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在校意外伤害事故,如何鉴定,如何赔偿

黄焕庄 2019-12-21 19:06:00

推荐回答

伤残等级要待治疗终结后,申请评残委员会进行评残,确定伤残等级。赔付问题:第一,确定责任人;第二,准备你的损失的证据。然后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就到法院起诉吧。
连伟智2019-12-21 20:23:59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首先,根据你侄女的情况,是可以对你的侄女进行学校保险赔偿的。但需要的是你要和学校联系一下。要求学校提供获得意外险赔偿的程序,一般而言,你要学校给你提供在学校买保险的集体保险单的复印件,然后,你侄女在医院治疗的发票和病历。提供保险单位要求的所属银行的银行卡帐号,还有你侄女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此外,还要有校方的保险赔偿证明,需要校方盖章的地方,都要盖上。最后,联系学校保险的保险公司的业务员,问清楚,还需要什么的都尽快补上。应该来说,好的保险公司是可以在15日内将款项汇到你侄女的银行帐号里面。不过,至于接受无伤痕的治疗费用,可能要自己出了。因为保险公司一般只会给你侄女保险这次意外事故治疗金额的60%左右。应该来说,学校是没有任何的该负责任的理由,不过,硬要学校赔偿的话,按法律途径,还是可以的。不过,从道义上,或者从你侄女的学习地方关系来说,最好不要将这个关系搞得紧张。因为最起码的,你侄女还是要去上学的。
    龚常勇2019-12-21 20:41:20
  • 教育部《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黄益泉2019-12-21 20:01:23
  • 一、请求侵权人赔偿,侵权人具有法定的赔偿义务。如果侵权人是未成年人,则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义务。二、请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三、学校一般都为学生建立的意外伤害保险关系,可以请求保险公司先行赔偿。四、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1、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2、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3、第十六条: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3、第三十二条: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②、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4、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5、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6、第四十条: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2、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扩展资料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1、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2、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的范围与标准,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确定。3、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时,认为学校有责任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相应的调解方案。4、对受伤害学生的伤残程度存在争议的,可以委托当地具有相应鉴定资格的医院或者有关机构,依据国家规定的人体伤残标准进行鉴定。5、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6、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六条的帮助。7、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8、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生的行为侵害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9、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经调解形成的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应当由学校负担的赔偿金,学校应当负责筹措;学校无力完全筹措的,由学校的主管部门或者举办者协助筹措。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举办者有条件的,可以通过设立学生伤害赔偿准备金等多种形式,依法筹措伤害赔偿金。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齐昱珲2019-12-21 19:43:03
  • 监护人应承担责任,但是学校没有尽到看管义务,也应该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 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的范围与标准,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确定。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时,认为学校有责任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相应的调解方案。第二十五条 对受伤害学生的伤残程度存在争议的,可以委托当地具有相应鉴定资格的医院或者有关机构,依据国家规定的人体伤残标准进行鉴定。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第二十七条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第二十八条 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生的行为侵害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第二十九条 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经调解形成的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应当由学校负担的赔偿金,学校应当负责筹措;学校无力完全筹措的,由学校的主管部门或者举办者协助筹措。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举办者有条件的,可以通过设立学生伤害赔偿准备金等多种形式,依法筹措伤害赔偿金。第三十一条 学校有条件的,应当依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鼓励中小学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学校可以为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但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齐有发2019-12-21 19:19:14

相关问答

一、最新意外伤害险赔偿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二、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时效

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对保险索赔时效做了以下规定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这也就是说除了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是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外。人身意外险、健康保险和财产保险的索赔时效都是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三、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

第一条,意外伤害

1、突发急性病身故、意外身故或残疾、意外烧伤按照条款有关规定执行;

2、身故处理费用:按照被保险人身故地丧葬费标准赔偿。因民族、宗教等特殊原因,被保险人身故后确需全尸遣返而发生的遗体储藏费、包机等费用也可包括在内。

第二条,因意外伤害治疗发生的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治疗发生的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包括如下项目:

1、治疗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治疗费、诊疗费、注射费、输液费、输氧费。

2、检查费:指治疗期阿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检查、检验、化验(包括试剂费)和摄片费用。

3、手术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手术费用,包括手术费、麻醉费、材料费。

4、药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

5、护理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等级护理费。

6、床位费:指治疗期问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病床住院床位置。

7、输血材料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附和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血液制品费用。包括全血浆、红细胞悬液、单采血小板、浓缩白细胞、浓缩血小板、洗涤红细胞。

8、院外专家会诊费:指治疗期间因病情需要,由医疗机构同意并邀请外院专家进行会诊的费用。

9、其他合且必要的费用。

第三条,因以外伤害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如下项目:

1、交通费:指为抢救生命而发生的救护车辆费用及医院转诊过程中的用车费用。

2、误工费:指被保险人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在的医疗补充保险金额×0.5%/天的标准和被保险人的十级住院天数给付误工费。

3、近亲属探望交通费、食宿费: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三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一名随行或一名前往探望的亲友的额外食宿费和交通费。其中食宿费每天不超过人民币200元,交通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随行未成年人或长着的送返费用: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3(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随行未成年的人或长者因无法照料确需送返远距住地而发生的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5、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用:被保险人重伤或身故,2明旅行社人员(境内)1名旅行社人员(境外)1名医护人员(境外、视被保险人受伤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前往)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6、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指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原有行程被迫延迟而需指出的额外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首先是要符合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意外:什么是意外一般保险公司的条款上都有列明,另外也有一些责任免除的条款比如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醉酒这种的;正常情况下你所花的费用只要是社会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也是要扣掉的然后再按条款约定的免赔跟赔付比例来算赔多少钱。主要还是看你投保的时候是怎么签的保单。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之一。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其基本内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的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其保障项目有两项,即死亡给付和残废给付。扩展资料: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定额给付性保险,当保险责任构成时,保险人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死亡保险金的数额是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如数支付。残疾保险金的数额由保险金额和残疾程度两个因素确定。残疾程度一般以百分率表示,残疾保险金数额的计算公式是:残疾保险金=保险金额×残疾程度百分率在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同时也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即保险人给付每一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残疾保险金累计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伤残等级划分标准如下: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意识消失;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2、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3、不能工作;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2、仅限于室内的活动;3、明显职业受限;4、社会交往困难。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2、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3、职业种类受限;4、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2、 仅限于就近的活动;3、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4、社会交往贫乏。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2、各种活动降低;3、不能胜任原工作;4、社会交往狭窄。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2、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3、不能从事复杂工作;4、 社会交往能力降低。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远距离活动受限;3、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4、社会交往受约束。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3、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1、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3、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扩展资料:意外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赔偿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1、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7、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8、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10、丧葬费 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1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12、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意外险怎么买?别等发生了意外再后悔!走在路上被高空坠物意外砸伤,在家做饭天然气罐意外爆炸,去河边玩耍却意外溺水……意外从不因为人的年龄、性别与外貌对谁格外宽待,人生在世,你永远也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一个先到,购置一份意外险就十分有必要。1.意外险的分类按照保障场景进行分类,意外险可以分为:旅游意外险、航空意外险、交通意外险和综合意外险;按照保障时长进行分类,意外险可以分为一年期意外险和长期意外险。我们今天重点讨论综合意外险,即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意外身故伤残,都可获得相应赔付。1.综合意外险的本质及选购要点首先,我们需要清楚意外险的保障责任,一般分为三大类:意外身故或全残、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有的意外保险也会附加意外住院津贴。意外身故或全残,获得意外险全额理赔的情况一般来说只有两种——身故或者全残。生命无价,意外全残或身故可以重复理赔,即购买多少理赔多少!意外伤残,按照残疾的等级不同,理赔金额也不同!以当时的情况进行鉴定,鉴定标准为《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赔付保险金。可以重复理赔,即购买多少理赔多少!意外医疗,扣除免赔金额和自费药费用。其是补偿型保险,理赔金额不得超过购买的额度,不可以重复理赔!并不是买多少赔多少,而是依最终的花销金额和理赔份数为依据!意外住院津贴,保险责任指因意外而住院,在住院期间的补贴。依购买的份数为标准,多家保险公司购买,可以叠加理赔!1.几款优质的意外险我们整理了几款适合不同年龄阶段的人群投保的优质的意外险产品,详情如下:适合少儿投保的意外险:是一款长期意外险,可选择保至终身,且保额最高可以买到150万,而且猝死有50%的保额赔付,有高保额需求,在意猝死风险并且希望长期都有意外保障的朋友,可以考虑。写在最后我们在选购意外险种类的时候,最主要看自己的保障需求。在选购了综合意外险的基础上,大家可以根据生活规划,购置航意险、交通意外险和旅游意外险作为补充,加强短期重点保障。如果消费者常年往境外出差,经常需要搭乘飞机,可以为自己购置一年期的航空意外险,避免每次搭乘飞机都需要购买航空意外险的麻烦。如果消费者经常在国内出差,需要搭乘多种多样的公共交通工具,可以为自己购置交通意外险,保障到所有出行方式。如果消费者要旅游,则要根据目的地选择意外险的种类。比如消费者需要前往比较危险的地区进行高风险运动,可以为自己购置高危运动意外险;总之,意外险最合适的购买时间就是现在,千万别等意外来临之后再后悔自己没有提前做好保障,那时一切都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