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IPO业务流程是怎么样的?希望详细解答

堵德华 2019-12-21 2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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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写的分析文章,多家报刊来电话说,该问题有要求不允许继续讨论了,所以没有在媒体上刊发过。所以拿来支援你。胜景山河案,司法不应被动等待移送日前中国证监会通报,对胜景山河保荐机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同时对胜景山河上市的保荐代表人采取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的监管措施。史上最严厉保荐代表人处罚令”尽管出台,但是胜景山河欺诈上市案依然迷雾重重:该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和真实股权结构到底怎样?它成功IPO闯关的真实过程究竟如何?这些问号的答案,社会公众仍然不得而知。众所周知,一家公司实现上市,不仅可以募集到巨额资金,而且可以造就数亿、数十亿甚至更大额的社会财富重新分配。在这样普通人一辈子想也不敢想的巨大利益面前,总有一些不法之徒虎视眈眈。沪深股市在企业上市过程中怪相不断,足以证实此言非虚。而中国证监会严肃执法胜景山河的保荐代表人,仅仅把问题认定为“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的尽职调查工作不完善、不彻底”,是很难服众的。胜景山河的出现,其实也在情理之中。它把一种无言的东西昭告于天下。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是在一团迷雾中解读胜景山河,我估计却只有三个理解:其一,“上市竟然可以这么干”、“上市原来是这么干的”——这是门外汉对上市操作的感叹;其二,“上市就是这么干的”、“上市原本就是这么回事”——这可能引发某些人对胜景山河“运气不好”的喟叹;其三,“我也可以这么干”、“我何必老老实实做个傻瓜而不这么去干”——这或许是对正在上市路上埋头跋涉的后来者的启发。在胜景山河上市的过程中,监管审核机构里面相关的部门发生了什么,是怎么行使法律流程的,是如何层层把关批准它披上合法的外衣实现IPO的?那些中介机构——保荐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专业精英们,是怎样进行尽职调查的,在程序上到底是一种合谋欺诈、恶意造假,还是仅仅因愚蠢受骗而被误导了?如是前者,“黑金”如何分配,最令咱们这些外人想一探究竟;如是后者,像证监会认定的这种“尽职调查不完善不彻底”的结论成立,那么证明这些层层遴选的专业机构和精英中的一部分人智商低于常人,该怎么尽快建立一套新的制度亡羊补牢,以避免这群动辄年薪百万的弱智者对股市、对经济和社会的巨大危害,则应该尽早提上有权部门的议程。我们总不能掩耳盗铃地认为,假如没有媒体当初的揭发和打假,胜景山河的保荐过程就是“完善和彻底”的吧。除此之外,社会公众还有很多疑问等待开解。例如,在胜景山河这个怪胎合法“临盆”之前,它的实际控制人是怎样的行为状态,是在各职能部门之间奔波“协调”,还是在指挥驱动有关利益同盟协同造假,抑或仅仅依靠胡编的文本、报表、故事就实现了一路绿灯?还有,如果胜景山河巨额的销售数据是伪造而来,那么它涉税的问题是怎样处理的,想必这也是对公司财务问题稍具常识的人很感兴趣的。总而言之,时至今日,依靠证券监管部门,依靠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甚至上市公司“自己调查自己”已经远远不够,如果重走老路,恐怕胜景山河案的真相会永远隐藏在迷雾中,最后很有可能不了了之。反证之,如果胜景山河欺诈上市案最后不了了之,那么公众也有权怀疑某种自证清白是在欲盖弥彰。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消弭公众的疑惑呢?当然有的,那就是司法介入。公众所知的以往涉及到证券的司法案件,基本都是证监部门移交而来,但是这也使公众怀疑某些不法分子可能享受到内部人的庇佑。那么,针对影响恶劣的本案、造假猖獗到貌似史无前例的本案,司法则完全不必被动等待移送,而应该参考中国足球打黑打假机制,尽快启动对该案的司法调查,从法律层面廓清在证监内部流程上、在各中介机构的流程上、在上市公司和上市实际获益人的行为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有几许失当,然后各自该负有哪些责任。如此给股市芸芸众生一个结果,给国家和社会一个交代,则公众的不满和疑惑自然会消弭。这样做,等于是对上市“潜规则”的最有力涤荡:“法律也可以这么干的”、“法律本来就是这么干的”。更重要的是,这样做,足以证明在资本市场这个百倍千倍万倍大于足球市场的今日最大“名利场”和社会财富分配机器上,法律没有缺位,而是在威严守护着公平、公开和正义。人们期待着。
赵香稳2019-12-21 23: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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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啥值得崇拜的,也是一帮普通人在工作,无非比一般工作动荡点,需要更努力点。薪酬也稍微好点而已。投行体系非常大,简单几句无法详尽到来,以投行业务人员工作为例,一般来说投行分为外资和内资,两者差别比较大主要差别,传统内资券商主要做合规检查和一定的交易撮合,赚取的高额顾问费用很多来源于牌照溢价,这种一般刚进去的小朋友主要可大致分为上项目和后台协助,后台协助主要是协助团队做paperwork包括案例分析研究、协助制作pichbook等事务性工作为拿下项目做准备,可参考公司的投标部门和券商行业分析等,另一种状态是上项目后,刚入职小朋友主要是帮忙做底稿、整理项目文件,查阅资料做一些行业或业务信息分析整理,协助尽调做一些供应商客户访谈等等。具体的每一个项目、每一个项目组和每一个公司的体制都不太一样,其所分配的任务也不完全相同。相对而言大公司平台好的公司项目资源较多,新人接触项目机会比较多,容易增长项目经验和获得历练的机会,小的公司相对这方面就差一点。传统的投行主要从财务和法律入手成长,但新型投行因为跨境业务或项目中涉及的和外资背景打交道较多的也需要估值建模基础、同时也可以很好的积累项目经验。4、关注资本市场投资方向,选取一两个感兴趣的热点行业,做一些行业认知积累,容易更好的找到未来force的方向,同时好的行业积累有助于理解项目业务调查。以上是个人见解,因为投行业务线较长,涉及工作较多,未能详实全面的反映。如有更具体的问题欢迎讨论。
    童蟾素2019-12-21 23:38:40
  • 金融、财务、会计、法学都可以。但要名校,北清复交最好。在学期间考一下CPA或者司法考试,投行主要的知识要求就是财务和法律两方面。现在市场形势不好,投行没有前两年那么好进了,所以学校、学历、证书、经历都很重要。实习也是很难找的,前提还是司法考试或者是CPA中比较核心的几门课。企管专业学的东西在实践中用处不大。
    齐文良2019-12-21 23:20:22

相关问答

抵销分录为:借:营业收入贷:营业成本-投资收益同样道理,如果是逆流交易,原来少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增值的部分要补回来,同时账面上存货多记了,要抵销,即:借:长期股权投资贷:存货损益类科目和损益类科目互相抵。资产类科目和资产类科目互相抵,所以顺流交易抵消涉及的三个科目都是损益类的科目,而逆流交易,涉及的两个科目都是资产类科目。在个别报表中做分录的时候是将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看做一个整体,抵销了内部未实现的损益,少确认了投资收益,那么在编制合并报表的时候,是将投资单位和其子公司看做是一个整体,所以原来抵销的内部未实现损益就不应该抵销了,扩展资料1、本主题说明了期限超过一年的小型企业的各种股权投资,包括购买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2、小型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以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为基础,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小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情况下,小企业在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的表决权资本;如果投资总额在20%以上,或者投资少于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企业在其他单位中的投资少于该单位有表决权的资本的20%,或者在其他单位中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的资本的20%或更多,但没有重大影响,应当采用成本法。会计。顺流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