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经营物流公司

辛宇翔 2020-01-17 2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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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企业经营物流的模式,按照其所利用资源的来源分为两大类1、以内部扩张为主的经营模式,内部扩张是企业利用内部资源发展物流的经营形式,主要有两种模式。纵向一体化经营模式和物流中心模式。2、以外向联盟主为的经营模式就是运输企业除了利用自身内部资源发展物流外,还可以利用企业外部一切可控的、可利用的、有协作关系的以及在竞争关系的所有资源来发展物流,主要有四种模式:供应链合作模式、供应商分销商合作模式、虚拟经营模式和特许连锁经营模式。快递公司是指为个人服务,使各个网点的快递员上门发货送货的公司。中国将快递企业分为四类,包括外资快递企业有联邦快递、敦豪、天地快运、联合包裹、高保物流等,国有快递企业有中国邮政、民航快递、中铁快运等,还有大型民营快递企业包括顺丰速运、宅急送、申通快递、韵达快递、圆通快递等。快递公司业务的操作流程1、确定和预约需要快递物品的日期。2、整理物品、做物品清单、包装包裹可由我司代为包装和免费提供物料,需提前预约:装箱打包时物品应摆放整齐,选用稍高硬度和外面尽可能无图案无文字的纸箱,易破碎物品要用泡沫塑料或海绵在纸箱内支撑衬垫,质量较重的大件货物,应选用木质材料做框架,避免物品在运输途中因包装不当发生损坏。包装问题产生的此类损坏,我司不予接受,有些国家对木质包装材料亦有严格规定,一般未经熏蒸的原木,不能用作包装材料出口的;经过熏蒸的原木材料,需提供有关单位的原件熏蒸证明方可随货物出口。3、准备收件方信息,包括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等:您所提供的收件方信息应准确无误,并尽可能提供收件人电话号码,以免造成派送延误和投递错误。部分状况下因收件方信息不全所引起的二次派送或无法派送而退还给发件方所产生一切费用由发件方承担,此规定已纳入委托契约服务合同。4、致电我司接线员以下简称为A并告知需寄达目的地国家和城市,收听报价确认同意由我司提供服务。5、我司安排收件人员以下简称为B上门收取包裹、客户提供收件方信息详细填写包裹托运单据、提交物品清单以做申报海关之用,双方确认重量、结算,B提供结算票据和包裹追踪号码;所有的我公司上门收件人员在结算时均应能提供加盖我司公章或财务章的有效票据证明,否则我司视为冒充收件交易,有权不承认交易的发生,不负责服务和理赔。我方对客户提供的物品清单以及申报价值有履行检查核实义务和权力。6、B返回公司,包裹交由出口部以下简称C并作交接清单,由C签字后交于B,C部门开始操作入单,分拨出口,全程跟踪。7.B将交接清单交A,A通知客户包裹已揽收至公司。8.目的地派送至收件人处,收件人确认包裹内物品完好同意签字接收。拓展资料快递业者可以不同的规模运作,小至服务特定市镇,大至区域、跨国甚至是全球服务。中国主要的快递公司包括:顺丰速运、跨越速运、百世汇通、宅急送、中通快递、申通快递、圆通快递、韵达快递、国通快递等。中国快递业企业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外资快递企业,包括联邦快递等,国有快递企业依靠其背景优势和完善的国内网络而在国内快递市场处于领先地位。第三类是大型民营快递企业,包括顺丰速运、宅急送、申通快递、韵达快递、圆通快递、速尔快递、跨越速运(KYE等,大型民营快递企业在局部市场站稳脚跟后,已逐步向全国扩张。第四类是小型民营快递企业,这类企业规模小、经营灵活但管理比较混乱,其主要经营特定区域的同城快递和省内快递业务。快递公司。
齐文芳2020-01-17 21: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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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物流要注重速度,首先取得的顾客的满意,所以在刚开始时一定要不惜一切的还快物流速度,即使亏本,只要让顾客满意,那就是以后的财富。2、我常在网上购物,我也很注重快递价格,所以刚开始应该合理收费。3、有一次买东西,我让老板发圆通或申通,老板不发,只发中通或韵达,原因很简单,圆通和申通不去店里收货,而中通和韵达去收货,老板省事。所以服务一定要到位。以上就是我个人的看法及购物的启发,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龙巧云2020-01-17 21:54:09
  • 1.UPS业务概况:UPS是全球最大的速递机构,全球最大的包裹递送公司,同时也是世界上一家主要的专业运输和物流服务提供商。每个工作日,该公司为180万家客户送邮包,收件人数目高达600万。该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在美国国内并遍及其他200多个国家和地区。该公司已经建立规模庞大、可信度高的全球运输基础设施,开发出全面、富有竞争力并且有担保的服务组合,并不断利用先进技术支持这些服务。该公司提供物流服务,其中包括一体化的供应链管理。业务分布:UPS的业务收入按照地区和运输方式来划分呈现出不同的分布特点。从地区来看,美国国内业务占总收入的89%,欧洲及亚洲业务占11%。从运输方式来看,国内陆上运输占54%,国内空运占19%,国内延迟运输占10%,对外运输占9%,非包裹业务占4%。动态:2001年1月10日,UPS以发行价值4.33亿美元新股方式收购Fritz集团公司旗下的加利福尼亚物流公司,并将该公司并入UPS不断拓展的物流业务之中,使其成为更大规模的运输集团。2000年11月28日,UPS公司将其每周的环球飞行从3次增加到5次,以应付日渐增多的跨国运输业务。UPS在这一路线上运输的货物总量每日增长20万磅。2.FedEX业务概况:FedEX公司的前身为FDX公司,是一家环球运输、物流、电子商务和供应链管理服务供应商。该公司通过各子公司的独立网络,向客户提供一体化的业务解决方案。其子公司包括FedEXExpress。同年10月,Exel和UPS共同为福特公司创建供应网络,并对福特公司在欧洲的供应链需求进行大规模改造。
    龙小马2020-01-17 21:36:12
  • 物流公司的运营流程:一、接单:1、公路运输主管从客户处接受传真运输发送计划;2、公路运输调度从客户处接出库提货单证。3、核对单证二、登记:1、运输调度在登记表上分送货目的地,分收货客户标定提货号码。2司机指定人员及车辆到运输调度中心拿提货单,并在运输登统本上确认签收三、调用安排:1、填写运输计划。2、填写运输在途,送到情况,追踪反馈表。3、电脑输单。四、车队交换:1、根据送货方向,重量、体积、统筹安排车辆。2、报运输计划给客户处,并确认到厂提货时间。五、提货发运:1、检查车辆情况。2、按时到达客户提货仓库。3、办理提货手续。4、提货,盖好车棚,锁好箱门。5、办好出厂手续。6、电话通知收货客户预达时间。六、在途追踪:1、建立收货客户档案。2、司机及时反馈途中信息。3、与收货客户电话联系送货情况。4、填写跟踪记录。5、有异常情况及时与客户联系七、到达签收:1、电话或传真确认到达时间。2、司机将回单用EMS或FAX传真回忆诚物流。3、签收运输单。4、定期将回单送至客户处。5、将当地市场的住处及时反馈给客户。八、回单:1、按时准确到达指定卸货地点。2、货物交接。3、百分百签收,保证运输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与客户出库单一至。4、了解送货人对客户产品在当地市场的销售情况。扩展资料大多数中小工业企业在较大程度上缺乏较为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缺乏管理组织能力在生产管理上处于混乱状态,在组织经营上处于无序状态。产前没有市场调研,没有严格的成本核算;产中没有生产控制,没有营销策略;产后没有售后服务,是制约物流公司发展的基础因素。中小企业普遍存在员工素质低,知识构成不合理,人才匮乏,缺乏创新能力的情况,是制约物流公司发展的核心因素。物流公司企业的信息化建设目标应是针对整个企业的供应链综合管理,实施企业级的信息系统建设。这样才能跨越部门的界限,实现各个部门的数据和信息的互联互通,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信息的集中查询和集中发放。中国物流公司企业应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物流公司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广泛运用计算机技术以及通信技术提高企业自身的运输效率和服务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也只有这样,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将企业做大做强。物流公司。
    齐新荣2020-01-17 21:18:13
  • 快递的运营模式:1、自营,指企业自身经营物流业务,建设全资或是控股物流子公司,完成企业物流配送业务,即企业自己建立一套物流体系。比如国内的顺丰,从广东到香港到上海江苏,所有的顺丰都是同一个顺丰公司投资的,背后的老板都只有顺丰的股东;2、加盟,加盟制快递的实际上是在快递物流业中产生的一个开放的、庞大的、分工明确的社会化“快递网络”。加盟制快递,采用了深度外包的模式,一件快递从收件到派件,经过了收件端加盟商、总部干线、派件端加盟商三个部分,但是这三个端口没有任何的股权关系,而是通过线下的物流网络、后台系统组织起来。加盟制快递的实际上就是一个开放的、庞大的社会化“线下网络”;3、合作,既不是自营的,也不是加盟的,数家各自独立的快递公司共同合作来开展业务。和加盟有共同点,但不是完全加盟,因为各公司是平等的关系,以互相合作共同发展的契约精神为基础。快递的盈利模式:1、快递面单,即通过正常的收揽快递物件来收取寄送快递的费用;2、加盟费用,正常情况下,一个市级快递网点下面,至少会有七到八个网点,每个网点都是需要缴纳加盟费、保证金以及预付款的,其中有一部分的资金就会交给快递企业;3、直营客户,通常快递公司都会有一些合作伙伴的,比如:淘宝、京东的电子商务客户等,通过与这些客户的合作收取收揽快递的费用;4、增值服务,为了提升快递店的盈利,经营者还可以增设一些特别的服务,比如:代收货款、签回单、代收保险费用等,这中增值服务的利润是都是非常高的。扩展资料:由于快递业在中国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快递运营模式以及盈利模式仍在摸索中,针对快递行业运营以及盈利的研究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不断补充,相关快递业法律法规逐渐配套颁布,所以就目前的快递运营模式以及盈利模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而不断的拓展,产生新的运营模式以及盈利模式。快递业新技术新模式不断涌现-众包模式,大势所趋。
    边冬霞2020-01-17 21:02:21

相关问答

确认收入的条件以下列规则为准:第二章确认第四条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第五条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在合同开始日即满足前款条件的合同,企业在后续期间无需对其进行重新评估,除非有迹象表明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开始日通常是指合同生效日。第六条在合同开始日不符合本准则第五条规定的合同,企业应当对其进行持续评估,并在其满足本准则第五条规定时按照该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不符合本准则第五条规定的合同,企业只有在不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务,且已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无需退回时,才能将已收取的对价确认为收入;否则,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没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确认收入。第七条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一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二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三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所承诺的商品或每份合同中所承诺的部分商品构成本准则第九条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第八条企业应当区分下列三种情形对合同变更分别进行会计处理:一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二合同变更不属于本条一规定的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已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未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未转让的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三合同变更不属于本条一规定的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应当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本准则所称合同变更,是指经合同各方批准对原合同范围或价格作出的变更。第九条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当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履约义务既包括合同中明确的承诺,也包括由于企业已公开宣布的政策、特定声明或以往的习惯做法等导致合同订立时客户合理预期企业将履行的承诺。企业为履行合同而应开展的初始活动,通常不构成履约义务,除非该活动向客户转让了承诺的商品。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也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转让模式相同,是指每一项可明确区分商品均满足本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且采用相同方法确定其履约进度。第十条企业向客户承诺的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可明确区分商品:一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本身或从该商品与其他易于获得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二企业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可单独区分。下列情形通常表明企业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不可单独区分:1.企业需提供重大的服务以将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整合成合同约定的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2.该商品将对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予以重大修改或定制。3.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具有高度关联性。第十一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一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二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三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具有不可替代用途,是指因合同限制或实际可行性限制,企业不能轻易地将商品用于其他用途。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是指在由于客户或其他方原因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并且该权利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十二条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其中,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企业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对于类似情况下的类似履约义务,企业应当采用相同的方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第十三条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企业应当考虑下列迹象:一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二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三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四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六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