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融资租赁为什么会增加负债

龚婕宁 2019-12-21 2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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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由于在租赁期里承租企业实质上获得了该资产所提供的主要经济利益,同时承担了与资产有关的风险。因此承租企业应将融资租入资产作为一项固定资产计价入账,同时确认相应的负债,并且要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财税165号第六条: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问题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全文。
齐方明2019-12-21 2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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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由于在租赁期里承租企业实质上获得了该资产所提供的主要经济利益,同时承担了与资产有关的风险。因此承租企业应将融资租入资产作为一项固定资产计价入账,同时确认相应的负全文。
    窦连福2019-12-21 23:55:53
  • 融资租赁属于表内融资,不体现在企业财务报表的负债项目中,不影响企业的资信状况。这对需要多渠道融资的中小企业而言是非常有利的。
    连东红2019-12-21 21:01:38
  • 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方法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影响1,经营租赁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第一,由于经营租赁仅仅是为了满足经营的临时需要而进行的,它不涉及资产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转移问题,也没有购置租赁资产的特殊权利,因此,承租方对租入资产不需要作为本企业的资产计价入账,不需要计提折旧,只需按期支付租金。同时,由于租赁合同是暂时的,一般可由任何一方于比较短的期限内通知取消,因此,有对承租人允若支付租金的义务,一般不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上列为一项负债。第二,当承租人采用经营陛租赁时,损益表反映为租金费用,当承租人采用融资租赁时,损益表反映的是折旧加利息费用。租金通常是不变的,利息通常是前高后低的。由于利息的前高后低,在前一阶段,利息加折旧之和可能会大于租金费用,因此,采用经营性租赁,在前几个会计期内有可能提高企业利润。第三,新准则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租交易是按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从而对企业利润产生影响。第四,企业通过巧妙的合同条款将实质性的融资租赁划为经营陛租赁,主要是为了粉饰财务报表,因为经营陛租赁不需要将租赁所形成的资产与负债在表内确认,这样就降低了负债,使得资产报酬率、每股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得以改善,并使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比率降低,从而使企业筹资成本降低,隐藏了企业的财务风险??。2,经营租赁对关键财务比率的影响2.1流动比率售后回租所形成的经营租赁,就是承租人将自己的固定资产转让给出租人,然后再租回使用,这时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但承租人对资产的使用权没有改变,只是固定资产变成了现金,现金流的大大改善,有利于企业扩大再生产。2.2净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反映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投资报酬率,表现在公式上是: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X100%。对承租方而言,由于利润提高了,而在所有者权益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会提高净资产的收益率。2.3资产负债率经营性租赁在会计处理上是由出租人对租赁物提取折旧,承租人的租赁费用计入成本,但其具有长期使用权,在这一点上与自有固定资产是一致的。因此,它与利用银行借款或简单的融资租赁相比,可以降低资产负债率。当企业拟上市募股,已上市公司要增发、配售新股,或发行债券,争取产业基金、风险资金的投资时,如果资产负债比率处于达标的临界点,或略有超标,企业就不可能压缩流动资金还债,以收缩经营规模来降低负债率。此时可通过经营性售后回租,使固定资产与负债同额下降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来降低负债率。3融资租赁对财务报表的影响3.1融资租赁对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影响承租方融资租入的资产,虽然从法律形式上未取得该项资产的所有权,但从交易的实质内容看,由于租赁资产上的一切风险和报酬都已转移给了承租方,如果不将其租入资产以及相应的融资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则不能充分反映一个企业的经济资源和承担的现有义务,从而扭曲了财务状况。因此,应将融资租赁资产作为一项资产计价入账,将取得的融资作为一项负债,这符合资产、负债的定义。由于融资租入的资产实质上已由出租人转移给了承租人,所以,出租人不再计提相应的折旧了,该资产的折旧应由承租方计人生产费用,列入损益表。3.2可能造成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上的偏差当企业采用项目融资租赁方式时,企业不参与项目的投资建设和契约期内的经营活动,因而这一过程在会计信息中无法表述,而企业在获得项目资产转让并且同时重新得经营权时才在会计信息中反映出来。尽管日后的经营业务收入有相应的经营支出相配比,但对于该项目经资产转让部分的取得表现为无偿取得或以象征性价款获得,而真正付出的资金成本部分未能反映出来,从而使会计信息使用者对财务信息造成理解上的偏差。3.3可以改善企业会计报表的资产负债情况如果使用贷款购买设备,并将贷款额全部计入公司的负债,会影响其资信状况,因而融资租赁可以避免一次性支付对财务带来的不良影响,节省流动资金并维护现有的信用额外负担度,从而大大改善公司在新的租期中的现金流,优化资产负债结构。4融资租赁对关键财务比率的影响4.1流动比率融资租赁可以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对于售后回租被认定为融资租赁的,承租企业在形式上改变了企业实物资产在企业会计报表上的结构,资产出售后,企业固定资产减少,货币资金增加,租赁后,支付少量租金,从总体上讲,可使货币资金增加。承租企业在出售自有设备后,在法律上改变了资产的所有权,将原来属于自己的资产转让给了出租人,使出租人成为该资产的法律所有权人。但实质上,承租企业是通过改变其原有的财务结构而获得现金即资金的融通的。也就是说,出租人是以承租企业租回该项资产为前提条件而实施购买的,比较典型的可用于售后回租的资产是企业自有设备及其相关的土地和厂房。通常情况下,生产设备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固定资产。如果一个企业将这一部分资产变卖了,那么,企业的正常生产活动就要受到影响。4.2流动资产周转率由于融资租赁具有促进销售的功能,可使企业的销售收入增加,现金流增大,最终使企业的利润增加。对多数企业而言,销售问题可能是仅次于资金的第二大瓶颈问题,只有实现产品销售,才能回笼资金。现在国外越来越多的企业都是通过租赁来实现销售的,这种销售方式可降低交易门槛,活跃交易。这是因为,一方面租赁的促销功能增加了企业的销售收入,另一方面融资租赁对承租方而言是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平均流动资产不会有太大的变化,所以,会提高流动资产的周转率。4.3销售净利率与资产净利率融资租赁的促销功能,除提高流动资产周转率外,还会对企业的盈利能力比率产生影响,但其升降变动关难以确定。这是因为,销售净利率表示的是销售收入的水平,从公式销售净利率=净利润÷销售收入x100%可以看出,企业在增加销售收入额的同时,必须相应地获得更多的净利润,才能使销售净利率保持不变或有所提高。而资产净利率是一个综合指标,它反映的是资产利用的综合效果,对承租方而言,净利润明显是提高了。4.4资产负债率由于租赁合同对企业支付义务的约束和贷款对偿还义务的约束相同,如果企业到期不能支付租金和贷款到期不能支付利息一样,都有可能增加企业破产的风险。因此,企业一旦签订了租赁合同,就意味着资产负债率的增加。
    管爽爽2019-12-21 20:56:56
  • :由于经营租赁不符合资本化条件,与资产有关的风险和报酬仍归出租方所有,出租人不需转销出租资产,仍要承担出租资产的折旧以及其他费用,用定期取得的租金收入来补偿租赁资产的费用支出,并获得为承担风险而应得的报酬;承租方的租赁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税前列支。经营租赁租入的资产,不作“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对资产负债表不产生影响。日常也不用对固定资产实行管理,即不用计提折旧和修理费,只支付租金,支付租金时,每期所增加租金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在减少税息前利润的同时,减少交纳的所得税,并减少当期的净利润,也引起现金流出,产生当期费用而影响利润表,导致期末对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项目产生影响。租赁期满,资产归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财务状况无影响。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承租方融资租人的资产,虽然从法律形式上未取得该项资产所有权,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应将融资租人资产作为一项资产计价入账,在会计核算上视同自有资产,将取得的融资,作为一项负债与之对应。财务结构上,资产与负债同时增加。其一,对租入的资产应当视同企业自有资产,实行固定资产管理,要计提折旧和维修费,产生的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税前扣除。其二,可能会产生未确认融资租赁费用,摊销时作为期间费用,也可以在税前列支。所以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企业损益的影响不一致。租赁期间要计提折旧和维修费,期满按协议处理租赁资产。承租人将租赁业务在固定资产和长期负债账户中核算,资产负债表的应付、已付、尚未付项目在有关明细表中列示。一是对租入的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人固定资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贷记“长期应付款一应付融资租赁费”最低租赁付款额。在资产负债表上增加了固定资产项目金额,从而影响了与之相关的资产类合计项目的数据。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确认为“长期应付款”计入长期负债项目中,未确认融资租赁费用作为长期负债的调整项计入长期负债项目中,两者共同影响了与之相关的负债类合计项目的数据。对所有者权益无影响,可避免以稀释所有者权益为代价增加固定资产。二是支付租金时,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固定资产租赁费”;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借记“财务费用”;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用实际利率法摊销。租赁期内,每期支付租金时的科目同上,只是每期金额不同。对财务结构的影响:减少流动资产和长期负债;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增加财务费用;最终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三是视同自有资产进行日常管理,计提折旧、维修费时,借记“费用类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租赁资产折旧”。加大本期期间费用,对利润表产生影响较大,导致期末利润分配减少,而对资产负债表产生间接性影响。以上两点的费用类账户发生的费用,在税前扣除,所以有节税的功能,费用节税=折旧+确认融资租赁费用×适用所得税税率。四是租赁期满时如需支付名义买价,由于名义买价对于整套租赁资产的价值来说比例太小,在此忽略其对财务结构的影响,不作会计处理,借记“固定资产——自有某类”、“累计折旧——租赁资产折旧或租赁资产折旧”;贷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自有某类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明细账的转账,对财务结构无影响。主要财务指标影响分析:第一,采用融资租赁,可以减少企业一次性现金的支出,改善流动比率。第二,融资租赁形成长期负债,增加资产和未确认融资费用,资产增幅大,优化资产负债率。经营租赁业务中,应付租金不计承租企业的负债,对资产负债率没影响,有利于企业在融资活动中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比例。第三,由于融资租赁租人的资产价值较其他方式获得的高,折旧费用较大,使利润减幅较大,资产净利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两指标降幅较大。经营租赁方式也会造成两指标下降,但幅度小。从“资产净利率”指标来看,选择融资租赁要比购买好;而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而言,则购买更好。经营租赁属于表外融资,不会稀释股权收益,可以提高股东回报。第四,融资租赁增加资产总数,直接提升产权比率。经营租赁对该指标没影响。
    符翩翩2019-12-21 20: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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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融资》,资产证券化业务再次启动。2019年11月“工银租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证监会通过,成为国内金融租赁企业首支获批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金融租赁公司开展此项融资更多的是基于出表的考虑。该项计划较好的匹配和项目租赁期限,且融资成本在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左右,成本相对合理,唯一不足的是时效较差,从计划设立到实际发行用时过长且监管部门对此仍持谨慎态度,不易批复。NO.4信托融资与银行信贷融资方式相比,信托融资由于面向公众投资者,规模受到货币政策影响较小;但是当前成本较高,要求项目有足够高的收益率进行成本覆盖,因而仍未成规模。NO.5海外融资此方式仅为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开展。外资融资租赁公司依据中国大陆对外债管理的相关规定,与海外银行开展应收租金保理、银行贷款等方式进行融资。若公司在中国大陆划分为外商投资企业,按照现行有关外债管理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外债规模不得超出其“投注差”,即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短期外债余额、中长期外债发生额及境外机构保证项下的履约余额之和不超过其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因此可根据注册资本与借用外债的关系在国外进行融资。NO.6转租赁、联合租赁融资此外,厂商系租赁公司还通过与金融租赁公司开展的转租赁、联合租赁进行融资,如交银租赁与中联重科、三一、徐工等厂商下属租赁公司开展的联合租赁等。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一债权分割转让所涉及的法律问题1、债权分割转让行为本身的有效性问题债权拆分转让是指融资租赁公司将对承租人的单一债权根据投资者人数拆分多个债权,使债权份数与投资人数匹配,本质是P2P平台在对债权拆分重组后将其转让给平台上的大众投资者。将债权向单一受让人全额或部分转让,具有合法的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也规定,出租人转让其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部分或者全部权利,受让方以此为由请求解除或者变更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需要注意的是,通过债权转让的模式转让应收账款后,承租人对受让人依然可以享有合法的抗辩权。因此,如果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已经约定有关标的物的质量瑕疵抗辩权由承租人向出卖人主张,则可以大大减少向受让人主张的抗辩风险。当然,如果出租人存在影响承租人对标的物占有的违约行为,则债权的受让人将面临拒付的风险。实践中,主要是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等产品涉及债权的拆分转让,所谓资产证券化,是融资方以具有稳定的、可预期的、持续性的现金流的特定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机构,机构以此作为基础资产,通过一定的操作如拆分、重组这些资产的风险与收益,增强资产的信用向不特定的投资者发行证券的行为,而证券本质上就是均等的份额化的财产权利。这种处理方式需要先回答一个问题,债权份额化分割后向不特定多数人转让是否合法有效?对此,相关法律并没有直接的禁止性规定。但是,《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构成公开发行的要件包括: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那么向不特定多数人转让的债权份额是否属于上述公开发行的证券的范围是其合规性判断的核心问题,对此,目前证监会、最高法院均没有官方立场作肯定性的认定。基于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理念,实务中众多经营者均乐观评价该种经营模式的合规性。在我国现行的《证券法》中,证券的范围未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信托计划、有限合伙份额、债权拆分份额等均未纳入证券的范围,因此应将其称之为“类资产证券化”,而不是“资产证券化”。但需要额外注意的是,目前正在着手修订的证券法将借鉴美国1933年《证券法》有关证券的定义方法,未来可能将理财产品和投资合同等均纳入到公开发行监管的范围,因此,可以预见的是,这种向不特定多数人公开销售的份额化债权有可能将面临必要的监管。2、债权分割转让后的本金和利息法律关系由于实践中监管部门实际上已经默许了通过P2P网贷平台转让债权这种模式的可行性,故租金债权整体转让到期租金+未来租金的有效性在实务中几乎不存在争议。但是,如果将本金和未到期的利息分割分别向不同的投资人转让,这就涉及到对本金债权与利息债权的主从属性的问题,即实务界所说的“错配问题”。债权期限错配是指债权期限与投资者投资期限不匹配时,债权人或P2P平台将债权期限人为拆解为几个时间段的债权与投资者投资期限相匹配的行为。如果以债权到期时间的先后顺序为标准分割债权,将在不同时点到期的债权本息向不同投资主体转让,这种模式涉及的部分债权如果符合《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其有效性可以得到认可。实践操作中的困难主要涉及到对转让标的物的描述,以及如何协调在先受让人在债务人违约时,宣告债权提前到期权利与在后受让人权利的关系。具体到融资租赁企业,为解决期限错配的问题,融资租赁公司或者P2P平台一是尽量选择1-2年内的短期项目进行打包,二是采取“分拆项目”的方式与P2P平台对接,即把一个长期项目拆成多个短期项目,而P2P平台则在前一个项目到期后再设立第二个项目标接盘,采用这种方式的平台,主要代表为万达控股的“快钱”。二为受让债权的投资人设定担保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租金债权的担保机制主要包括四方面,第一,租赁物所有权的自身担保;第二,产品出卖人的回购担保;第三,第三人对承租人的履约担保;第四,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保证等类型。下文将一一进行分析。1、关于租赁物所有权的自身担保,这点很容易理解,即租赁物本身由于其具有一定价值,因此可以为交易的安全性提供一定基础,本文不展开讨论。2、关于出卖人的回购担保因租赁物出卖人的回购担保不是我国《物权法》规定的法定担保类型,不能作为法定的从权利通过债权转让自动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债权受让人需要执行该项非法定担保机制,融资租赁公司还需要另行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给债权受让人。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虽然可以通过平台向不特定多数人转让债权,但无法向不特定多数人转让租赁物的所有权。3、关于第三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第三人对出租人支付租金义务所提供的担保承诺,则属于担保法所规定的法定担保方式,可以作为从权利让与债权受让人。但是在实践中,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抵押权人为分散的多数投资人办理抵押登记存在一定障碍问题。对此,实务中创造性地设计了一种投资人在受让债权时一并委托第三人持有抵押权的格式条款。对此,单就该格式条款在合同法上的有效性而言,因其并未限制受让人的权利,其有效性可以认可。但是,我国物权法一方面有抵押权需登记设立的规定,另一方面还有抵押权不能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的限制,信托法中也有专为讨债和诉讼目的设立的信托无效的规定,故这种委托第三人持有的抵押权的可强制执行性在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将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笔者认为,也可借鉴目前我国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中,信贷资产转让予特殊目的机构做法:在发生义务人不能到期履行义务,需要执行担保措施条款前,仍由原始权益人持有,当发生义务人不能到期履行义务,需要执行担保措施偿还债务,则担保权人行使担保权,此时担保权自动转移到债权人名下,这被称为权利完善措施。4、关于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保证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债权转让方,对债权受让人可追索的承诺以及第三人对受让人所作的保证,是专为受让人设立的担保,在法律关系的主体上具备可执行的基础。但目前在实践中,其设立方式往往是通过网页公告的方式进行的,而不是承诺人与投资人一一签订的担保合同,严格判断,其并不符合《担保法》第13条有书面合同要件的规定。要解决其效力问题,需要结合《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3条的规定,将公告式担保承诺理解为网络金融平台的悬赏广告。笔者认为,也可在P2P平台投资人注册须知中,由平台加入债权转让模式下附属担保权益随之转移的相应条款使之合法化,如果投资人完成了网站指定的注册行为,则认定双方间符合担保合同成立的要件,借此确定回购承诺或担保承诺的有效性。除此以外,在收益权转让模式中,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债权人即使在收益权转让与投资人情况下,并不退出与承租人的债权债务关系,融资租赁公司仍享有向承租人的租金请求权,而租赁资产收益权的请求权只能由投资人向融资租赁公司主张,承租人租金的支付义务也仍向融资租赁公司履行。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在租赁合同中为保证承租人的租金支付义务履行而设立的各种担保合同条款的效力不存在任何疑问。但在债权转让模式下,这些担保条款效力值得探讨。
:由于经营租赁不符合资本化条件,与资产有关的风险和报酬仍归出租方所有,出租人不需转销出租资产,仍要承担出租资产的折旧以及其他费用,用定期取得的租金收入来补偿租赁资产的费用支出,并获得为承担风险而应得的报酬;承租方的租赁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税前列支。经营租赁租入的资产,不作“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对资产负债表不产生影响。日常也不用对固定资产实行管理,即不用计提折旧和修理费,只支付租金,支付租金时,每期所增加租金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在减少税息前利润的同时,减少交纳的所得税,并减少当期的净利润,也引起现金流出,产生当期费用而影响利润表,导致期末对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项目产生影响。租赁期满,资产归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财务状况无影响。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承租方融资租人的资产,虽然从法律形式上未取得该项资产所有权,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应将融资租人资产作为一项资产计价入账,在会计核算上视同自有资产,将取得的融资,作为一项负债与之对应。财务结构上,资产与负债同时增加。其一,对租入的资产应当视同企业自有资产,实行固定资产管理,要计提折旧和维修费,产生的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税前扣除。其二,可能会产生未确认融资租赁费用,摊销时作为期间费用,也可以在税前列支。所以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企业损益的影响不一致。租赁期间要计提折旧和维修费,期满按协议处理租赁资产。承租人将租赁业务在固定资产和长期负债账户中核算,资产负债表的应付、已付、尚未付项目在有关明细表中列示。一是对租入的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人固定资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贷记“长期应付款一应付融资租赁费”最低租赁付款额。在资产负债表上增加了固定资产项目金额,从而影响了与之相关的资产类合计项目的数据。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确认为“长期应付款”计入长期负债项目中,未确认融资租赁费用作为长期负债的调整项计入长期负债项目中,两者共同影响了与之相关的负债类合计项目的数据。对所有者权益无影响,可避免以稀释所有者权益为代价增加固定资产。二是支付租金时,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固定资产租赁费”;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借记“财务费用”;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用实际利率法摊销。租赁期内,每期支付租金时的科目同上,只是每期金额不同。对财务结构的影响:减少流动资产和长期负债;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增加财务费用;最终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三是视同自有资产进行日常管理,计提折旧、维修费时,借记“费用类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租赁资产折旧”。加大本期期间费用,对利润表产生影响较大,导致期末利润分配减少,而对资产负债表产生间接性影响。以上两点的费用类账户发生的费用,在税前扣除,所以有节税的功能,费用节税=折旧+确认融资租赁费用×适用所得税税率。四是租赁期满时如需支付名义买价,由于名义买价对于整套租赁资产的价值来说比例太小,在此忽略其对财务结构的影响,不作会计处理,借记“固定资产——自有某类”、“累计折旧——租赁资产折旧或租赁资产折旧”;贷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自有某类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明细账的转账,对财务结构无影响。主要财务指标影响分析:第一,采用融资租赁,可以减少企业一次性现金的支出,改善流动比率。第二,融资租赁形成长期负债,增加资产和未确认融资费用,资产增幅大,优化资产负债率。经营租赁业务中,应付租金不计承租企业的负债,对资产负债率没影响,有利于企业在融资活动中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比例。第三,由于融资租赁租人的资产价值较其他方式获得的高,折旧费用较大,使利润减幅较大,资产净利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两指标降幅较大。经营租赁方式也会造成两指标下降,但幅度小。从“资产净利率”指标来看,选择融资租赁要比购买好;而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而言,则购买更好。经营租赁属于表外融资,不会稀释股权收益,可以提高股东回报。第四,融资租赁增加资产总数,直接提升产权比率。经营租赁对该指标没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