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保险里没有包意外伤害吗

米岁芳 2019-12-21 19: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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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故受益人可以是未成年人,刚生下来一天都可以作为受益人;2、理赔时其已成年的,以其名义办理;理赔时仍未成年的,以其法定监护人名义办理。
车建伟2019-12-21 20: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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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意外保险本身包括意外身故责任和意外医疗责任保的内容就是一些猫爪狗咬等非人为的、突发的、不可预测的、非疾病的风险。
    管爱枝2019-12-21 20:23:53
  •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完全可以购买意外伤害险的。
    龙家锐2019-12-21 20:01:14
  • 知道了这些儿童意外险知识,护娃周全不一定要花很多钱!孩子的到来,让整个家庭都充满了欢笑。但是孩子的年龄太小,又对世界充满好奇,一旦遭受危险时,没办法及时躲避,可能会造成很大的伤害。意外险看似比较简单,但它却有着其他保险无法替代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保费低,保障伤残两个方面。仅需几十或者上百块钱就可以买到百万的身故保障,这是其他保险比不了的。所以,很多父母都会给孩子购买意外险。许多家长开始发问:投保注意事项有哪些?给孩子买什么意外险好呢?先别急,我们一个一个来回答。儿童意外险投保注意事项有哪些?1、特别约定和投保须知很多保险公司在销售产品时都会强调产品的优点而避开产品的缺点。家长在购买儿童意外险时,对于特别约定和投保须知部分要仔细,投保前要了解清楚,不懂的部分要及时向保险咨询顾问咨询,否则会影响最终的理赔。2、意外险生效时间意外险投保后,一般是次日凌时生效,但也有些产品例外,如有的意外险生效期为投保成功后最早第7日零时生效。意外险生效日期是可以自己选择的,需要引起大家注意。3、意外险没有健康告知,但不是人人都能买重疾险、医疗险等都有健康告知,符合条件才可以投保。但意外险虽然没有健康告知,但一般合同中都会有明确说明:被保人为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对于残疾人投保是有最高保额限制的,且需要告知参加情况,由保险公司进行核保后投保。4、儿童意外险保额有限定意外险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比如常见的游泳溺水、摔伤等都是符合意外定义的,可以通过意外险来理赔。根据保障期限的不同,意外险可分为一年期和长期意外险两种。给孩子买意外险,建议投保一年期意外险。对于儿童意外险的保额,出于道德风险考虑国家有明文规定:0-9岁的儿童,身故赔付不能超过20万,10-17岁,身故赔付不能超过50万。所以,家长们在为孩子投保意外险时,要注意并不是保额越高越好,要重点关注的是保障范围而不是保额。给孩子买什么意外险好?第一:父母可以给孩子买综合意外险孩子的年龄小,在马路上行走时,可能因意外受伤需要住院治疗;在与家里的小宠物玩耍时,不小心被猫爪狗咬也需要去医院门诊治疗;加上孩子的年龄的太小,遇到危险时也无法躲避,更容易受伤。孩子会遇到的危险还挺多的,购买一份综合意外险很有必要。一般综合意外险保障意外身故/残疾,在孩子因意外残疾时能获得理赔金,能选择好的治疗方案,尽可能的让孩子快速恢复健康,在家长的帮助下,勇敢的面对生活。综合意外险一般还保障意外医疗,一旦孩子因意外需要住院或门诊治疗不仅会消耗资金,也会耽误家长的工作从而带来经济损失。而有份意外险,在出院之后可以申请理赔,尽可能弥补资金问题,将损失降到最低。还能让家长有钱给孩子购买好的营养品,争取早日康复。阳光个人综合意外险,是比较典型的综合意外险,保费低,一年100元,保障范围全面,包含意外身故/伤残、意外伤害医疗及意外住院津贴等保障。意外门诊及住院都可以报销,而且理赔条款相对宽松,是一款实用性比较高的意外险,适合给孩子投保。第二:父母可以给孩子购买熊孩子险如果自己的孩子是个熊孩子,玩耍时很容易就损害了私人或公共物品,对自己的家庭和别人的家庭造成麻烦。购买一份熊孩子保险,能分摊监护人的责任风险,家长更放心。安联熊宝保个人保障计划,不仅保障了意外身故/残疾,更有儿童走失慰问金和公共场所个人保障。这样在孩子因调皮对别人物品或者对他人造成伤害时,家人在赔付之后都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对于家有熊孩子的父母来说,给孩子购买份熊孩子险,也是非常不错的选择。总之,还在疑惑给孩子买意外险,买什么意外险好的父母,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综合意外险或者熊孩子险,保费便宜,有保障较为全面,很适合父母给孩子购买。说在最后以上就是关于儿童意外险相关内容的介绍,意外险看起来比较简单,但深究起来还是比较复杂的,为孩子配置意外险前家长们要提前做好功课。为了给孩子全面的保障,建议家长搭配重疾险、医疗险等组合投保,让孩子的成长之路更顺畅。想为孩子定制更完善的保障方案,可以联系梧桐树保险网专业的保险规划师,能在预算内给到孩子最高性价比的保障。
    齐方梅2019-12-21 19:42:54
  • 可以,只要是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受益人就可以。死亡保险金是指被保险人遭受保险条款规定的事故引起的伤害,作为其结果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之内死亡时,将投保额的全部支付给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时支付给被保险人的继承人)。一般情况下所谓的死亡是指医学意义上的生理死亡,即指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在责任期限内生理死亡,并且保险期限内的意外伤害是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或近因,显然已经构成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保险人即当准备给付保险金。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27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死亡保险金。
    黄登玲2019-12-21 19:19:03

相关问答

按顺序是33C,34D,35C人身意外伤害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分为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险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三类。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营业保费的构成由于人寿保险大都采用均衡保险费的方法,所以,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中的纯保费部分又可分解为危险保费和储蓄保费。其中危险保费是用于当年保险金的给付。储蓄保费则是纯保险费扣除危险保费后的剩余部分,这部分保费逐年以复利累积,用来弥补未来年份收不抵支的不足部分扩展资料人寿保险分类定期人寿定期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间发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如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未死亡,保险人无须支付保险金也不返还保险费,简称“定期寿险”该保险大都是对被保险人在短期内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提供保障。终身人寿终身人寿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简称“终身寿险”。保险责任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由于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终身保险的保险金最终必然要支付给受益人。由于终身保险保险期长,故其费率高于定期保险,并有储蓄的功能。生存保险生存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单规定的保险期满时才能够领取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则不能主张收回保险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险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营业保费。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最基本的类型:意外伤害,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津贴。意外险主要因素:外来所谓外来的,指伤害的原因为被保险人自身之外的因素作用所致。比如机械性的碰撞、摔砸、打压以及咬伤、烫伤、烧伤、冻伤、电击、光辐射等因素所致的物理性损伤,及酸、碱、煤气毒剂等因素所引致的化学性损伤。这些外来的因素,需致使人体外表或内在留有损害迹象。突发所谓突发的,是指人体受到猛烈而突然的侵袭所形成的伤害。伤害的原因与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瞬间的关系。如交通事故中的撞车、天空坠落物体的砸压等引起的伤害、死亡则是突发的,瞬间完成的。长期在某种环境条件下工作造成身体的伤害,不属于意外伤害,如长期在恶劣环境下工作造成的职业病,与突发偶然形成身体的伤害是有区别的,前者不属于伤害保险的范围。非本意所谓非本意的,是指非当事人所能预见,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伤害,对于伤害的结果是意外,而原因非意外的伤害不能认定为意外伤害,如在高速公路上以超过限速标准的速度驾驶导致的身体伤害。对于这种完全可以预料的,也是完全可以防止的伤害,不属于意外伤害。非疾病所谓非疾病的,是指损害的造成不是由被保人身体本身的因素或疾病引起的。如骨质疏松导致的病理性骨折,或肝炎病毒引起的爆发性肝炎均为疾病所致的伤害。以上四要素对构成意外伤害缺一不可,对认定伤害保险事故时必须同时满足要求。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1让保险赔偿。2学校如有过错,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责任。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三十一条 学校有条件的,应当依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鼓励中小学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学校可以为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但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第四章 事故损害的赔偿第二十三条 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 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的范围与标准,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确定。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时,认为学校有责任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相应的调解方案。第二十五条 对受伤害学生的伤残程度存在争议的,可以委托当地具有相应鉴定资格的医院或者有关机构,依据国家规定的人体伤残标准进行鉴定。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第二十七条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第二十八条 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生的行为侵害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第二十九条 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经调解形成的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应当由学校负担的赔偿金,学校应当负责筹措;学校无力完全筹措的,由学校的主管部门或者举办者协助筹措。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举办者有条件的,可以通过设立学生伤害赔偿准备金等多种形式,依法筹措伤害赔偿金。第三十一条 学校有条件的,应当依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鼓励中小学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学校可以为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但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