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为什么不用转入投资收益

赵魁元 2019-12-21 23:04:00

推荐回答

损益类科目,借方登记减少,贷方登记增加。企业根据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确认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入和处置损益,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企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实现的损益,也在本科目核算。企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和处置损益,也在本科目核算。证券公司自营证券所取得的买卖价差收入,也在本科目核算。投资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出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出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还应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比例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桑韩飞2019-12-21 23:38:39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其实你把这两个分录合到一起,实际上就是: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这跟成本法下的分录是一样的。虽然这样说不正规,但实际上“损益调整”只是起了个过渡作用。从另一个角度上,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使其所有者权益增加,此时投资单位相应地就要增加长期股投资的账面价值;分配股利时,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减少,那么投资单位也要相应地减少其投资的账面价值。实际上减少的金额转为了另一种资产形式:应收股利。
    连亚琴2019-12-22 00:19:50
  • 处置就表示长期股权所有的风险已经转嫁了,那就应当确认损益。由于之前一部分的损益在资本公积里,所以要转出。而留存收益过去已经确认过损益了。所以不用转。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账务处理。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
    齐旭明2019-12-22 00:08:00
  • 把这两个分录合到一起,实际上就是: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这跟成本法下的分录是一样的。虽然这样说不正规,但实际上“损益调整”只是起了个过渡作用。从另一个角度上,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使其所有者权益增加,此时投资单位相应地就要增加长期股投资的账面价值;分配股利时,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减少,那么投资单位也要相应地减少其投资的账面价值。实际上减少的金额转为了另一种资产形式:应收股利。扩展资料企业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会产生如下问题:一是以前年度损益是否要并入本期应纳税所得额、按本年税率计算所得税。二是调整的所得税是否应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作为抵减项目反映。既然是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其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也应按以前年度企业的盈亏状况和税率来计算调整,如果将调整的上年损益并入本年损益一起计算所得税,可能由于两个纳税年度税率的不同、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一样等因素,导致两种方法计算的税额相差很大,不利于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具体操作:1若企业所属年度享受减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调整的损益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2若所属年度上年度亏损,调整的损益和上年亏损合并在一起后无应纳税所得额的,就不应计缴企业所得税;反之,就应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至于调整应缴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笔者认为应在本年度“所得税”科目反映,因为所得税支出是一种费用支出,不应在利润总额之前扣除,利润总额应等于本年利润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之和,其扣除按本年事项计算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后补计的企业所得税,即为企业本年度净利润。参考资料损益调整。
    黄白玲2019-12-21 23:58:05
  • 因为在确认损益调整的时候已经确认了投资收益了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如果再转入的话那不是确认了两次了。
    龚崇玲2019-12-21 23:20:20

相关问答

实际上就是说,企业把一部分股权给卖了,剩下另外一部分的改按权益法进行核算了,那剩下这一部分假设从当初买的时候如果就是权益法的话,他该怎么做账,然后和现在原来成本法下做的账比一比,看有哪些差别,看差了哪些,然后给他补一下,该调的给调过来。按权益法走就行了,这就是所说的追溯的问题,思路就是从一开始就是权益法该如何做账。成本法转权益法,典型的一个情况就是减资了,假设原来我持股比例60%,用成本法进行核算,现在企业卖了部分股权,剩40%的持股比例,那现在企业只能用权益法进行核算了。视同原投资在最初就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然后追溯调整相关项目。扩展资料成本法转权益法个别财务报表的处理1、考虑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剩余投资在初始投资时点的投资成本与初始投资时应享有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计算差额,如果是正差,即体现为商誉,如果是负差,即体现为负商誉,一般应调整留存收益。2、考虑初始投资时点至减少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及分配现金股利的影响。对于在此期间实现的净利润,投资方应当按照权益法核算原则,一方面确认长期股权投资,一方面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在此期间分配的现金股利,作享有的净利润冲减即可。成本法转为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解析:这里的第二笔处理是涉及到合并报表的相关知识了,如果你还没有深入或系统的学习过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的知识的话,建议你最好记住上面的处理,这是一笔逆流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抵销处理,另外还要记住顺流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并注意区别记忆。如果你是学习了,但还是不明白,那我就作如下解释,帮助你加以理解:我们知道在权益法下核算内部交易时,个别报表中都是要将内部未实现的交易利润抵销掉。那么在合并报表中,必须要站在合并报表的高度,去看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属于自己的份额,都是属于自己的,看作一个整体,我们就拿本题中的20%的份额来解析吧。了就是说,投资单位的全部净资产不仅包括有本企业的,而且被投资单位的20%的净资产也是自己的,这是得看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的。由于发生了上述中的一笔交易,你可以将上述交易人为的看成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20%部分,完全是自己与自己交易,没有任何获得的理由与原因,也可以说,这一部分的交易是根本不成立的交易,是不存在的。以上是站在整体的角度上说的。而实际上个别报表中却是在确认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时,将这部分抵减了,认为是未实现内部交易利润的有效交易,所以将其抵减了。而站在合并报表的整体上看,这20%的交易不存在,寻么自己用不着抵减,而个别报表中却作了抵减。站在合并报表的角度上看。这种抵减就是多余的和错误的,应当纠正,将个别报表中抵减了的长期股权投资额,再转回来,调整到合并报表认为正确的数字上来。所以就会出现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那一笔处理的。对于存货的调减处理,也是同样的道理,站在合并的角度上,被投资单位出售给投资单位的原存货的20%部分,在被投资单位未出售之前,就是有投资单位的20%的,那么出售到投资企业来,相当于,站在合并的角度上看,那就是在一个单位内发生的物理位移,,不能因为换了个仓库就增加了账面价值,所以就应当将增加的存货的价值部分冲减掉,所以就会出现存货贷方的冲减处理。以上分析,如果你看不明白,不要力解,这是会计中最难的知识点,不求一次明白,当你的企业合并与合并财务报表的知识掌握的非常熟练时,以上的问题,不求解就自明了!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