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公积金贷款房产证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么?

黄瑞军 2019-11-05 23:44:00

推荐回答

可以的。公积金贷款的准入条件是公积金个人缴纳300以上交满6个月,征信良好就可以贷款,贷款年龄是25到55岁,需要携带的资料是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住址证明、公积金卡。
赵风进2019-11-06 00:36:49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无论贷款是否结清,都可以公证,房产公证只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另一方房产所有权放弃的法律证明文件,房产证上还是两人名字,贷款还是要双方公积金账户每月划扣。
    齐文江2019-11-06 00:19:35
  • ”北京伟嘉安捷“解答:可以。因为结婚后,买房都是以夫妻名义买的,即使房本上只写一方的名字,但是可以使用双方的公积金进行贷款,但是必须有一个主贷人。
    龙安顺2019-11-06 00:10:07
  • 可以的,房产证可以写双方名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写夫妻两个人的名字,不能写夫妻关系以外成员的名字。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因其专款专用的特殊性,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不能作为家庭资产随意安排。扩展资料:房产证明是房屋产权证的简称,房屋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房产证明。
    黄盈椿2019-11-06 00:02:38
  • 房产证上写你夫妻两个名或一个名都可以,只是,如果要用到两个人的份额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支取的,都要带上结婚证及两个人的身份证。办理贷款的时候,双方都要到场。
    龙小群2019-11-05 23:56:50

相关问答

如果有结婚证,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申请,两个人共同还贷。办理程序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2、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3、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5、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扩展资料:还款方式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具体方式有两种,由借款人自行选择:1、每月1-20日到贷款银行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2、委托贷款银行代扣偿还。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还款协议书》,并办理个人还款储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预存多个月份的还款金额,或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银行储蓄所存入足额的还款金额,由银行直接从借款人储蓄帐户中扣划应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1、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按照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部分的贷款本息。2、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贷款银行按剩余的贷款本金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金额或贷款期限。公积金贷款。
婚前男方支付首付,产权登记为男女双方的。房屋所有权归男女双方共有。如果婚前男女双方一起付首付,房产证也是写男女双方名字,房屋肯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男方支付首付,产权登记为男方,婚后房产证加女方名字,本质上是物权处分行为,房屋由夫妻单方所有转为夫妻双方所有。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婚后女方父母为女方购置的房屋,原则上是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是如果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推定为送给自家孩子,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是共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扩展资料: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中,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物权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确认须以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房产证作为一种证书,虽然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的法律事实,但其证明力的依据是其上记载与登记簿上的记载具有一致性。如果离开了不动产登记簿或与登记簿的记载不相一致,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就失去了对房屋权利归属的证明力,而只能成为向登记机关请求确权的证明文件。如果登记簿上未作变更,房产证自身任何单独的变更均不产生物权法上的效力。例如,在房屋买卖时,房产证的交付并不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果,房产证受让人并不能以取得出卖人的房产证为由,主张其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房产证遗失后,房屋所有权人并不因此失去房屋所有权,权利人可根据登记簿的记载主张和行使权利,并可要求机关根据登记簿上的记载补发房产证。可见,房产证不能脱离登记簿的记载而发挥其证明作用。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