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有何区别

龚如贵 2019-12-21 2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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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同点两者的投资内容相同。在会计处理上,初始投资成本的核算内容一致,都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以支付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全部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2、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3、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二、不同点1、适用范围不同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2、对投资收益的处理不同成本法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3、对现金股利的处理不同。成本法下,现金股利分为两种情况,对于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由于它是由投资前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分配得来的,所以不把它作为投资收益,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而权益法下,现金股利作为投资返还,当被投资企业盈利时,按投资比例计算出应享有的份额,把它作为投资收益入账,同时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被投资企业亏损时,按投资比例计算出应分担的份额,把它作为投资损失入账,同时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成本法-权益法。
黄盈盈2019-12-21 23: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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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如下:1、工作的性质不同成本法主要是一些事务性的工作。人事部门负责招待领导的决策。而权益法则包含战略性的工作和事务性的工作,批准作用的组织、领导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2、职责不同成本法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交接制度,保证账物相符。而权益法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要结合本单位的经营预测和经营决策以及生产、经营、供应、销售、劳动、技术措施等计划,按年、按季、按月进行编制,并根据企业的经济核算责任制将各项计划指标分解下达落实,督促执行。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和节约资金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合理核定资金定额,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根据管用结合和资金归口分级管理的要求,拟定资金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并组织有关部门贯彻执行3、考核内容不同成本法主要考核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是否具备工作人员应有的道德品质、是否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业务技能,以及必备的文化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而权益法主要考核,出勤情况、学习成绩和工作态度,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4、处理方法不同成本法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然后再计算“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之差。贷方余额则为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借方余额则为企业发生的亏损总额。而权益法认为,所得税会计的首要目的应是确认并计量由于会计和税法差异给企业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带来的影响,将所得税核算影响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放在首位。而收益表债务法从收入费用观出发,认为首先应考虑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收入和费用的直接确认,从收入和费用的直接配比来计量企业的收益。成本法-权益法。
    窦郁宏2019-12-22 00:20:08
  • ----看看下面这个你就懂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股权持有期间,企业应于每个会计期末,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如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企业应按应事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如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则应作相反分录,但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六、小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七、本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辛培军2019-12-22 00:08:27
  • 一、异:1、适用范围不同。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2、对投资收益的处理不同。成本法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权益法对应地可以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其分不分,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然如果和联营、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的话还要抵消。3、持股比例不同。成本法:持股比例在20%以下或者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权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应该用权益法;二、同:1、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抵消方式是一致的。2、股利分配相同在股票取得了利润后后宣告得到的取得前的现金股利的分配时,成本法和权益法均应冲减成本。3、投资内容相同。在会计处理上,初始投资成本的核算内容一致,都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成本法-权益法。
    黄盼盼2019-12-21 23:39:14
  •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核算区别如下:一、取得时:1、采用成本法核算:借: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股利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贷:银行存款2、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公允价值份额时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贷:银行存款二、持有期间:1、采用成本法核算: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2、采用权益法核算:份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相应调整长期股票价值;3、收到股利时,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帐户;4、摊销购买时投资的市场价值与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同时冲减长期投资和投资收益帐户。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
    符腾丹2019-12-21 23: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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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同点两者的投资内容相同。在会计处理上,初始投资成本的核算内容一致,都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以支付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全部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2、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3、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二、不同点1、适用范围不同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2、对投资收益的处理不同成本法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3、对现金股利的处理不同。成本法下,现金股利分为两种情况,对于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由于它是由投资前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分配得来的,所以不把它作为投资收益,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而权益法下,现金股利作为投资返还,当被投资企业盈利时,按投资比例计算出应享有的份额,把它作为投资收益入账,同时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被投资企业亏损时,按投资比例计算出应分担的份额,把它作为投资损失入账,同时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成本法-权益法。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如下:1、工作的性质不同成本法主要是一些事务性的工作。人事部门负责招待领导的决策。而权益法则包含战略性的工作和事务性的工作,批准作用的组织、领导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2、职责不同成本法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交接制度,保证账物相符。而权益法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要结合本单位的经营预测和经营决策以及生产、经营、供应、销售、劳动、技术措施等计划,按年、按季、按月进行编制,并根据企业的经济核算责任制将各项计划指标分解下达落实,督促执行。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和节约资金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合理核定资金定额,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根据管用结合和资金归口分级管理的要求,拟定资金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并组织有关部门贯彻执行3、考核内容不同成本法主要考核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是否具备工作人员应有的道德品质、是否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业务技能,以及必备的文化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而权益法主要考核,出勤情况、学习成绩和工作态度,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4、处理方法不同成本法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然后再计算“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之差。贷方余额则为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借方余额则为企业发生的亏损总额。而权益法认为,所得税会计的首要目的应是确认并计量由于会计和税法差异给企业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带来的影响,将所得税核算影响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放在首位。而收益表债务法从收入费用观出发,认为首先应考虑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收入和费用的直接确认,从收入和费用的直接配比来计量企业的收益。成本法-权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