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

桑雪琪 2019-12-21 2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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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所得税季报的本期数是指:本季度3个月的金额;累计数是损益表的累计金额,如果现在是10月份需报第3季度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本期数就是7-9月的金额,累计数也就是1-9月的金额。2、对于所得税的缴纳:税务局是按累计数申报所得税的。比如第2季度本期数利润总额是80万元,三季度是亏损100万元,累计数利润总额是负数申报表”、“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以及“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纳税申报表。
齐新海2019-12-21 21: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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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企业所得税季报的本期数是指:本季度3个月的金额;累计数是损益表的累计金额,如果现在是10月份需报第3季度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本期数就是7-9月的金额,累计数也就是1-9月的金额。2、对于所得税的缴纳:税务局是按累计数申报所得税的。比如第2季度本期数利润总额是80万元,三季度是亏损100万元,累计数利润总额是负数,那么第3季度所得税还是零申报。
    赵颖莹2019-12-21 22:02:2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填报说明一、本表为按照核定征收管理办法所得税额”:填报计算结果。第15行=第12行-第13行-第14行;当第15行≤0时,本行填0。
    辛国盛2019-12-21 21:38:19
  • 零申报企业所得税,按照你的年底利润表的数字填,没有就是0,资产负债表还是要有哦,公司成立后资产还是有数字的,比如注册资本和其他应收款会相关数字,不能是0。从业人数没有员工,就写法人1个。其他空白的地方就否。不管应纳税额是正数的情况,还是零和负数的情况,是仅就其计算结果而言的。并不代表应纳税额的形成过程,例如销售收入、成本费用支出、摊销等情况。如果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为非正数的情况,仍然就其经营资金的增减变化和运动过程进行静态和动态反映,通过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的形式报送主管税务机关。扩展资料:条件1、办理了税务登记就要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这个征管法规定的。2、至于到哪个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要看涉及哪个税种,就要到管理这税种的税务机关去进行纳税申报。3、一般的,如果你是工业或商业,那国税地税都要去进行纳税申报的,如果你是服务业,那也是两边都要跑的,中外合资和新企业,大部分的税都是国税管,只有城市房地产税和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这几个是地税管,外商企业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这些都是免的。4、现在没有收入,到税务机关要相关税收的申报表,然后在空表上盖章去交就行了。5、有些申报表有不能报空表的,比如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如果有职工的月工资超过5000的,就可能要扣税,还有印花税申报表,那根据注册资本×万分之五,城市房地产税申报表。是根据公司的土地和房产价值算的。零申报。
    黄盛科2019-12-21 21:22:03

相关问答

判定标准:一、住所标准:依据通常是指公民长期生活和活动的主要场所。住所又分为永久性住所和习惯性住所。个人所得税法里所说的"住所"是税法的特定概念,它不是说居住的场所和居住的地方,而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可见,我国采用的住所标准是习惯性住所标准。采用这一标准,就把中、外籍人员,以及把港澳台同胞与在境内居住的中国公民区别开来。1、户籍:人们通常称为户口,中国公民通常在我国是有户口的,但在我国常驻的外籍个人,虽因领取了长期居留证、暂居证等而纳入我国户籍管理范围,但由于其家庭或主要经济利益不在中国境内,故通常不视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2、经济利益:一般是考虑个人的主要财产、经营活动中心等因素。vmery.net3、习惯性住所: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是居民还是非居民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埋藏内的居住地。如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而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在其原因消除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即为该纳税人的习惯性住所。二、居住时间标准:居住时间是指个人在一国境内实际居住的天数。我国规定的时间标准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达到这一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对居住时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不扣减天数,连续计算。区别:1、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为了有效地行使税收管辖权,我国根据国际惯例,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采用了各国常用的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判定标准。2、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一、定义: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收入的5‰,这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不调增40%的业务招待费,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⑹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扣除。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在省级税务部门认可的上交比例和基数内,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⑺残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对纳税人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交的残疾人保障基金,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⑻财产、运输保险费的扣除。纳税人缴纳的财产。运输保险费,允许在计税时扣除。但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则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⑼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扣除。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则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但租赁费中的利息支出。手续费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⑽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的扣除。纳税人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提取的标准暂按财务制度执行。纳税人提取的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税时扣除。⑾转让固定资产支出的扣除。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是指转让、变卖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清理费用等支出。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准予在计税时扣除。⑿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这里所说的净损失,不包括企业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纳税人发生的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以在税前扣除。⒀总机构管理费的扣除。纳税人支付给总机构的与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应当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的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⒁国债利息收入的扣除。纳税人购买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⒂其他收入的扣除。包括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者,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外,其余则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⒃亏损弥补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不得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⑴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⑵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⑶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在税前扣除。⑷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⑸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门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门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⑹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⑺超过国家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用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的捐赠,不允许扣除。⑻各种赞助支出。⑼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