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房贷时间,因离婚转状态,前夫给我打过几十万,被银行查到,现被

赵龙军 2019-12-21 2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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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不还,银行会借房产主和贷款人,担保人还贷,逾期不还的,银行会到法院申请冻结房产,限期还贷。如再不还贷,银行可以依法申请由法院拍买该房产,所得收入,抵回房贷。
齐晓凡2019-12-21 23: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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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购置的房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在离婚时,以原所有权人为房产产权人,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进行平均分割,未取得产权的一方有权要求相应的价值。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扩展资料:新婚姻法关于婚前买房归属的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房屋为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商品房,并办理了产权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贷,这种情形比较普遍。即使夫妻共同还贷,也不能共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当婚姻关系不再存续时,另一方拥有的权利仅是已付购房款的原价及利息的返还,而不能对婚前按揭房屋升值产生的孳息升值部分主张其他请求。另一种情况是购房人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但没有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直至结婚后才办理房屋产权证。在这种情况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会要求出具夫妻约定书,并按约定办理产权证,能有效地避免房屋产权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稳定。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前购买房产,没有贷款,也办理了产权证。这种情况是否要变更产权证,追加共有人,属于家庭内部事务,应慎重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个人信用记录申请房屋贷款时,银行首先会查看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若报告中显示近两年内有连续三次或累计六次的逾期还款情况,那么借款人的房贷申请多半会遭拒。所以,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维护好自己的个人信用。除逾期记录之外,如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比如长期拖欠水、电、通话费等费用而造成不良记录等都会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内。2、还款能力除了个人信用记录以外,银行还会重点审核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若负债过大,或收入、工作不稳定等都将影响房贷审批的成功与否。3、个人贷款违约如申请贷款时存在未还贷款本息或担保人正在代还情况,单笔贷款个月内存在连续未还本息超过6期记录。所以,想申请银行房贷的客户,在贷款前一定要做好准备,以防贷款申请被拒。5、信用白户个人信用记录没有污点,但是却也从来没有和金融机构发生过借贷行为,这样的信用白户贷款也是极易被银行拒贷的。原因是没有信用记录作为参考,银行将你列为风险用户,出于风险角度考虑,被拒贷也是情有可原的。对于这种情况,就是赶紧申请一张信用卡,开卡消费后按时还款,给自己积累好信用;再就是申请条件宽松,可接受白户的贷款银行。6、负债过高如信用卡每月还款额超过月收50入%,或已经存在的车贷房贷还款额超过月收入50%等。因此,在办理贷款前,借款人一定要先确认影响房贷审批的因素有哪些,这样才可以在申请贷款中,尽量避免问题从而影响贷款的申请。7、高危职业常见的稳定职业如:公务员、教师、医生等,都会极受银行欢迎。但是很不幸的是,另一些职业,如:司机、厨师、建筑工作、煤矿工作、高空工作者,甚至空姐,都会被列为不适宜申请贷款的高危职业,这些职业的限制也是极有可能造成你贷款被拒的原因。对于这类职类人群,你可能就需要转向商业银行或是小额贷款银行公司申贷。8、行业限制除职业受限难申请贷款外,不少人因为所从事行业的原因,也容易被拒绝。因为金融机构对贷款金额的发放准则是不能流入娱乐行业或是产能过剩的行业,那些从事美容美发、KTV、浴场、钢铁、造纸行业等工作的购房者,也很难从银行拿到贷款。9、小额贷款申请次数过频假如你的信用记录中有多个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贷记录,这个时候去银行申请贷款也有可能被秒拒。原因是,小贷融资成本过高,如果你长期走的这种融资渠道,银行会认为你条件不符,还有就是违约风险高。建议个人从小额贷款公司借钱,最好不要超过2家,多了会让自己陷入还贷不能的怪圈。
]银行贷款一直是很多购房者贷款的第一选择。买房申请贷款,有些人能够顺利批贷,而有些人却因为某些原因被银行拒贷,是什么成为购房者贷款路上的“硬伤”?今天编辑就来和大家说一说都有哪些方面的原因。银行贷款一直是很多购房者贷款的第一选择。买房申请贷款,有些人能够顺利批贷,而有些人却因为某些原因被银行拒贷,是什么成为购房者贷款路上的“硬伤”?今天编辑就来和大家说一说都有哪些方面的原因。一、提供虚假资料一些人因为某种原因,妄图用一份假材料可以蒙混过关,殊不知银行早就炼就一双“火眼金睛”,递交造假材料这些小伎俩很难过关,一旦被发现,贷款这条道路就彻底被自己葬送了。因此,千万不要提交假材料。二、个人征信不良我们都知道,银行在借款人申请贷款之后,就会对借款人的个人征信记录开始审查,由于银行的贷款要求一般都比较高,所以如果借款人的个人信用不良,一般都是很难通过银行贷款申请的。这里说的信用不良,主要包括信用卡逾期、贷款逾期,为他人做担保,对方贷款逾期不还等都会给申请人形成信用污点,即使是换几家银行咨询也是无济于事。三、年龄、收入有限制现在可以贷款的银行有很多,所以各家银行的贷款条件和要求也各有不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之前,就应该对贷款银行的相关政策和要求进行了解,判断自己是不是符合贷款银行的申贷标准。一般来说,大部分银行都要求借款人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1、收入过低难贷款申请房贷时,银行会要求提供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单,通常收入与房贷月供有一定的比例要求,如果购房人的收入不满足银行比例要求,那么基本上就妥妥的被银行拒之门外了。2、年龄不符难贷款通常,银行规定申请人年龄在18-65周岁,其中25-40周岁是最受欢迎的群体,其次是18-25周岁和40-50周岁的人群,50-65周岁之间的人群,住房贷款申请一般不被通过。因为贷款人年龄越大,身体出现健康问题的几率就越大,影响还贷,这样银行所承担的风险就越高。最后,编辑再次提醒购房者,注意避免出现以上三个方面的原因,房贷审批通过的几率还是很大的,祝购房朋友们审批无阻,顺利入住。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购置的房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在离婚时,以原所有权人为房产产权人,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进行平均分割,未取得产权的一方有权要求相应的价值。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扩展资料:新婚姻法关于婚前买房归属的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房屋为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商品房,并办理了产权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贷,这种情形比较普遍。即使夫妻共同还贷,也不能共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当婚姻关系不再存续时,另一方拥有的权利仅是已付购房款的原价及利息的返还,而不能对婚前按揭房屋升值产生的孳息升值部分主张其他请求。另一种情况是购房人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但没有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直至结婚后才办理房屋产权证。在这种情况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会要求出具夫妻约定书,并按约定办理产权证,能有效地避免房屋产权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稳定。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前购买房产,没有贷款,也办理了产权证。这种情况是否要变更产权证,追加共有人,属于家庭内部事务,应慎重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离婚后财产分割如下:1、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2、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3、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5、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扩展资料:第四章离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