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回答
损益类科目,借方登记减少,贷方登记增加。企业根据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确认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入和处置损益,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企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实现的损益,也在本科目核算。企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和处置损益,也在本科目核算。证券公司自营证券所取得的买卖价差收入,也在本科目核算。投资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出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出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还应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比例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桑韩飞2019-12-21 23:38:39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其实你把这两个分录合到一起,实际上就是: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这跟成本法下的分录是一样的。虽然这样说不正规,但实际上“损益调整”只是起了个过渡作用。从另一个角度上,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使其所有者权益增加,此时投资单位相应地就要增加长期股投资的账面价值;分配股利时,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减少,那么投资单位也要相应地减少其投资的账面价值。实际上减少的金额转为了另一种资产形式:应收股利。
连亚琴2019-12-22 00:19:50
-
处置就表示长期股权所有的风险已经转嫁了,那就应当确认损益。由于之前一部分的损益在资本公积里,所以要转出。而留存收益过去已经确认过损益了。所以不用转。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账务处理。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
齐旭明2019-12-22 00:08:00
-
把这两个分录合到一起,实际上就是: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这跟成本法下的分录是一样的。虽然这样说不正规,但实际上“损益调整”只是起了个过渡作用。从另一个角度上,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使其所有者权益增加,此时投资单位相应地就要增加长期股投资的账面价值;分配股利时,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减少,那么投资单位也要相应地减少其投资的账面价值。实际上减少的金额转为了另一种资产形式:应收股利。扩展资料企业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会产生如下问题:一是以前年度损益是否要并入本期应纳税所得额、按本年税率计算所得税。二是调整的所得税是否应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作为抵减项目反映。既然是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其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也应按以前年度企业的盈亏状况和税率来计算调整,如果将调整的上年损益并入本年损益一起计算所得税,可能由于两个纳税年度税率的不同、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一样等因素,导致两种方法计算的税额相差很大,不利于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具体操作:1若企业所属年度享受减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调整的损益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2若所属年度上年度亏损,调整的损益和上年亏损合并在一起后无应纳税所得额的,就不应计缴企业所得税;反之,就应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至于调整应缴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笔者认为应在本年度“所得税”科目反映,因为所得税支出是一种费用支出,不应在利润总额之前扣除,利润总额应等于本年利润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之和,其扣除按本年事项计算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后补计的企业所得税,即为企业本年度净利润。参考资料损益调整。
黄白玲2019-12-21 23:58:05
-
因为在确认损益调整的时候已经确认了投资收益了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如果再转入的话那不是确认了两次了。
龚崇玲2019-12-21 2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