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法及步骤。

龚庆春 2019-12-21 1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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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好像是能够提取的。
符胜斌2019-12-21 13: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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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收据、契税完税证。2、购买二手房、拍卖房:买卖交易合同、契税完税证、屋所有权证。3、购买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收据、经济适用房计划批文、房改部门批准的购房职工认购单/清册。4、购买权证、工程合同、付款凭证;b、农村建造/翻建: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复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翻建需提供、工程合同、付款凭证。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a、城市内建造/翻建: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房屋所有有权证翻建需提供、工程合同、付款凭证。b、农村建造/翻建: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复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翻建需提供、工程合同、付款凭证。6、大修自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危房鉴定书、工程合同、付款凭证。7、偿还商业贷款本息:购房合同、购房借款合同、6个月还款明细/还款存折。8、偿还公积金本息:借款合同。9、用于租房:a、廉租房、公租房:住房保障部门证明、6个月房租支付费用凭证;a、私人住房:房屋租赁合同、家庭收入证明、6个月以上房租支付费用凭证。10、享受低保: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户口簿。11、遭遇重大疾病:确诊证明、治疗费用发票、家庭成员关系证明。12、遭遇重大灾害:重大灾害证明及家庭成员关系证明。13、离退休:退休批文/退休证。14、出境定居: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1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离职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1-4级残疾证;1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再本市: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离职证明、户籍注销或户口准许迁出本市证明;17、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2年以上: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离职证明。18、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失踪: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被宣告死亡/失踪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遗产分配公正书/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扩展资料:一、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缴存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在长沙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或租赁私人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四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的;五遇到下列突发事件,且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1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患有重大疾病;2遇地震、冰灾、洪灾、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灾害;六退休的;七出境定居的;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九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长沙或者户口不在长沙的;十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2年以上的;十一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别墅及偿还上述房产贷款本息的;三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方式取得自住住房所有权的;四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有逾期贷款未归还或虽已被担保公司代偿但尚未还清的。二、长沙公积金提取流程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2份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2、审批人对《申请书》中名称、账号及其他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个人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对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按本办法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还缴存人。3、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4、审批人将符合提取规定的缴存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资料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上进行资料录入。不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应将提取资料退还缴存人,并告知退件原因。5、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三、长沙公积金提取额度1、购买自住房一提取时限: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自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购买二手房的自契税完税证明出具之曰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二提取额度: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该房屋的首付款金额,一次性付款的提取总额不超过购买该房屋的总价款,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享受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的,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已付购房款与货币补贴款的差额。职工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同购买自住房申请提取的,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购买该房屋的首付款金额或总价款*职工所占该房屋产权比例。共有产权比例依次以《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内容、《购房合同》约定内容为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共同共有确定。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一提取时限:建造、翻建自住房的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民宅基地使用批文出具之曰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大修自住房的自C、D级《危房鉴定书》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二提取额度: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实际支付的总费用,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3、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一提取时限:职工家庭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方可申请,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提前结清本套房住房贷款提取不受此限制,贷款结清的,职工应在结清之曰起12个月内申请提取。职工家庭每次只能以同一套房屋的还贷额作为提取的额度,职工家庭既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有商业银行贷款的,只能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提取。职工家庭己办理本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每年申请还贷提取一次或办理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二提取额度:每次提取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日已还贷本息金额含提前部分还贷额,不含部分对冲还贷额。最多不超过近24个月的还贷额,且剔除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偿还本套房屋住房贷款已提取、划拨或对冲还贷的金额,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共有产权夫妻共有除外房屋按揭贷款本息的,借款人为房屋产权人之一的,提取额度为已还贷本息总额;借款人为房屋产权人多人的,单个借款人提取额度为已还贷本息总额*该职工所占贷款额度的比例。职工以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提取的,提取额度以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已还贷本息之和计算,剔除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偿还本套房屋住房贷款已提取、划拨或对冲还贷的金额。4、无房户支付房租一提取时限:职工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二提取额度:职工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2个月实际汇缴额的50%,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12个月汇缴额以外的金额不计入提取额度内.5、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一提取时限: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可申请提取。二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6、退休一提取时限:职工退休后可申请提取。二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一提取时限:职工本人或配偶被纳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在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期间,每6个月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6个月以上。二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8、出境定居一提取时限:职工已注销国内户籍或已出境定居可申请提取。二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一提取时限: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二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10、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一提取时限: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在重大疾病治疗期间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灾害造成基本住房严重受损的,可以自重大灾害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提取,限提取1次。二提取额度:重大疾病每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近12个月内实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总额,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重大灾害提取总额不超过个人负担的重大灾害损失部分,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平台网上提取业务操作指南。
    黎益君2019-12-21 15:19:42
  • 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项情形的,应当在管委会规定的时间内提取。提取流程: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2份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2.审批人对《申请书》中名称、账号及其他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个人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对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按本办法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还缴存人。3.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4.审批人将符合提取规定的缴存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资料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上进行资料录入。不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应将提取资料退还缴存人,并告知退件原因。5.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提取时限:1.租房类提取时限提取时限:可自租房满6个月后申请提取,租期每满6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2.购房类提取时限1.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3年内提取;2.购买二手房、拍卖房的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3年内提取。扩展资料:公积金提取额度:1、购买自住房一提取时限: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自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购买二手房的自契税完税证明出具之曰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二提取额度: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该房屋的首付款金额,一次性付款的提取总额不超过购买该房屋的总价款,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享受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的,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已付购房款与货币补贴款的差额。职工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同购买自住房申请提取的,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购买该房屋的首付款金额或总价款*职工所占该房屋产权比例。共有产权比例依次以《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内容、《购房合同》约定内容为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共同共有确定。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一提取时限:建造、翻建自住房的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民宅基地使用批文出具之曰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大修自住房的自C、D级《危房鉴定书》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二提取额度: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实际支付的总费用,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3、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一提取时限:职工家庭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方可申请,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提前结清本套房住房贷款提取不受此限制,贷款结清的,职工应在结清之曰起12个月内申请提取。职工家庭每次只能以同一套房屋的还贷额作为提取的额度,职工家庭既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有商业银行贷款的,只能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提取。职工家庭己办理本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每年申请还贷提取一次或办理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二提取额度:每次提取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日已还贷本息金额含提前部分还贷额,不含部分对冲还贷额,最多不超过近24个月的还贷额,且剔除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偿还本套房屋住房贷款已提取、划拨或对冲还贷的金额,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共有产权夫妻共有除外房屋按揭贷款本息的,借款人为房屋产权人之一的,提取额度为已还贷本息总额;借款人为房屋产权人多人的,单个借款人提取额度为已还贷本息总额*该职工所占贷款额度的比例。职工以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提取的,提取额度以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已还贷本息之和计算,剔除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偿还本套房屋住房贷款已提取、划拨或对冲还贷的金额。4、无房户支付房租一提取时限:职工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二提取额度:职工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2个月实际汇缴额的50%,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12个月汇缴额以外的金额不计入提取额度内.5、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一提取时限: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可申请提取。二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6、退休一提取时限:职工退休后可申请提取。二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一提取时限:职工本人或配偶被纳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在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期间,每6个月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6个月以上。二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8、出境定居一提取时限:职工已注销国内户籍或已出境定居可申请提取。二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一提取时限: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二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10、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一提取时限: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在重大疾病治疗期间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灾害造成基本住房严重受损的,可以自重大灾害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提取,限提取1次。二提取额度:重大疾病每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近12个月内实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总额,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重大灾害提取总额不超过个人负担的重大灾害损失部分,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长沙市人民政府_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_公积金提取。
    黄益洪2019-12-21 13:56:06
  •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工作规则》的通知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比例15%的。符合上述条件要件齐全的,中心须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1、个人申请填写《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书面报告及单位意见。四、提取金额的核定2、离休、退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的经核定后,本息一次提取,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米塞林2019-12-21 13:38:33
  • 符合《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长沙住房公积提取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操作规程》规定的若干提取条件,资料齐全的皆可进行公积金的提取。具体办理材料及流程如下一、办理条件用户也可以通过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提取业务,更加的快捷方便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上信息来源于: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审批项目流程清单关于印发《长沙住房公积金铁路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黄盛彬2019-12-21 13: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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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商住房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公积金提取。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以下基本资料原件:1、本人身份证;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提取人均需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3、提取人本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长沙行政区域以外自住房或偿还其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近3个月出具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产权信息证明。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需办理账户封存的职工应提交《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申请书》。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自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购买二手房的自契税完税证明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扩展资料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该房屋的首付款金额,一次性付款的提取总额不超过购买该房屋的总价款,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享受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的,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已付购房款与货币补贴款的差额。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购买该房屋的首付款金额或总价款×职工所占该房屋产权比例。共有产权比例依次以《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内容、《购房合同》约定内容为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共同共有确定。关于印发《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一、许可范围威海市辖区范围内二、许可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25条三、许可条件符合《威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四、申报材料一购买自住住房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申请人威海本地工行、建行、交行、农行、商行任一银行的活期银行账户。3.购买现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购房发票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2.申请人威海本地工行、建行、交行、农行、商行任一银行的活期银行账户。3.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办理的或申请人与借款人不一致的,另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薄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必须同时一次性在贷款地管理部办理。5.由配偶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五、许可程序1.到服务大厅咨询,或到网站查询提取条件。2.按照提取条件准备相应的资料。3.送交服务大厅审批。4.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委托银行将款项拨付个人账户,不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申请人。附录: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http://whzfgjj.cn/whweb/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