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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鉴定铂族金属置换提纯反应程度的方法申请号/专利号:201910567624本发明涉及一种鉴定铂族金属置换提纯反应程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鉴定过程是以含有萃金有机相的贵金属料液用铜粉置换不同程度标准溶液,滴加化学试剂二氯化锡和乙酸乙酯后的颜色为准,制成相应颜色的比色卡;将正在用铜粉进行置换的含有萃金有机相的贵金属料液试样,滴加化学试剂二氯化锡和乙酸乙酯后的颜色,与比色卡相比较,与颜色相同的比色卡对应的反应程度,鉴定为正在用铜粉进行置换反应的程度。本发明的方法,实现了对萃金后的贵金属料液进行铜粉置换分离铂、钯与铑、铱过程的终点的快速、有效的判断,节约了该过程判断终点所用的大量试剂,减小了置换周期,有效的提高了置换效果,大大提高了铂产品的一次合格率。申请日:2019年12月01日公开日:2019年06月08日授权公告日:申请人/专利权人:金川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路98号发明设计人:陈大林;刘发存;潘从明;黄虎军;蒋林;张晓瑜专利代理机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专利中心代理人:李迎春李子健专利类型:发明专利分类号:G01N21/78点此查看跟该专利相关的主附图\公开说明书\授权说明书http://zhuanli.baidu.com/pages/sipo/20191056/76/3615b4cdc3bbc0852b96af6ae7a38e23_0.html。
车少静2019-12-21 21: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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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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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代理中板钉是“直接置换”。考试的“实务”太理想化了,望题主在日后代理中能从考试中跳出来,否则会有巨大的心理落差啊。
赵颖霞2019-12-21 21: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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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审查员经常用“本领域中惯用手段”否定专利的创造性,并且通常无需举证。与“公知常识”的区别是:公知常识一般人都知道,“中惯用手段”则是本邻域人知道。公知常识及可以评价创造性,也可以评价新颖性,但评价新颖性时需要具体比较,而惯用技术手段否定创造性时就是一句话而不进行具体比较。
连健儿2019-12-21 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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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抵触申请不能用来评价创造性的限制,其实如果抵触申请和本发明需要用“惯用手段的替换”,就间接说明了两者是有不同的,但区别仅仅是非常简单的“惯用手段的替换”,如果就这样将本发明授权了,又不太合适,另外又不能用不是现有技术的抵触申请去评价创造性,所以设置了这么个“惯用手段的替换”,赋予了抵触申请介于评价新颖性和创造性之间的这么一种功能,尽管名义上还是用来评价新颖性;抵触申请不是现有技术,因此只能评价新颖性,但很多情况下抵触申请与本发明并不完全一样,区别的只是一些明显的惯有手段的替换,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惯用手段的替换”这一条,显然有些不合理,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指南中新颖性章节里加了个“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其实这个和创造性里的区别在于“公知常识”,“常规手段”都是一样的,但你在抵触申请中说“公知常识”,“常规手段”就不行,这是创造性的用语,但在创造性中说“惯用手段”,大家都能理解,其实就等同于“公知常识”,“常规手段”。
赖鲁英2019-12-21 20: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