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下文工程保险必须在社保办是违背保险法的吗

黄煌斌 2020-02-13 18: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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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是不合理的!首先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并没有要求对工程高风险的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这是国家人社局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强抢商业保险公司的饭碗!而且施工单位作为投保人,剥夺了投保人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国家可以要求施工单位为他们的企业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可以要求为民工办理意外伤害险,并且规定投保的保额,但是没有权利强迫施工单位在某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人社局这样的规定明显就是把社保局商业化!从根本上是违背建筑法和保险法的!

边厚敏2020-02-13 18: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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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不违法,要求强制参加工伤保险。
    changkongce2020-02-16 12:52:01
  • 建设部下文工程保险必须在社保办没有违背保险法的。是正确的呢、
    bingkuanni2020-02-16 12:52:01
  • 保险法规定,属于商业保险,保险自愿。
    beiyunsheng2020-02-16 12:52:01

相关问答

1.《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由此可知,虽然劳动法规允许做6休1,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周六上班的200%的加班工资。2.《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由此可知,社会保险费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义务,将综合保险费由劳动者全部承担没有法律依据,是违法的。3.同样,用人单位将自己应当缴纳的37%的三金保险缴费转嫁给劳动者缴纳,属于变相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是违法的。4.《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由此可知,只要试用期限符合劳动法规的规定,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就直接签订3年,是合法的。5.《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由此可知,公司的做法就是规避支付员工周六的加班工资,肯定违法。你们可以通过拨打劳动保障电话12333得到法律支持,并与劳动监察大队取得联系,由他们依法处理。
辞职后一年没有工作,现在有工作了,其社保实可以继续缴纳的。离职后,原单位从其公司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劳动者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公司账户内,让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与社保类似。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还需要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以下为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1、原单位将《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及其《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增减人员登记表》一并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将劳动者的个人账户做减员,即从该公司的社保账户里将离职劳动者减去。减员后,单位会将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交还于劳动者。2、当劳动者办理转移手续时,与解除劳动合同期间肯定有一段间隔,此期间所欠缴费用,必须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窗口缴费。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以自谋职业者的名义办理续保手续。这样劳动者才能办理转移手续。3、办理转移手续前必须提供,所需转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等相关手续给以自谋职业者缴费的服务中心,这样他们就能准确地把离职劳动者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及期间利息一并转入到所需地社保中心续接。这样保险关系就续接清楚了; 4、各地手续有所差异,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一步咨询。扩展资料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在我国,社会保险SocialInsurance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

1、公司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条例》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法律依据

1、《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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