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调整具体是指什么哪些项目需要调整

辛小韵 2019-11-05 23:56:00

推荐回答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调增数-纳税调整调减数比如:业务招待税法有规定标准超过标准数的部分就是纳税调整调增数再如:开办费会计规定是一次性计入损益,税法规定是分五年摊销,这样就有个纳税调整调减数。简单地说纳税调整,就是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齐敬英2019-11-06 00:10:58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项目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保险费。借款费用。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救济性捐赠。企业之间各种支出。特别纳税调整。罚款、罚金、滞纳金。非公益、救济性捐赠。赞助支出。准备金。二、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项目权益性投资所得。技术转让所得。国债利息收入。亏损弥补。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加计扣除。创投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购置节能减排设备。不征税收入。
    齐方杰2019-11-06 00:54:33
  • 1.调增金额,是因为税法规定的,不得在税前扣除的支出以及按税法规定需要交税的收入,你做账时扣除了或者没有算到收入里去,所以需要在纳税调整时调成增加的项目。2.调减金额,是因为税法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支出以及可以免税的收入,你做账时没有扣除或者加到收入里去了,所以需要调减。个人意见。
    黄瞩信2019-11-06 00:37:21
  • 本表适用于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纳税调整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本表将纳税调整项目分为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6大部分。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六大项分类填报汇总,并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数。扩展资料:纳税调整注意事项:1、已进入当期成本费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未取得有效凭证的预估项目,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未进入当期费用的预估项目不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主要指预估的材料、商品等存货。期末货已到但票未到,会计上会预估入账,增加了存货或生产成本,但并没有进入销售成本形成当期费用。3、记好纳税调整台账,以前年度已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预估项目,在符合税前列支条件年度莫忘调减所得额。4、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纳税调整-纳税调整项目。
    黄相方2019-11-06 00:20:18
  • 是指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按纳税人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金额大于税收规定标准,应进行纳税调整增加所得的金额。工资支出:是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超过允许扣除标准的工资支出。工资支出包括企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其具体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明确,从2000年1月1日起北京市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为月人均扣除最高限额960元,年人均11520元。计税工资包括企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各类补贴、津贴、奖金、加班费等。工效挂钩效益工资:指企业当年经过劳动部门、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批准的提取数列支后,由税务部门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工资清算政策允许扣除的工资总额和新增效益工资。职工福利费:填写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标准而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非公益救济性捐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未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和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在税前扣除。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粮食类白酒广告费:指不得在税前扣除的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为其他企业贷款担保的支出: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为其他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因被担保方还不清贷款而由该担保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与收人无关的支出: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列举的各项支出以外的、与本企业取得收入无关的各项支出。收回的坏账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按照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纳税人已作为支出亏损或坏账处理的应收款项,在以后年度全部或部分收回时,应计人收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童裳峰2019-11-06 00:03:31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