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月15号在成都新都区按揭买了一套房,现在银行的钱以下,但没有收到房管所的备案信息,这个没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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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你发一个新都房管局给我的回复,你要对应着你买房的区域,合同备案时间,房屋成交单价来确认。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地税局关于调整契税税率的通告》,成都市契税的适用税率调整为3%,从1999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58号)明确规定,从2019年6月1日起,符合普通住房的三个条件为: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公布的同一范围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倍以下。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减按1%征收。新都区政府制定公布的区域内各乡镇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为:乡镇名称2019年1月15日前2019年1月15日后平均交易价格1.4倍金额平均交易价格1.4倍金额新都镇2150301031194367新繁镇1200168022143099大丰街道2300322033454683三河街道1800252029644150乡镇名称2019年9月1日后平均交易价格1.4倍金额新都镇31294380其他场镇参照执行。此标准执行的时间点是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与签定购房合同的时间可能不一致。同一小区,单价和面积相同,但因合同备案时间不同,也可能导致执行不同的税率。从您反映的情况来看,2019年3月在新都镇购买御城房屋,面积88.35平方米,单价4500,当时新都镇范围平均价格3119的1.4倍是4367,因此您的房屋单价已超过4367,不属于普通住房,应按照3%法定税率征收契税。此复!http://www.xindu.gov.cn/gongzhongcanyu/detail_letter.jsp?id=31386。
齐文炎2019-11-06 0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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