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纯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齐振龙 2019-11-06 0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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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条件是可以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1、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必须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出具由原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2、申请办理“商转公”的房产,必须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且该房产没有其他法律纠纷;3、办理“商转公”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4、借款人申请“商转公”时其婚姻状况已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和合法的房产权属证明。申请材料: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因夫妻离婚等其他原因申请“商转公”的,须提供离婚证明和人民法院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判决书或经过公证的财产分割协议,且其中必须对该房屋产权的归属作出明确说明;3、房屋所有产权证复印件;4、申请“商转公”的,须提供办理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原贷款银行提供的借款人商业贷款的正常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
黄益江2019-11-06 00: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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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只要你提交到银行的审批材料还没有通过,未进入放款流程,你就可以跟银行申请撤销,转为公积金贷款。
    齐月升2019-11-06 01:00:37
  • 不能转为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方面国家只在部分城市出台商转公政策,全国没有统一规定,全军制订统一规定有难度;另一方面受军队贷款规模限制,无法向前追溯把已办理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所以暂不具备出台条件。今后有关部门将根据制度运行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赵高升2019-11-06 00:54:50
  • 你到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找他们领导报我名字试试看,你说是我弟弟。
    赵颖莉2019-11-06 00:37:40
  • 根据我国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市民想要办理商转公贷款,应具备以下6个条件。1.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意,就能办理接下来的业务。4.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并无逾期行为。5.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6.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而商转公的贷款利率则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现行贷款利率来执行的。在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之前,要先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包括与原来贷款银行之间签订的商业性购房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贷款余额证明或原贷款还款清单,此证明需要原贷款银行盖章方可生效。材料齐备后,即可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商转公贷款的申请。
    齐晓平2019-11-06 00:11:21

相关问答

1.申请人经原放贷银行同意,按放贷银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经办银行出具《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2.申请人携原《商业住房贷款合同》、《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同意书》与《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转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贷款额度与年限后,交委托律师及经办银行办理相关手续。3.经办银行按照贷款发放的有关程序,办理贷款审核与发放手续。众所周知,商转公存在很多障碍,如商贷额度高而公积金有上限、商贷贷款年限通常也比公积金贷款长等,这些障碍的存在使得“商转公”困难重重。如果这些障碍都不存在,“商转公”应该如何操作呢?首先需要了解商转公需满足的条件:1.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个月含个月以上;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4.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6.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7.商业贷款正常还款年含年以上且无逾期还款记录;8.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9.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10.所欠商业贷款清偿的处理方式。
逐月还贷必须要让账户里留足13个月的金额,即每月缴存金额*13。公积金每月会自动判断是否满足这一条件,如果满足,就会自动扣除还贷,如不满足,则不会扣除,就需要你自己还款。单位可以在任何时候缴纳公积金,但如果到了公积金扣款的日子,如果账户中的金额不足13个月的总额,那就不会自动扣款的,一直到满足条件了才会扣除。所以,单位最好在每月扣款日前缴存公积金,不然,当月可能就没法扣款了。扩展资料:公积金贷款的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大部分城市分别定制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成都市贷款条件: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北京市贷款条件: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2、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就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状态的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月1日起南京公积金可逐月提取还商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