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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需要调整的。理解顺流交易首先理解什么是权益法,权益法实际上是把投资企业与被投资方已经看成是一个整体,或者在一定意义上看作一个整体。所谓看作一个整体,就是长期股权投资要随着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这是权益法的精髓、要点。
齐文泉2019-12-22 00: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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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权益性投资收益应在被投资方宣布利润分配是确认收益,投资资产的成本在投资持有期间不得税前扣除。因此从税收角度来看无论是权益法还是成本法都是同样处理的。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问题。如果子、母公司都是《企业所得税法》中戒定的居民企业则属于第二十六条二款的规定,属于不征税收入。因此不用考虑税率差异问题。如果子公司是境外企业母公司是居民企业则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可计算抵免母公司当期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如果母公司是境外企业子公司是中国境内的居民则分配的投资收益由子公司进行源泉扣缴。如果母子公司都是中国境外的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则找你所在国家的税务机关去问。提问题一定要给全你的具体情况啊。
辛均庚2019-12-22 00: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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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容易理解啊。你在被投资单位获得时时按照净利润确认你的投资收益。这部分收益再被投资单位已经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避免重复征税的前提下,对于这部分就不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对于投资不超过1年获得的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一般理论上是避免发生这种事项的。
赵颖青2019-12-21 23: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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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情况下都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如果不打算近期出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是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的。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是否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考虑该项投资的持有意图。如果企业拟长期持有该项投资,则:因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不会转回,对未来期间没有所得税影响,故无需确认递延所得税。在企业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备长期持有的情况下,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一般不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如果企业改变持有意图拟对外出售,则: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在持有意图由长期持有转变为拟近期出售的情况下,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所以如果企业不打算出售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不会出现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情况。请添加详细解释。
管爱春2019-12-21 23: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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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确认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你在被投资单位获得时时按照净利润确认你的投资收益。这部分收益再被投资单位已经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避免重复征税的前提下,对于这部分就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收益已经调整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期末不需要再调整递延所得税。扩展资料:某些交易或事项发生以后,因为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而未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负债,但按照税法规定能够确定其计税基础的,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也构成暂时性差异。如企业在开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前发生的筹建等费用,会计准则规定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该类费用可以在开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后的3年内分期摊销,可税前扣除。该类事项不形成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两者之间的差异也形成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递延所得税。
龙小素2019-12-21 23: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