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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会不同。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由于公允价值的变动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采用成本计量同一投资性房地产一般则不会发生这种情况。投资性房地产的计税基础也是按照历史成本法计量,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或者是转换时候确认的资本公积或者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都是形成的税法的差异,因为税法上不确认为当期的收入或者损失。企业只有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其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时,才能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不是说你企业想选择哪种计量模式就可以选择哪种计量模式的。而且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要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不得转为成本模式。我个人认为,从企业长期来看,两种计量模式对企业的所得税是没有影响的。公司采用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是需要满足上述条件的。
龚学进2019-12-21 13: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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