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福祥瑞终身保险是重疾保险保本吗?

窦金丽 2020-02-12 22: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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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瑞终身寿+附加祥瑞重疾提前给付其实就是国寿福的一种很典型的表现形式。打开你的保单看一下产品结构,你会发现:你的保费大部分花在了终身寿险,也就是主险上了,而主险的保障责任只有身故和高残;你另外很少一部分保费才是花到了你最关注的重疾险上了。但是,你明明付出了两份保费,买了两份保险,两者却共用保额,也就是只能用一份。觉得冤吗?与其这样,我为啥不自己花钱买一份终身寿险,然后再另外买一份纯重疾险呢?起码两者各赔各的。说归说,你现在这种持有低质量保单的不利状况完全是因为三年前投保时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一方面国寿业务员只能给你国寿福这类方案,别无他选,另一方面你也没有多了解其它产品。一气呵成,使然。按照现在市场上可配置的重疾险方案来讲,30岁女性,20年交,30万保额,保费也不会超过你3年前国寿福的保费,并且保障结构更优秀。但是,如果退保,能不能坦然面对可预见的保费损失?再投保新方案的话,目前的身体状况是不是可以轻松通过核保?新方案的疾病等待期是不是可以接受?这些都是需要你考量的问题。
黄盛沛2020-02-12 22: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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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谢邀。很遗憾,不会。简单梳理一下时间线:题主父母体检查出甲状腺结节;题主父母于4月投保国寿福,投保时应该没有如实告知有甲状腺结节,否则应该会直接除外或者拒保,也就没有现在的问题了;5月,穿刺确诊为甲状腺癌。首先,从投保到5月,所购买的保险还在等待期内,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这个都用不到如实告知和两年不可抗辩,直接就能判定。其次,目前发病和确诊的时间都在等待期内,即使拖到等待期后报案,一样是不能赔的。如果报案的话,保险公司应该会解除保险合同,退还保险费。回顾这个过程,在查出甲状腺结节之后投保,承保后一个月就确诊癌症,从投保到确诊实在是太快了。可能在投保的时候就已经有甲状腺癌,只是投、被保险人并不知情,这种情况确实是没法理赔的。不幸中的万幸,甲状腺癌在众多癌症中,算是危害最小,最容易治愈的,调整好心态,积极治疗,应该问题不大。祝题主父母早日康复。
    bengsaifeng2020-02-20 12:18:01
  • 国寿福祥瑞终身保险,是重大疾病保险,重疾、轻症、高残和身故才有赔付,不返本金的,所以不保本。 所谓“保险”就是用来抵御风险的,不是用来理财的,更不能想用保险来赚钱。像这种终身保险也就是当有重大疾病等保险公司会给进行赔付,其他情况是不会再给你返回本金的。 80种重大疾病,20种轻证,15种少儿疾病,确诊就赔,这就是国寿福祥瑞。 国寿祥瑞终身保险 国寿祥瑞终身保险,所属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年龄是出生满28天-65,缴费方式是年缴、趸缴。
    bangkuangao2020-02-20 12:18:01
  • 你又想算计保险?有这样的想法,就会上当受骗。 你要明白,是保险算计你,不是你算计保险。 保险,除了意外险,其他的险种都是忽悠人的。买了寿险的人的都被忽悠了,因为你啥时候都不能取钱,一当取钱就会损失惨重,一直到死,你死的时候还得的这病要和保险合同的病一样,一字不差,才能得到理赔。小孩一出生就谈死亡保险,这就是咒人赶快死亡! 保险只谈现金价值,不谈本金和分红。保险发生合同责任,他才有现金价值和分红,不发生合同责任他只谈现金价值,而那个现金价值保险合同上面就有现金价值表,多少年是多少钱,你看了就会明白的。那个钱远远要比本金要少的多,不管是取钱、退保,还有所谓的转换养老金,都是看那个现金价值。保险业务员他们就没把保单的现金价值给你说明,说明之后客户看了就不买了,所以他们忽悠你保费交清就拿钱。保险若干年取钱都是亏损的,其实若干年就算拿到本金,你的本金的货币贬值也是亏损了很多。以后要记住!所谓“保险”就是用来抵御风险的,不是用来理财的,更不能想用保险来赚钱。想理财赚钱或想抵御货币贬值,可以做基金和国债。所以,分红型保险是以保险的名义骗客户的钱。
    她好遥远他好耀眼2020-02-20 12:18:01

相关问答

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为了保障国家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原有的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按照原来公费医疗资金渠道给予适当补助的一种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形式。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对国家公务员的补充医疗保障,是保持国家公务员队伍稳定、廉洁,保证政府高效运行的重要措施。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既要保障国家公务员合理的医疗消费需求,又要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注意做好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要加强对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管理;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杜绝浪费。关于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全国没有统一规定,各地都有自己的规定。扩展资料:其它相关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30条的规定,共有四类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是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经鉴定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医疗费用。职工因自身身体机理病变或者非因工负伤产生的医疗费用,一般可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二是应当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女职工已缴纳生育保险的,因怀孕、分娩等产生的医疗费用并非自身身体机理病变而产生的治疗医疗费,应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报销。三是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侵权造成参保人人身伤害而产生的治疗医疗费用由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参保人的经济损失。此外,《社会保险法》第30条第2款还规定,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四是在境外逗留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境外逗留期间患病治疗的医疗费用,一般由出境人员自行购买商业境外保险解决医疗费用,不属于国内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