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鍏儴鐢埛”如何转换为“全部用户”

路连香 2019-12-21 19: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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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使用的转化格式错误了,比如PYTHON就有UTF-8编码、gbk编码。
赵颖英2019-12-21 19: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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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股权并购的优点1、与新设投资方式和资产并购相比,无需履行新公司的设立程序,仅需履行对目标公司的股权变更程序即可以完成投资行为。一般来说,股权并购要求投资者继续使用目标公司这个经营平台,目标公司将存续下去。2、与新设投资方式相比,产品销售和业务开展的起步点高。这是因为在股权并购的情况下,公司名称不变,公司主体不变,仅仅是公司股东变化,产品销售的市场主体不变,仍是目标公司。公司投资后很容易就继承了目标公司原有的产品销售渠道和市场份额以及业务关系,产品销售和业务开展无需从零开始。3、与新设投资方式相比,技术、管理员工队伍和普通员工队伍是现成的,省去了大量的培训时间和培训经费。这是因为在股权并购的情况下,除目标公司的高管人员会有所调整外,其他员工与目标公司的劳动合同将会继续有效,除双方协议解除,否则将继续履行下去。4、对生产型企业来说,与新设投资方式相比,可以节约基本建设时间。因为在新设投资情况下,新公司需要在完成基本建设后才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这需要一年以上甚至几年的时间。而股权并购无需进行基本建设即可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很可能获得当年投资当年见效的成果。5、与新设投资方式相比,可以节约大量的新企业、新产品、新市场、新渠道的宣传费用和开发费用,因此一般不会出现新设公司在经营之初的亏损期。6、与新设投资方式相比,投资的现金流相对较小。这是因为股权并购是投资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之间对目标权益的交换,而权益则相当于目标公司总资产额减去总负债额。因此,在投资公司向目标公司投资之前,目标公司已经为投资公司准备了借贷资金,因此无需投资公司再去融资或者大量的现金。而在新设投资的方式下,可能需要子公司融资或者需要投资公司注入大量资金。7、与资产并购相比,可以节约流转税税款。在资产并购的情况下,交易的标的是目标企业的所有权,其中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和无形资产因发生所有权转移,需要投资公司依法缴纳契税,需要目标公司依法缴纳营业税。而在股权并购的情况下,作为目标公司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和无形资产不存在转移所有权的问题,即使因目标公司变更企业名称需要变更产权证照上所有人名称的,也不为所有权转移,均无需缴纳营业税和契税。8、可以化竞争对手为受投资公司的友军,这是股权并购与新设投资相比最大的优点。在新设投资的方式下,目标市场的竞争对手照样存在,投资公司的加入只能使竞争更加激烈。而在股权并购的情况下,竞争对手减少了,而投资公司自己的队伍却壮大了,从而改变了竞争态势,投资公司容易获得垄断利润。股权并购的缺点从股权并购的实务中看,股权并购与新设投资方式相比较,股权并购主要存在如下缺点:1、由于并购前后目标公司作为民事主体是持续存在的,因而有关民事权利义务是延续的,因此,基于出让方披露不真实、不全面,导致目标公司遭受或然负债,使投资公司对目标公司的权益减损的风险是普遍存在的。这是股权并购的主要风险,也是最难防范的风险。2、由于目标公司的厂房、机器、设备往往是旧的,因此,虽然并购的现金流量相对新设投资较少,但并购后可能需要投入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否则可能难于提高目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3、由于目标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继续有效,并购后往往面临目标公司冗员的处理,这不仅容易激化劳资矛盾,而且会增加目标公司的经济负担。4、并购程序复杂,受让股权需要征得目标公司存续股东的同意,修改目标公司的章程需要与存续股东进行谈判,为防避或然负债需要进行大量的尽职调查工作,因此,股权并购的工作成本较高。5、并购后的整合难度大,投资公司对目标公司行使管理权的阻力大。在投资公司并购目标公司全部股权持有者特别是仅为相对控股的情况下,并购后的整合及投资公司对目标公司行使管理权都会遇到困难。股权并购后对目标公司整合和行使管理权的难度很大,张雪奎对企业负连带责任,公司不能成为这样企业的投资人;所以公司不能对这样的企业进行股权并购。2、对管理不规范的公司也不适宜用股权并购。虽然说,凡是公司类型的企业都可以适用股权并购投资方式,但是如果目标公司管理不规范,特别是没有规范、严谨的财务制度、财务记录、财务核算,或者资产、财务、纳税、合同管理混乱,最好不要适用股权并购而应适用资产并购。因为对这样的公司适用股权并购,对投资公司的风险太大。3、出让方无法或不愿意对目标公司进行披露,而投资公司又不能从其他渠道获得足够的信息资料,且目标公司的股份没有公允的市价的情况下,也不适宜采取股权并购。这是因为股权交易实质上是股东之间对其享有的对目标公司权益的交易,如果投资公司不能充分占有目标公司的信息资料,在目标公司的股份没有公允的市价的情况下,就没法对出让股份者对目标公司的享有的权益作出正确的判断,也无法进行股权并购。4、目标公司的股东特别是出让股权股东不存在虚假出资和出资违约的情况,不存在依法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因为,如果存在这类情况,投资公司并购后将置于风险中。5、目标公司的产品、市场份额、销售渠道、品牌、机器设备、场地等应当对投资者有利用价值,如果没有利用价值,投资公司就没有并购的必要。当然,如果投资公司需要目标公司的壳,则当属别论。6、在某些情况下,目标公司的资产横跨几个行业,其中有投资公司不需要的,或者投资公司不能持有的,或者有些已经是垃圾资产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投资公司拟对目标公司进行股权并购,就应当要求目标公司对没有利用价值的资产或投资公司不能持有的资产、业务进行剥离,或者采用资产并购的方式将垃圾资产甩掉。
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目前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所以投资界一般戏称,可转债对投资者而言是保证本金的股票。基本收益: 当可转债失去转换意义,就作为一种低息债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实现转换,投资者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 最大优点: 可转债具备了股票和债券两者的属性,结合了股票的长期增长潜力和债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优势。此外,可转债比股票还有优先偿还的要求权。 可转债转股公式:可转债转换股份数=转债手数*100/当次初始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可因公司送股、增发新股、配股或降低转股价格时进行调整。若出现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余额时,在T+1日交收时由公司通过登记结算公司以现金兑付。投资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可转债时,要充分注意以下风险: 一、可转债的投资者要承担股价波动的风险。二、利息损失风险。当股价下跌到转换价格以下时,可转债投资者被迫转为债券投资者。因可转债利率一般低于同等级的普通债券利率,所以会给投资者带来利息损失。第三、提前赎回的风险。许多可转债都规定了发行者可以在发行一段时间之后,以某一价格赎回债券。提前赎回限定了投资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后,强制转换了风险。 投资防略: 当股市形势看好,可转债随二级市场的价格上升到超出其原有的成本价时,投资者可以卖出可转债,直接获取收益;当股市低迷,可转债和其发行公司的股票价格双双下跌,卖出可转债或将转债变换为股票都不划算时,投资者可选择作为债券获取到期的固定利息。当股市由弱转强,或发行可转债的公司业绩看好时,预计公司股票价格有较大升高时,投资者可选择将债券按照发行公司规定的转换价格转换为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