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个人借款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黄爱秀 2019-11-05 2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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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根据上述规定,将资金借与他人取得的利息应作为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不能作代收代付款冲减银行利息支出。利息收入要依法申报纳税利息收入的营业税,按照5%计算缴纳的。并交纳相关附加税印花税按照借款合同的十万分之五计算缴纳。借款时:借:其他应收款----xx公司贷:银行存款收到利息借:银行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收回本金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xx公司。
齐文虎2019-11-06 0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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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应做为营业外收入处理2、借款利息收入不能税前扣除,应与当年损益一起缴所得税3、利息收入缴5%的营业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赵风香2019-11-06 00:37:10
  • 企业为非金融机构放出借款的:借出款项: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计提利息:借:银行存款利息贷:财务费用利息如果是金融企业放出借款:借出款项时:借:贷款贷:吸收存款取得利息时:借:应收利息利息贷:利息收入利息。
    赵飞耀2019-11-06 00:20:04
  •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贷:其他应付款-xx公司处理分录1、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2、本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3、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②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扩展资料初学者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第一:涉及的账户,分析经济业务涉及到哪些账户发生变化;第二:账户的性质,分析涉及的这些账户的性质,即它们各属于什么会计要素,位于会计等式的左边还是右边;第三: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确定这些账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增减金额是多少;第四:记账方向,根据账户的性质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确定分别记入账户的借方或贷方;第五: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会计分录。
    连伟智2019-11-06 00:10:42
  • 公司法人向公司借款应计入其他应收款,会计分录:借:其他应收款-法人贷: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保户储金、应收代为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进行明细核算。三、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赔付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扩展资料: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其他应收科目进行核算。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一、审查其他应收款内部控制制度对其他应收款内部控制制度检查时,应注意:1、被查单位是否建立了明确的职责分工制度。其他应收款”的总账和明细账户的登记应由不同的职员分别登记;现金收款员不得从事其他应收款的记账工作。2、是否建立了备用金领用和报销制度,备用金限额的确定是否合理,实际执行是否严格按照制度控制。3、是否建立了包装物的收受、领发、回收、退回等制度,是否设专人保管,是否有单独的账簿记录。4、是否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其他应收款的催收工作是否及时等。二、运用审阅法检查其他应收款全面审阅“其他应收款"明细账通过审阅摘要说明及业务内容,看其是否记有不属于“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范围的各种应收和暂付款项;是否有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是否有长期挂账现象;是否有将其他应收款违规转销的情况等。三、运用核对法检查其他应收款在审阅明细账的基础上,再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不属于“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的内容,往往通过查看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就一目了然了。通过审查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可查明垫付款项的具体内容和垫付款作坏账损失处理的依据,从而判断其账务处理正确与否。通过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可查明借款部门单位、借款人、借款时间、借款原因、借款金额、还款情况以及长期拖欠的金额等;通过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可查清企业将其他应收款作为坏账损失处理的依据是否合规。四、运用调查方法检查其他应收款(向对方单位调查在核对法的基础上,对于情况不符的其他应收款,应调查对方单位,是否已将租金或押金等退回,而企业没有入账,转作“小金库”或被有关人员贪污;对于长期挂账的应收款,应询问有关人员,查清应收回款项长年挂账的原因,从而进一步搞清可能舞弊的全过程。其他应收款。
    车岩鑫2019-11-05 23: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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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查纳税人账务时,经常会发现很多企业有可分配利润但长期挂账不分配或者投资者从企业借取大量资金长期不归还的情况,本文结合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税收政策,对个人向公司借款不还的财税处理做一分析:一、个人借款不还的税务处理个人向公司借款不还的处理,因其身份不同税务处理也应不尽相同。根据财税×10%-105=245元二、个人借款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一、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借款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单位扣缴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实际上是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代扣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上交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借款所得的会计处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借款所得按个体工商户计征个税。个体工商户取得生产经营所得按规定计算应纳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实际上交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借款所得的会计处理企业向个人分配股息、利润计算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支付股息、利润时,借记“应付股利”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科目和“库存现金”科目。实际交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