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回答
房屋抵押贷款需准备的资料: 个人身份证件、户口本、居住地址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收入证明或资产状况证明。抵押房屋的产权证明。若申请人以他人房产作抵押,还需提供房产权属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房屋抵押贷款中房产证、土地证是必须要给银行抵押的。其他抵押证件还是以银行规定为主。
樊技飞2019-12-21 13:38:59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在房子有房产证的前提下是可以办理房产证抵押贷款的,具体流程如下: 贷款人及所抵押房屋所要具备的条件:贷款人所具备的条件: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其次,有所在地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三,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第四,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所抵押房产的条件: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贷款人需提交的材料: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个人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结婚证;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协议正本和复印件;房屋所有人及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公证书及贷款用途证明。房屋类型不同需要准备不同的材料,具体如下:一、现房抵押1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方到场签字;2房屋所有权证;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验原件;4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5银行借款合同;6夫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二、期房抵押1购房预售合同;2与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3购房预交款收据复印件验原件;4夫妻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办理流程1、备齐资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发票个人账户最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边同民2019-12-21 15:19:58
-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基本概念小额扶贫贴息贷款是指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以当地扶贫部门承诺贴息为前提,基于贫困农户的信誉,为支持贫困农户参与当地政府主导扶持的项目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发放的贷款。贷款对象由当地扶贫部门依据国家扶贫政策规定认定的农户。贷款额度对农户发放的小额扶贫贴息贷款额度一般为2万元,每户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期限原则上为1年,最长不得超过3年。贷款利息小额扶贫贴息贷款贴息标准按政府扶贫机构确定的标准执行,差额利息由借款人承担。贷款流程扶贫部门推荐→借款人申请→贷款人调查、审查贴息申报→贷款收回。
赵驱云2019-12-21 13:56:28
-
信用社无抵押贷款通常需要借款人在农村信用社区域内有固定的住所、借款人是农村家庭的户主、借款人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其次贷款要用于农业、林业、牧业或渔业等农业声场经营,也可用于商业、建筑业、运输业、服务员等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建议你到信用社咨询办理,也可以到加速贷查询下本地正规贷款机构的贷款条件,对比一下进行选择办理。
齐晓民2019-12-21 13:21:29
-
信用社贷款主要是以农村信贷为主,办理农村信用社贷款一般情况下会要求贷款人在农村信用社区域内有固定的住所、贷款人必须是农村家庭的户主、贷款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再者农村信用社贷款主要用于农业、林业、牧业或渔业等农业声场经营。在所在的农村信用社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应的有关资料,只要通过信用社贷款机构对你的调查,,信用社会上报相关部门贷款人的资料进行审批,等到审批通过后,信用社会跟你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之后贷款人就只要等待信用社放款了。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手续:1、有合法的身份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地常住居民;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以及贷款社认可的其他证明文件。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含/40%含以上的资金作为购房首期付款。5、有本社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和有本社认可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6、城市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扩展资料目的要求第一条为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信贷服务水平,增加对农户和农业生产的信贷投入,简化贷款手续,更好地发挥信用社支农作用,根据《贷款通则》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信用社以农户的信誉为保证,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第三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第四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使用农户贷款证。贷款证以农户为单位,一户一证,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发放管理第十条对已核定贷款额度的农户,在期限和额度内农户凭贷款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信用社办理贷款,或由信用社信贷人员根据农户要求到农户家中直接发放,逐笔填写借据。第十一条信用社要以户为单位设立登记台账,并根据变更情况更换台账。贷款证的记录必须与信用社的台账保持一致。不一致时,以借据为准。第十二条对随意改变贷款用途、出租、出借和转让贷款证的农户,应立即取消其小额信用贷款资格。第十三条贷款发放后,信贷员要经常深入农户,了解和掌握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贷款使用情况,加强贷后管理。信贷员要对提供给资信评定小组的考察材料真实性负责。农村信用社贷款政策-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具体条件。
黄盛楠2019-12-21 13: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