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小贷公司,2019年我公司高管以个人名义向公司借款,到期后他把钱还了回来,但后来发现他的钱

龙家林 2019-11-06 0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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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以其闲置资金贷与其他企业赚取利息,或关连企业间资金的调度借贷,这些都是司空见惯的事,企业也从不察觉这种做法有何不妥,但实际上这种借贷在国内却存在很大法律风险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车建侯2019-11-06 00: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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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论:案件情况太少,而且都是文字描述,没有证据材料,所以分析起来很难,只能先做一个初略分析。如需精准的回答,最好上传一些证据材料。不方便上传也可以私信提供一下。提问者使用了“法人”这个词,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吧。公司是“法人”,法人是法律规定拟制出来的“人”,它具有自然人的特征。法人”的行为是通过自然人来完成的,所以提问者称的法人,应该是指“法定代表人”。一、首先要确认法定代表人借款为公司借款,而非个人借款。提问者使用了“以公司的名义借款”,不知道是依据什么判断是以公司名义借的款,是依据已知的合同,还是什么?如果是依据合同,是知道还是有确凿的证据,这一点回答不清楚,性质无法判断。提问者还使用了“直接转到个人账号使用”。意思是指款未进入公司的对公账户,而直接是债权人账户到“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吗?之所以先确认一些问题,是因为实践中,多数股东尤其是不参与经营的股东,对公司情况一无所知,除了知道自己向一家公司投资了,其余的什么都不知道,在此种情况下,法律专业人士根本没办法直接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所以必须帮助这些股东从什么都不知道这个阶段进入到有确凿证据阶段,因为法律讲的是证据,谁主张谁举证,举证不利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如果不能证明是以公司的名义借款,仅仅是不知情的股东自己猜测或听说,款项又未进入公司的账户,那借款就和公司没有关系。如果和公司没有关系,仅仅是个人行为,那就谈不上构成挪用资金罪,公安机关做出的结论就没有问题。如果能够证明是以公司的名义借款,那也可以通过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通常的情况下,我不建议先走公安机关报案的方式,但是提问者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了,就另当别论了。二、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款项和公司有关系,也谈不上民事诉讼如果款项是以公司的名义借的,那款项属于公司,从民事诉讼的角度来看,属于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忠实的义务,可以发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要求其偿还。但前提是款项是公司的,不然谈不上损害公司利益。具体发起的程序和方法,这里不做详细描述。三、其他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提问者还可以采取其他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不管什么方式,必须围绕调取证据来展开。因为前面谈到过了,要帮助中小股东从什么都不知道到有确凿的证据。我专门做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案子,这类型的案件,股东知情权纠纷和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是必然要发起的诉讼,通过诉讼申请法院调取各种证据,必要时还会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前面谈到了,通常的情况下,我不建议先走公安机关报案的方式,因为没有足够的线索,公安机关破案难度也会很高。实践中,我一般是帮助中小股东通过民事诉讼调取各种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调取证据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再申请法院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赵飞翔2019-11-06 00:20:44
  • 如果借款到期后公司没有还款的话,企业高管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即替公司偿还借款。
    齐斌涛2019-11-06 0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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