分为以下四个阶段:一、探索阶段:20世纪80年代后期—1995年20世纪80年代后期,为适应企业债券发行和管理,中国第一家信用评级公司——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1988年成立;同时,为满足涉外商贸往来中的企业征信信息需求,对外经济贸易部计算中心和国际企业征信机构邓白氏公司合作,相互提供中国和外国企业的信用报告。我国第一家社会化专业资信评估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1992年成立,在至今的十余年间创新开发了数十项信用评级业务,包括企业债券评级、短期融资券评级、中期票据评级、可转换债券评级、信贷企业评级、保险公司评级、信托产品评级、货币市场基金评级、资产证券化评级、公司治理评级等,为其后来开展征信业务积累了大量数据和经验。此后,一批专业信用调查中介机构随之相继出现,企业征信的雏形在这一阶段开始显现。二、起步阶段:1996年—2002年这一时期,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商品“买方市场”的初步形成,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规模都在不断扩大,客观上对信用调查的市场需求也在增加,从而加速了我国征信行业的发展。在此阶段,人民银行及政府机构在征信领域进行了大规模的布局。1997年,人民银行开始筹建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银行将企业贷款情况报给人民银行,录入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当企业向其他银行贷款的时候,银行可以到人民银行系统去查询以此来防止多头借贷、防范欺诈等行为。这一系统被业内视为企业征信系统的前身。1999年,上海资信公司建立了中国的第一个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上海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大事件1996人民银行在全国推行企业贷款证制度。1997上海开展企业信贷资信评级,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上海市进行个人征信试点。1999社会信用体系概念在我国首次被提出。7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了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开始从事个人征信与企业征信服务。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上线运行。2001深圳市政府正式颁布了《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是国内首次以政府令形式发布的并首次为个人信用征信定规的政府规章。2002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成地、省、总行三级数据库,实现全国联网查询。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等零壹财经整理三、规范阶段:2003年—2019年2003年,国务院赋予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职责,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正式成立,标志着中国征信事业迈出了前进的大步。同年,上海、北京、广东等地率先启动区域社会征信业发展试点,一批地方性征信机构设立并得到迅速发展,国际知名信用评级机构也先后进入中国市场。2019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正式在上海挂牌成立。从目前情况看,我国的央行征信中心已建成世界上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征信系统。截至2019年末,央行征信中心有效覆盖8.8亿人信息,其中3.8亿人有信贷记录。2019年,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开展的企业征信机构备案工作正式开始。我国征信史上第一家拿到企业征信备案资质的机构是中诚信征信,以中诚信为代表的三家老牌征信机构通过征集传统征信数据及部分特色行业或区域数据,一方面采用较为系统、成熟的征信模型和技术,深耕金融服务领域;另一方面,对多元大数据的使用以及创新互联网技术的研究探索,老牌机构们都在以积极开放的态度进行着。以中诚信征信的万象分为例,据中诚信征信方面介绍,万象分是基于公司10多年为银行提供个人信用评分的实践,结合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优化升级的个人评分,从身份属性、信用记录、履约能力、行为特质、社交影响等五个维度综合考量个人信用,是300-900分区间内的综合信用评分。目前万象分大约能覆盖全国3亿用户。而之所以能够做到大范围覆盖和较为精准的评分,主要得益于中诚信征信在数据方面的先天优势。早在2002年,中诚信征信就已经开始以部门形式存在并着手开展征信业务。可以说,中诚信征信在起步上远早于目前市场上的大部分征信机构。而中诚信集团始创于1992年10月8日,是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从事信用评级、金融证券咨询和信息服务、征信服务、市场调研等业务的股份制非银行金融机构,至今已有十余年历史,无论是信用数据的积累还是行业经验的沉淀,都给中诚信征信公司在征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随着政策法规的出台,征信业未来将会向着更加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消费金融市场已超9万亿元,预计2019年中国消费信贷规模将超过37万亿元。目前国内有630家银行,近9000家小贷公司,近20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以及蚂蚁金服、金融等互联网巨头。根据波士顿咨询中国个人金融市场模型预测,未来五年我国的个人信贷余额将以年均复合增长率14%左右的速度拓展至约55万亿,由此可见,未来几年征信市场将会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各家征信机构如何在各自发展的同时共同塑造行业的整体健康发展,找到竞合的平衡,将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齐明睿2019-12-21 21: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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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实要做个征信报告的背景文字类型的斜列字用word就完全可以做出来。ps做的话当然也可以。区别就在于1、word软件比较小,ps软件比较大。2、word比ps普遍的太多了,word基本上每个电脑上都会装,ps也就一些设计师才有。3、word做出来是文档类型,方便修改。ps做出来的是图片。想要装什么软件自己把握,这两个软件网络上都有很多。找不到的话再追问我发给你。
    赵风蕊2019-12-21 22:36:17
  • 由于少数人道德出现滑坡,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失信行为渐成蔓延之势,致使诚信的企业无法证实,大众消费顾虑重重,交易出现信任危机。国务院高瞻远瞩,大力推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建立长效机制,使诚信者得到保护认可,失信者收到惩处,确保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部署》、《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十二五“规划要求,以工商、税务、质检、法院等全国各级、各区域54个职能部门对企业的管理信息为基础,吸纳社团、媒体、金融、消费者等评价信息,建成覆盖全国的社会信用数据库,为合法注册的企业依法建立信用档案,并匹配与法人执照唯一对应的信用编码和信用网址。
    连东红2019-12-21 22:02:15
  • 360移民为你解答,这个背景调查是不会查征信,他会查资金来源和让你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齐文英2019-12-21 22: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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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讲,公共产品可以分为全国性和地方性两类。全国性的公共产品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是为全体国民消费的,如国防。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必须由中央政府来提供。地方性的公共产品是指在某一区域范围内具有非排他性而对于其他区域范围的人来说具有排他性或技术上难以非排他的公共产品,如某个地方的公园一般只为当地的居民所消费,如果中央政府利用全国国民的税收为地方性的公共产品融资,就意味着全国居民为少部分人消费的产品买单,违背了"谁受益,谁支付"的原则。因此,地方性的公共产品应该由地方政府来提供。从可操作性讲,地方政府对于本地居民最需要什么样的公共产品的信息要比中央政府更为了解,因此,地方政府提供本地的公共产品来要比中央政府更"得心应手",能够及时、有效、合理地提供。地方政府首先应该为公共产品筹措资金。一般来说,地方政府融资的主要方法有:当地税收收入在我国还包括其他税费收入、投资基金以及发行地方债券。我国受预算法条文的约束,地方政府不能通过发行地方债来融通资金,因此目前摆在地方政府面前的是一方面要扩大市政建设、提供足量的公共产品与另一方面资金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如果要解决这一矛盾,允许发行市政债权融资成为一个极为紧迫的问题。从政府体制来讲,地方政府应该具备一定的法人资格,而不仅仅是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这样能够调动地方积极性,充分尊重地方自决权利,减轻中央政府的决策压力。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中央和地方分享事权、财权、税收权的分级财政体制,赋予地方政府的举债权也是必要的。但由于各级政府之间事权划分不明,加上普遍的财力匮乏,地方政府难以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形成地方政府财政职能的"缺位"。当地方政府在现行体制下难以通过税收权等权利来获得提供公共产品的资金时,就应当赋予他们必要的举债权,以完成它们的事权。因此,发行市政债券是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2、地方政府普遍融资困难,急需新的融资渠道从总体来看,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偏低。基础设施的落后将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因此,加快城市化建设,提供以交通道路、城市能源、给排水系统为主的市政工程是保证经济高速增长的前提条件。而城市化的发展离不开资金支持,根据国家基本建设标准匡算,每个城市人口大约需要城市建设费用9万元,而如果每年城市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则表明每年我国新增城市人口大约1400万,如此计算,则提高一个城市化率百分点,每年就需要新增投资12600亿元。这么大的资金需求需要有多种融资方式加以保证。现在,在我国的大部分城市都存在着扩大投资、拉动经济增长与资金缺乏、融资渠道不畅的突出矛盾。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市政建设所需要的资金越来越多,而地方政府用于市政建设的预算内财政资金仅仅靠财政拨款包括国家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财政拨款以及城市建设维护税和城市公共事业附加两个专项资金,可说是捉襟见肘。比如上海市在1992年到1996年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累计达1143亿元,而政府每年用于承建的财政拨款仅30亿元,5年间资金缺口达千亿元;又如南京市,1995年到1999年城建投资累计达61.9亿元,而财政安排累计仅8亿,加上两个专项资金的22.1亿元,其资金缺口为32亿元。其他城市的情况大抵如此,越是大型的城市其资金不足的问题越严重。但是城市在发展,市政建设一刻也不能停下,目前地方政府除了运用正常的税收收入和上级拨款资金外,解决资金不足的办法有如下几种:第一、批地引资。当前在城市建设中一个典型的运作模式就是地方政府利用土地资源,通过无偿或者低廉的土地出让金,吸引土地开发商和建设商来进行各种旧城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此来解决开发中资金不足的问题。这些项目往往套入银行提供房屋信贷资金和按揭贷款,从而造成近几年信贷资金的急剧增加。这种批地融资方式目前已经产生了种种问题,如耕地面积急剧下降,城市房屋拆迁纠纷不断,土地价格上升过快,房地产开发及价格出现过热。地方政府的短视有可能将政府实现其职能的能力消耗殆尽。第二、通过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产权重组等获得部分资金。地方政府有一部分大型国有企业,在实施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也面临着资金匮乏的问题。随着股票市场十多年风雨的洗礼,股民已经成较为理性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的"圈钱"现象有所警惕,股票市场融资功能已经大大下降了。股市的改革是要与其他经济体制特别是金融体制改革配套的,所以地方政府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渠道已不通畅。第三、向商业银行贷款。地方政府另一个融资渠道是向商业银行贷款,但这一点恰恰是引起商业银行呆坏帐比例上升的重要原因。地方政府把商业银行包括四大国有银行、城市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当作自己的"钱袋子",通过行政指令或其他担保方式向银行融资。而银行也乐于向政府放贷,因为政府信用有保障,不怕政府破产。这几年银行的贷款大部分是贷给政府的,对民营企业却存在"惜贷"心理。但是,政府的有些项目也不一定能够实现经济效益,特别是大型基础设施在投入前十几年是很少有回报的,造成资金的回收期很长。而国有企业由于其自身经济效益不高,通过政府担保而从商业银行的贷款往往形成了呆坏帐。随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向商业银行运行机制转轨以及对呆坏账的清算,金融机构也开始注重向政府放贷的风险管理。政府对银行的资金运作已经不能再强加干预,因此向商业银行贷款这一条融资渠道也难以满足政府的资金需要了。第四、引进外资。地方政府通过土地批租、税收优惠等方式吸引外资以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不足。这种方式使国家大量的税收流失,造成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不同待遇以及当地政府对外资的依赖。而且,外资看上的都是回报率很高的优质工程,其他一些回报率低甚至没有经济效益的基础设施同样得不到资金支持。第五、强制集资。一些地方政府靠对使用者强行征收过高的税费来对基础设施融资。以某市的"四桥一路"工程为例,政府向机动车拥有者强行征收"四桥一路"建设费,汽车每辆每年缴1200元,共缴三年;摩托车每辆每年缴200元,共缴三年。一些地方的高速公路以"借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名义收取过高、时期过久的过路费用。这种强行集资的方式往往是政府行政作为,没有经过当地人民代表大会和全体市民的投票表决,因此造成了社会舆论的不满,容易引起各种社会问题。综合以上几点,我们可以看到,地方政府在融资手段和渠道上已经越来越无能为力,急需要一种新的、可操作的融资方式。3、中央财政对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将逐步减少在需求不振的情况下,积极财政政策可以扩大有效需求,促进经济增长。但是,这种相机决策的政策只能是阶段性的,如果长期都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对经济的刺激作用将越来越小,反而有导致经济过热、引起通货膨胀的危险。此外,连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会造成经济增长对中央政府的高度依赖,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将大大降低。在积极财政政策的背景下,每当税收增加一元,相应增加的社会成本就可能大于一元。而当财政花出一元钱时,由于政府效率和其他一些机制不够健全,其造成的损失就很可能要大于一元钱。因此,国债的大规模发放将有所缓解,中央对地方上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将逐步减少。那么地方建设将何以为继?已经无法再依靠中央财政输血来获得建设资金了,只有依靠地方城市自身"造血"才能够维持城市化的发展。造血"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发行市政公债,依赖自身信用而不是中央政府的信用来从社会上筹集资金。4、地方政府的隐形负债和或有负债需要显性化增加地方政府财政实际状况的透明度,硬化地方政府的预算约束是财政改革的必然趋势。实际上,地方政府负债在客观上是存在的,主要有两种:中央国债的再转贷,以及地方政府为所属国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或职能部门借款和发债提供的担保。前者是中央政府发行国债再转贷给地方,用于地方项目建设,其实质是中央代地方发行债券。下表是近几年中央国债再转贷的数额统计见表1。这种方式存在着不合理的地方。中央国债吸收的是全国的资金,用全国的资金用于某个地方的项目建设实质上是全国人民支持某几个城市的建设,考虑到全国性的项目建设也同样紧缺资金,则可以说地方上的建设挤占了全国整体建设的资金,造成地区间的发展水平的差异。当然,这种再转贷也需要地方政府通过当地税收和项目收益来偿还的,但是有可能某些地方长期的享受到再转贷的好处,因此形成了"手心手背"之间的待遇差别。第二种地方隐形负债的方式是地方政府担保国有企业贷款。如果国有企业不能偿还商业贷款,将由地方政府代为偿还,从而形成了地方政府的负债。除了地方隐形负债之外,还存在着一些或有负债,即由于今天的行为将导致未来经济利益损失的各种潜在的义务。包括以政府名义筹集资金形成的亏空、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及债务、公益性国企事业单位亏空、欠债、损失挂帐、政策性投资公司呆坏帐损失、下级政府的财政负债等等。地方政府的各种隐形负债和或有负债不仅使得中央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总债务无法掌握,就连地方政府本身也难以摸清自己的负债总规模。作为负债主体的企业只管借,不管还,责任不清,地方财政职能部门往往处于被动的局面。如果能够发行市政债券来融资,取消中央国债转贷,取消地方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担保,使用债券融资来弥补各种亏空,就可以规范地将隐形负债显性化,掌握当地政府的负债规模,使用量化的指标如总负债与财政收入的比率等来监控地区经济的安全和绩效,杜绝地方政府在担保等行为掩盖下的各种"寻租"行为,增加财政透明度,便于人民监督。发行市政债券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1、应有选择性的挑选一些城市先进行试点我国地方政府的各种风险指标一般都在安全线范围之内安全线假定以国债风险指标为标准,见表2。在允许城市发行市政公债的过程中,是"全面撒网"还是"重点捕鱼"?前者是指赋予所有的城市以举债权,后者指先允许部分城市发行市政公债。从我国渐进式改革模式来看,有选择地挑选某些城市先进行试点,然后总结出经验教训再推广到全国,这样可以降低改革的成本,避免出现大的金融动荡。挑选的城市至少应该达到以下标准:1本地的国民经济发展比较稳定,GDP比较高,且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达到一定标准,储蓄率足以支持市政公债的发行;2地方政府具有一定财政实力,偿还能力较高;3地方的项目收益率比较高;4当地政府官员廉洁奉公。2、防止地方政府滥用举债权盲目扩大债务融资地方政府有多发债、多支出的天然冲动。从政府的激励机制上说,政府有三种类型: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追求预算规模最大化、追求政绩最大化。对于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的政府,如果假定它能够合理计算社会效益的大小,那么它将提供均衡数量的公共产品,因为过多的公共产品会产生外部非经济如导致"挤出效应"、居民税负增加等,地方政府会将发债规模控制在恰好提供均衡数量的公共产品的水平,这时不用担心地方政府会滥用举债权。对于追求预算规模最大化的政府,在预算软约束的条件下,它将多举债、多支出,以求得政府预算规模的扩大。对于追求政绩最大化的政府,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当政绩体现在居民满意程度上时,它会考虑到公共产品的提供数量与居民税收负担的均衡,找到公共产品的边际收益与税负的边际成本相等点。此时,如果居民认识到现在的举债会以未来的税收来偿还,那么举债就显得毫无意义,居民的税负成本依然是政府举债的预算函数之一,即此时政府不会滥用举债权;如果居民不能认识到现在的举债实际上是以未来的税收偿还的,那么政府将利用居民的"幻觉",扩大举债规模,兴建过多的基础设施来追求居民的满意程度。另一种情况是当政绩体现在上级对下级政府的考察上时如果这种考察主要以城市建设程度为标志的话,那么下级政府就有了滥用举债权的动力。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说,我国的地方政府大体类似于追求政绩最大化类型中的第二种情况,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地方政府可能滥用举债权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根本是要从转变政府激励机制入手,将其改造成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类型或者追求政绩最大化类型的第一种情况。3、协调发行市政公债时的地区间资金流动发达地区发行的市政公债可能吸引落后地区的资金向发达地区流动,使得落后地区更加缺乏资金,导致地区间发展水平的失衡。为了避免这一情况的出现,可以做出一系列法律和规定,比如商业银行只允许承销当地政府所发行的市政公债;发达地区所发行的市政公债利率不得过高,以降低对外地资金的吸引力;或者规定跨地区认购市政公债不能享受到利息免税的优惠;中央政府增加对落后地区的资金扶持,减轻市政公债对其的吸化作用。4、协调国债和市政公债的关系国债和市政公债是投资替代品,可能会出现抢市场、抢时间以及在利率上的恶性竞争等情况,因此,要协调好两者关系,做到国债优先原则,使地方性融资服从于全国性融资;给予市政公债一定的政策扶持,例如赋予各地对利率制定的一定权限等。什么是市政债券市政债券是指地方政府或其授权代理机构提供政府信用从社会上吸收资金用于提供公共产品支出的长期债务融资。在债券体系中存在着三种类型的债券形式:国债、市政债券、企业债这里我们把金融债归于企业债的一种,因为可以将金融机构看作是特殊的企业。市政债券与其他两种债券的区别在于,一是发债主体的特殊性,国债发债主体为中央政府,企业债的发债主体为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而市政债券的发债主体为地方政府;二是发债的信用支持不同,国债以国家信用为担保,企业债以企业信用为担保,而市政债券以地方政府信用为担保;三是还债资金的来源不同,国债以中央税收为最终融资来源,企业债以企业未来现金流为还债来源,而市政债券以地方税收及其项目收益为还债来源;四是债券融资的目的不同,国债是为了提供全社会的公共产品包括建设全社会的基础设施、保证全国经济安全和发展等,企业债是为了自身投资扩张的需要,而市政债券是为了提供本地区的公共产品。从本质上讲,市政债券与企业债差别较大,与国债在形式上比较类似,因为市政债券可以看作是缩小了融资范围的地方性的"公债",而国债是全国的"公债",但两者还是有差异的:1市政债券必须以地方政府信用为担保,但地方政府的信用最终是通过国家信用来保证的;2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市政债券的违约可能导致地方政府的破产,而国家是无法破产的;3居民可以通过用脚投票的方式来拒绝信用不高的地方政府,而一般来说是无法选择国家的;4地方政府天生具有无限扩大债券融资的冲动,因为它"认为"国家是不能忍受一个地方政府破产的,而国家发行债务需要考虑到国家经济承受力。我国预算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务。但是,从我国目前的宏观经济、地方财政,以及其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发行市政债券的经验来看,只要在构建了一个完善、合理的地方债体系和法律框架的前提下,我国市政债券的发行对国民经济的作用将是利大于弊。表1中央国债再转贷给地方的数额单位:亿元年份19981999200020012002数额500300500400250表2地方政府的公债风险指标模拟单位:亿元年份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中央国债公债依存度公债偿债率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再转贷19984984.07672.65006.5%0.8%19995594.99035.43003.3%0.4%20006406.110436.65004.7%0.6%20017803.313134.64001.9%0.2。
余额宝是支付宝打造的余额增值服务。把钱转入余额宝即购买了由天弘基金提供的余额宝货币基金,可获得收益。余额宝内的资金还能随时用于网购支付,灵活提取。好处:把钱转入余额宝,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支持支付宝账户余额支付、储蓄卡快捷支付的资金转入。不收取任何手续费。通过“余额宝”,用户存留在支付宝的资金不仅能拿到“利息”,而且和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相比收益更高。但要注意,好处同样伴随着风险。市场风险:货币型基金的收益并不是固定的,余额宝也是如此,如果货币市场表现不好货币性基金收益也会随之下降,余额宝的收益是来自货币基金市场收益,并非支付宝支付。竞争风险:支付宝推出余额宝实际上为了提升用户的粘度,把用户闲散的活期存款吸引到支付宝中的余额宝,方便用户在淘宝购物,一定程度上会危及银行的利益。纠纷风险:余额宝并没有提醒用户货币基金的投资风险,一旦余额宝用户因收益发生争执,法律纠纷很难避免,由此引发的影响很难估计。监管风险:按照央行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管理规定,支付宝余额可以购买协议存款,能否购买基金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余额宝借助天弘基金实现基金销售功能的做法,是在打擦边球。从监管层面上来说,余额宝并不合法。一旦监管部门发难,余额宝有可能会被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