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确认的收益缴纳所得税吗

连传宝 2019-12-21 23:17:00

推荐回答

是的,需要调整的。理解顺流交易首先理解什么是权益法,权益法实际上是把投资企业与被投资方已经看成是一个整体,或者在一定意义上看作一个整体。所谓看作一个整体,就是长期股权投资要随着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这是权益法的精髓、要点。
齐文泉2019-12-22 00:20:28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权益性投资收益应在被投资方宣布利润分配是确认收益,投资资产的成本在投资持有期间不得税前扣除。因此从税收角度来看无论是权益法还是成本法都是同样处理的。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问题。如果子、母公司都是《企业所得税法》中戒定的居民企业则属于第二十六条二款的规定,属于不征税收入。因此不用考虑税率差异问题。如果子公司是境外企业母公司是居民企业则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可计算抵免母公司当期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如果母公司是境外企业子公司是中国境内的居民则分配的投资收益由子公司进行源泉扣缴。如果母子公司都是中国境外的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则找你所在国家的税务机关去问。提问题一定要给全你的具体情况啊。
    辛均庚2019-12-22 00:08:59
  • 很容易理解啊。你在被投资单位获得时时按照净利润确认你的投资收益。这部分收益再被投资单位已经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避免重复征税的前提下,对于这部分就不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对于投资不超过1年获得的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一般理论上是避免发生这种事项的。
    赵颖青2019-12-21 23:59:13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情况下都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如果不打算近期出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是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的。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是否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考虑该项投资的持有意图。如果企业拟长期持有该项投资,则:因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不会转回,对未来期间没有所得税影响,故无需确认递延所得税。在企业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备长期持有的情况下,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一般不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如果企业改变持有意图拟对外出售,则: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在持有意图由长期持有转变为拟近期出售的情况下,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所以如果企业不打算出售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不会出现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情况。请添加详细解释。
    管爱春2019-12-21 23:39:57
  • 不需要确认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你在被投资单位获得时时按照净利润确认你的投资收益。这部分收益再被投资单位已经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避免重复征税的前提下,对于这部分就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收益已经调整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期末不需要再调整递延所得税。扩展资料:某些交易或事项发生以后,因为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而未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负债,但按照税法规定能够确定其计税基础的,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也构成暂时性差异。如企业在开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前发生的筹建等费用,会计准则规定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该类费用可以在开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后的3年内分期摊销,可税前扣除。该类事项不形成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两者之间的差异也形成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递延所得税。
    龙小素2019-12-21 23:21:55

相关问答

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核算时,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即剩余的40%的股权视同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是按照权益法进行的核算。由于在自取得投资至处置时这段时间里,要调增的长期股权投资=5000*40%=20005000万是自A公司取得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后至部分处置投资前B公司实现的净利润,4000万4000万是自A公司取得投资日至2019年年初实现的净利润。同时也说明A单位在2019.01.01~2019.01.06之间,B公司的净利润是1000万。扩展资料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一、处置部分借:银行存款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差额二、剩余部分追溯调整1、投资时点商誉的追溯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2、投资后的追溯调整借:长期股权投资贷: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原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留存收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投资收益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日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其他综合收益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1、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2、投资损益的确认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应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进行适当的调整:1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应按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2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以投资企业取得投资时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3除考虑对公允价值的调整外,对于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予以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抵销既包括顺流交易也包括逆流交易。但是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不应予以抵销。2019年教材增加:合营方向合营企业投出非货币性资产产生损益的处理。3、取得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投资企业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抵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借记“应收股利”,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4、超额亏损的确认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损失,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通常是指长期性的应收项目,如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债权,该债权没有明确的清收计划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准备收回的,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投资。企业存在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项目以及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情况下,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1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2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应当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3在进行上述处理后,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应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应按与上述顺序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长期权益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5、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股票股利的处理被投资单位分派的股票股利,投资企业不作账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7、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长期股权投资在按照规定进行核算确定其账面价值的基础上,如果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相关的准则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提取以后均不允许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