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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两种处理方法。第一种是依据财政部制定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其要点是:1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投资项目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相抵消;对于子公司之间相互投资,母公司应当比照上述做法,将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的数额与相对应另一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有关项目中相应的数额相互抵消。2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项目中不属于母公司拥有的数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单列一类,以总额反映。3所有者权益中未分配利润的数额根据合并利润分配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数额列示。这种方法需要抵销第二种是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辅导教材《会计》关于盈余公积的合并处理方法,其理由和要点是: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盈余公积包括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由单个企业按照当期实现的税后利润即净利润计算提取。子公司当期计提盈余公积作为企业集团利润分配的一部分,在合并利润分配表中予以反映和揭示。另一方面,子公司当期计提盈余公积作为子公司利润分配的结果,已形成子公司内部积累,从而也形成整个企业集团内部的积累。为了准确反映企业集团内部提取盈公积、内部积累的情况以及集团未分配利润情况,必须将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作为企业集团提取的一部分予以反映。因此,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必须再通过抵消分录将已经抵消的提取盈余公积的数额调整回来,既调整合并利润分配表中提取盈余公积的数额,也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盈余公积的数额。如果合并的是全资子公司,调整数为当期全额计提数;如果合并的是非全资子公司,调整数为当期全额计提数按股权比例享有的数额。这种方法就是先抵销再恢复。
黎益君2019-12-21 13: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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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投资收益借:少数股东损益借:未分配利润——年初贷:提取盈余公积贷:未分配利润——年末其中:投资收益+少数股东损益=本年利润本年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本期利润分配=年末未分配利润移项,得:本年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本期利润分配+年末未分配利润上式左边为借方金额,右边为贷方金额。目的是将子公司利润分配过程与母公司获取的投资收益抵销,同时确认少数股东应享有的损益。
齐昌志2019-12-21 15: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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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步直接转到“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只是少了计算盈余公积那一步2、现在补提只需要按以前年度差错更正的方法处理就行,分录为: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公积金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金。3、当年计提的分录同上,但注意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跟“本年利润”科目不发生关系。
齐晓影2019-12-21 13: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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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法定盈余公积金按净利润的10%提,任意盈余公积金额按5%来计年,如10的利润是1000000那可以计得法定盈作公积100000任意盈余公积50000,你们老师让我们把10年的营业利润的七倍至十倍,或是以前从未提过,在此作为会计差错进行更正13年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3年、12年、11年的净利润相加得到,你们不提盈余公积了?12年、11年报表的未分配利润该怎么计算?在当年和以前年度未计提盈余公积的情况下,为以前年度净利润相加,那么是哪些报表要遵守这个稳定结构?所有的还是?这个“稳定结构”各行各业的标准一般不同,估计这是应付银行审查用的,所以数字要好看一点儿,若是报送税务机关或政府,这些标准估计又要调整了4、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怎么计算?求具体算法,像货币资金我知道与一些科目有关,但不知道该怎么算。这个你就要多看教材,多问度娘了。
黄瞩信2019-12-21 13: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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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整与抵销分录和盈余公积的抵销与调整在购买法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将购买日子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并以此为基础来计算合并净利润。编制调整分录涉及损益时,是否需要相应地调整盈余公积呢?比如,在购买日,子公司存在一项固定资产,其账面价值为600万元,公允价值为700万元,该资产尚可使用20年,不考虑净残值。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每年需要调增管理费用5万元,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相应地调减盈余公积呢?这仍然需要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目的和盈余公积的属性进行分析。调整分录是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从经济主体的角度考虑而编制的,而盈余公积则是从法律主体的角度考虑来计提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需从法律主体的角度来考虑。由于调整分录的结果既不会反映在母公司的报表上,也不会反映在子公司的报表上,而只反映在合并工作底稿上,因此对调整的损益计提盈余公积同样缺乏法律依据。特别是,这种调整并不能提高合并财务报表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同理,可对抵销分录作类似的分析。四、连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中盈余公积的抵销与调整由于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编制的,上年编制合并抵销分录的抵销结果并没有反映在母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上,因此,连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首先对年初的未分配利润等报表项目进行调整。通常,上年调整和抵销分录中涉及损益和利润分配事项的,均应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问题是,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时是否应相应地调整盈余公积?这需要结合上年调整和抵销结果进行考虑。因为本年对年初未分配利润及相应项目的调整主要是为了使根据本年个别财务报表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年初数同上年合并财务报表的年末数一致。因此,如果上年编制调整和抵销分录时,没有相应地调整盈余公积,那么本年对年初未分配利润进行调整时,自然不应对盈余公积进行调整。根据前述分析可知,调整和抵销分录是从经济主体的角度来编制的,而盈余公积属于法律主体概念,编制调整和抵销分录涉及损益的,无需相应地调整盈余公积。
车建修2019-12-21 13: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