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现代企业经营与管理的联系与区别

黄爱群 2019-12-21 1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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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与日常企业管理区别明显:项目管理只是针对某一个或某一组项目的实施、规划、管控、监督和督导来进行的管理。项目结束了,项目管理也就结束了。直到新的项目开始,才需要重新设立管理队伍和管理架构。企业日常管理,是一个企业常年实施的、不间断的日常管理内容。从时间上、管理内容和侧重点上,都和项目管理不同。项目管理仅仅对项目实施周期有效,时间较短;而企业日常管理的时间较长,内容也比较庞杂一些。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不直接与该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约定,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工程项目管理的具体方式及服务内容、权限、取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企业管理是指对企业的管理,工商管理通常也指工商企业的管理。
连中鄂2019-12-21 19: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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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共管理与企业管理的不同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目标不同。公共管理是为公众服务追求公共利益的,而企业管理则以营利为目的,追求利润最大化。第二,实质不同企业管理为了实现组织目标,更多着力于提高效率上,而公共管理不仅要注意到效率问题而且还得研究公平问题。第三,特性不同。与企业管理相比,公共部门尤其是政府更强调责任。第四,监督方式不同。公共管理要受到社会大众的监督而企业管理的监督主要是来自于企业的内部。第五,权力来源不同公共管理中公共组织的权力主要来源于社会大众所给予的公共权力,而企业管理的权力则大都是私人授权。
    黄甘雨2019-12-21 20:41:44
  • 企业管理包含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只是针对企业的一项或几个项目营收经营开发和管理,企业管理是涉及企业方方面面的管理不仅仅是项目、还有税务、生产、人事、研发等等。
    管爱娟2019-12-21 20:24:39
  • 一、教育管理与公共管理的异同:一个国家的公共事务很多,属于公共管理范围内的管理活动也很多,公共管理从学科意义上的内容包括政府管理,行政管理,城市管理,公共政策,发展管理,教育经济管理以及劳动社会保障等方向。由此可见,教育在一个国家的公共事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教育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一部分。很多公共管理所特有的属性在教育管理过程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教育管理除了把服务于公共利益放在第一位以外,还必须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教育管理虽然也要讲效率,但更重要的是效率必须服从于社会效益。二、教育管理与企业管理的异同:相同点:1、都受到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2、管理的对象是相同的,即管人,管财,管物,管事,管时间,管空间,管信息;3、都表现为一个过程,并有其专门的职能——计划,执行,检查,总结;4、管理的方式也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不同点:1、教育是培养人的事业,教育领域中很多东西难以定论;企业管理目标明确,是对企业中人和事的管理。2、对教育管理工作成效的评价,比企业管理工作的评价要复杂得多。3、教育涉及千家万户,即涉及面比企业管理要广,更容易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三、公共管理和企业管理的异同:1、目标不同。公共管理是为公众服务追求公共利益的,而企业管理则以营利为目的,追求利润最大化。2、实质不同企业管理为了实现组织目标,更多着力于提高效率上,而公共管理不仅要注意到效率问题而且还得研究公平问题。3、特性不同。与企业管理相比,公共部门尤其是政府更强调责任。4、监督方式不同。公共管理要受到社会大众的监督而企业管理的监督主要是来自于企业的内部。5、权力来源不同。公共管理中公共组织的权力主要来源于社会大众所给予的公共权力,而企业管理的权力则大都是私人授权。扩展资料:教育管理、公共管理、企业管理在高校都分别设有不同的学科专业,如下:教育管理学科的就业方向: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现代管理学和教育科学基本理论,接受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的基本能力训练,就业方向多为高职院校教学及管理工作。本专业全日制研究生面向研究机构、高校、教育行政部门就业。教育管理学科的主要课程: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统计学、教育社会学、教育测量与评价、教育法学、教学论、德育原理、普通心理学、儿童心理学、外国教育史、中国教育史、学校管理学、教育行政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共关系学、教育经济学、教育调查、管理心理学等。公共管理作为现代管理科学四大分支之一,是未来世界和当代中国最有发展潜力和广阔前途的学科。中国MPA学术委员会唯一顾问中山大学夏书章教授为国内最早提出引进公共管理学教育人士,中山大学也是中国最早公共管理学兴起地之一。中国人民大学前行政管理学研究所所长黄达强创办了国内第一个行政管理研究所并培养了国内第一批行政管理学的硕士研究生。在国内,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为中国公共管理学最主要的教学和研究基地。此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兰州大学等公共管理的学科建设都有很高的水平。企业管理专业指高等学校的一个系里的企业管理这个学业门类。企业管理专业硕士又称企业管理引专业学位研究生,是我国现开设的15类专业学位中的一种,旨在针对一定的职业背景的学员培养高层次、应用型的企业管理人才。企业管理本专业修业年限为四年或三年。教育管理-公共管理-企业管理。
    龚少红2019-12-21 20:08:27
  • 企业战略管理的三个层次是:总体层战略;业务层战略、职能层战略。1、总体层战略总体层战略又称公司战略,是企业最高层次的战略,是企业整体的战略总纲。在存在多个经营单位或多种经营业务的情况下,企业总体战略主要是指集团母公司或者公司总部的战略。总体战略的目标是确定企业未来一段时间的总体发展方向,协调企业下属的各个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培育企业核心能力,实现企业总体目标。它主要强调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应该做什么业务”,即从公司全局出发,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及企业的内部条件,确定企业的使命与任务、产品与市场领域;二是“怎样管理这些业务”,即在企业不同的战略事业单位之间如何分配资源以及采取何种成长方向等,以实现公司整体的战略意图。2、业务层战略业务层战略又称经营单位战略。现代大型企业一般都同时从事多种经营业务,或者生产多种不同的产品,有若干个相对独立的产品或市场部门,这些部门即事业部或战略经营单位。由于各个业务部门的产品或服务不同,所面对的外部环境特别是市场环境也不相同,企业能够对各项业务提供的资源支持也不同,因此,各部门在参与经营过程中所采取的战略也不尽相同,各经营单位有必要制定指导本部门产品或服务经营活动的战略,即业务层战略。业务层战略是企业战略业务单元在公司战略的指导下,经营管理某一特定的战略业务单元的战略计划,具体指导和管理经营单位的重大决策和行动方案,是企业的一种局部战略,也是公司战略的子战略,它处于战略结构体系中的第二层次。业务层战略着眼于企业中某一具体业务单元的市场和竞争状况,相对于总体战略有一定的独立性,同时又是企业战略体系的组成部分。业务层战略主要回答在确定的经营业务领域内,企业如何展开经营活动;在一个具体的、可识别的市场上,企业如何构建持续优势等问题。其侧重点在于以下几个方面:贯彻使命、业务发展的机会和威胁分析、业务发展的内在条件分析、业务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等。对于只经营一种业务的小企业,或者不从事多元化经营的大型组织,业务层战略与公司战略是一回事。所涉及的决策问题是在既定的产品与市场领域,在什么样的基础上来开展业务,以取得顾客认可的经营优势。3、职能层战略职能层战略是为贯彻、实施和支持公司战略与业务战略而在企业特定的职能管理领域制定的战略。职能战略主要回答某职能的相关部门如何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的问题,重点是提高企业资源的利用效率,使企业资源的利用效率最大化。其内容比业务战略更为详细、具体,其作用是使总体战略与业务战略的内容得到具体落实,并使各项职能之问协调一致,通常包括营销战略、人事战略、财务战略、生产战略、研发战略等方面。简而言之,公司层战略倾向于总体价值取向,以抽象概念为基础,主要由企业高层管理者制定;业务层战略主要就本业务部门的某一具体业务进行战略规划,主要由业务部门领导层负责;职能层战略主要涉及具体执行和操作问题。公司层战略、业务层战略与职能层战略一起构成了企业战略体系。在企业内部,企业战略管理各个层次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的。企业每一层次的战略都为下一层次战略提供方向,并构成下一层次的战略环境;每层战略又为上一级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和支持。所以,企业要实现其总体战略目标,必须将三个层次的战略有效地结合起来。
    赵香群2019-12-21 20:02:19

相关问答

1会计监督与会计服务的内涵会计监督是会计工作的基本职能之一,是依据《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的职权,是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对本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税政策,是否遵守本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是否遵守本企业内控制度等等。例如:在日常会计工作中,会计人员要审查票据是否真实合法,审查经济业务事项是否合理,审查签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审查支出是否符合预算,审查经济业务事项是否符合已签订的合同等等都属于会计监督。会计服务是会计人员通过对本企业资产实行管理,对财务收支进行会计核算等一系列财务活动,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提供的服务。例如:在日常会计工作中,会计人员开具支票、办理汇款、发放工资、进行税收筹划为企业和个人节税、为决策提供各种财务数据等等都属于会计服务。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最终都将通过财务数据反映出来。2会计监督与会计服务的关系会计监督与会计服务共存于会计工作中,会计监督实际上是会计人员在提供会计服务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财税法规和本企业相关制度履行的一项职责活动,这两者的目的都是通过会计管理实现企业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经济、高效,防止奢侈浪费,提高经济效益,促进资产保值增值,最终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会计监督与会计服务实质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企业在做出重大投资决策时,往往要征询财务部门的意见,而财务部门则需要对投资决策从财务角度分析给出专业意见,这样企业才能做出的正确投资决策。这是会计监督与会计服务相互依存、有机统一的很好体现。但是会计监督强调的是约束管理,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要符合财税法律法规以及制度规定,会计工作就不能有求必应,某个部门或人员的要求就有可能得不到满足。在这种情况下,会计监督与会计服务的矛盾就产生了。比如:在日常工作中,会计人员常常会遇到一些不合规票据,比如:发票名称有误、金额有误、作废发票、虚开发票甚至于假发票,如果会计人员按财务规定不予办理报销手续,业务经办人员就不满意了,认为会计人员卡得太严,管得过死,故意针对他找事。在企业,经办人员与会计人员发生争执的情况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会计人员坚持原则,不予办理报销手续,就会得罪人,就会落下服务态度不好的名声。会计监督与会计服务矛盾的产生似乎是必然的。会计监督与会计服务既相互依存,又相互矛盾,如何正确认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呢?会计监督应该优先于会计服务。会计服务应该是建立在遵守国家财税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基础上的服务。过分强调会计服务,弱化会计监督职能,会导致会计工作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不能为决策者提供真实、合法的会计信息,在各项财税检查中就有可能出现问题,企业管理会陷入混乱状况,最终有可能走向倒闭。如果会计工作失去了监督职能,那么会计服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如果会计工作只讲监督而不讲服务,缺少了其它部门和人员对会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会计工作是干不好的。会计监督与会计服务是一对矛盾的共同体,它们之间存在矛盾,但又相互依存,必须在坚持监督的基础上,做好会计服务工作。3如何正确处理好会计监督与会计服务的关系会计监督与会计服务是一对矛盾的共同体,要正确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做好会计工作。正确处理好会计监督与会计服务的关系应该做到以下几点:3.1企业领导对于会计人员正确行使职权,进行会计监督,要予以鼓励和支持;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要批评、制止,严重的要予以处理。在企业要营造这样的氛围,让会计人员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确保企业各项经济业务活动合法、合理、合规,确保企业健康发展。如果领导不支持会计人员的工作,对不合规、不合法事项持纵容态度,那么时间长了,会计人员就会失去工作积极性,甚至于怕得罪人而不坚持原则,对于不合规票据予以报销,对不合法经济事项不予制止,对铺张浪费甚至于贪污现象予以纵容,表面上看是服务热情了,会计监督职能已经弱化甚至于完全失去。可以想象,一个企业失去了会计监督会混乱到什么程度,企业最终一定是走向破产倒闭,而某些人也有可能因犯罪走进监狱的大门。因此,在企业领导者要为会计人员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支持他们的工作。在这样的氛围下,企业也会人正风正,不良现象和违规事项就会很少发生。3.2会计人员要向本企业员工广泛宣传财税法规以及本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提高政策透明度,这样大家就会理解会计工作,从而就会自觉支持会计工作。财税法规是会计人员行使会计监督职能的依据,要尽可能做好宣传,让政策人人知晓。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与员工更是密切相关,其中一些内部报销规定、流程,更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总之,要让大家明白,会计人员把关,不是针对某人,不是随意“设卡”,是财税法规和本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这样会计工作就会得到大家的理解和支持。员工理解支持财务工作,分歧就会减少,就会自觉接受会计监督。3.3会计人员要爱岗敬业,树立服务意识,用心工作,以实际行动赢得大家的好评。会计人员要经常和企业各个部门的人员打交道,有时候还要和企业外人员打交道,无论面对什么人、什么事情,都要做到心态平和,一视同仁,注意沟通和交流。对于不违反财务制度的问题,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尽可能在工作上提供支持和帮助,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会计人员不能办理的业务,也要做好解释工作,给出原因,不能只是简单的拒绝。再有,会计人员处理日常业务时,力争做到程序规范统一,同一项经济业务,无论针对谁处理结果都是相同的,要经得起检验,否则,会在企业引起异议。会计人员要做好会计服务,树立自身良好的职业形象。3.4加强财税专业知识的学习,深入了解企业经济业务事项,不断提升工作能力。近几年来,财税知识不断更新变化,会计人员要不断学习,尽快及时掌握新知识,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在日常的会计业务处理中,若不能正确地、熟练地运用有关财税知识,就不能胜任会计工作,不能做好会计监督,细致周到的服务更无从谈起。另外,除了专业知识的学习外,会计人员还需要深入了解本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不能仅仅局限于会计工作本身。很难想象,会计人员能够对自己不了解的事项作出判断,能够正确地进行会计处理,因此,会计人员不仅要掌握专业知识,同时也要了解企业的经济业务事项。只有这样,会计人员才能做好会计监督和会计服务。总之,会计监督和会计服务共存于会计日常工作中,会计人员要妥善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在履行会计监督职能的同时,做好会计服务。只有处理好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会计人员才能真正做好会计工作。
法官和律师扮演着两种不同的角色。法官是代表着国家审判机关,行使的是国家的公权力,进行裁判定夺案件,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国家的政权,保持当事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律师代表的是当事人的根本利益,他的职责是协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两者的身份地位、权利义务是不相同的,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事业的进程中发挥着各自的效用,正确处理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它关系到司法审判的权威性,以及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司法公信力和案件的公平公正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使之发挥最大的司法效用。一、两者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可知,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法官的职责是依据法律和事实,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但法官的义务是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础上,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法官的一切行为都应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否则就是违法,要受到法律的追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可知,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的职责是在当事人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辩护权、以及调查取证的权力,他的一切行为都是在授权范围内,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律师的义务是协助法官查明案件事实,依法行使自己的代理权限和辩护权限,维护自己代理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由上可知,法官与律师在职责、义务方面是有区别的,法官是直接依据宪法、法律行使自己的审判权,处于居中裁判者的地位,维护的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的是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律师是依据当事人的委托授权,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协助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维护自己所代表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与正义。二、二者的关系法官与律师是维系司法公正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的重要角色,两者的关系不是隔绝、紧张、对立、防范,而是互相协作,理解和包容、相互交流。法官和律师虽在法律活动中扮演不同角色,但同为法律人,应在各自实践中同守一条底线,共担一份责任,实现良性互动。为此,应在完善制度、倡导诚信、加强沟通、互相监督等方面作出细致努力。英国著名思想家培根说过:法官与律师的关系不可太密,否则就难免有不公正的嫌疑。但两者的关系不是隔阂,而是理解;不是紧张,而是交涉;不是对抗,而是包容;不是防范,而是交流。法官和律师虽在法律活动中扮演不同角色,但同为法律人,应在各自实践中同守一条底线,共担一份责任,实现良性互动。完善制度是构建法官和律师良性互动关系的前提。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律师的执业保障制度、司法独立制度,这是理顺法官和律师之间的关系的前提。首先要从司法体制上确立律师应有之地位和权利,保障律师意见的充分表达与被听取。其次要切实依法保障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改革法院目前的财政拨款体制,取消法院行政级别,防止司法行政化,等等。倡导诚信是构建法官和律师良性互动关系的基础。法官和律师不是天生的亲家,也不是天生的冤家,而是同为法律人的本家。管子曰:诚信,天下之结也。意思是说,诚实和信用是联结天下所有人的纽带。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要紧紧依靠学术界和律师界携手建设司法,因为如果建设司法不靠学术界和律师界的贡献,律师和法院对立,法律根本不可能健全。加强沟通是构建法官和律师良性互动关系的渠道。建议借助法官协会与律师协会,积极搭建平台,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比如相互协助开展法官、律师评议活动,相互通报违法违纪查处情况,开发利用法学教育资源,互派专家开展培训、研讨活动,探讨研究共同关心的法律理论与司法实践,提高法官和律师的业务能力,举办有关联谊活动,以此不断增进法官和律师之间的沟通交流,实现工作互联、资源共享、载体互融。互相监督是构建法官和律师良性互动关系的保证。随着法治进程的逐步推进,在未来司法体系中,律师不仅是不可替代的参与者和游戏规则的议定者,还是司法主体的人才和智慧来源,更是司法公信力的职业监督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发的《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律师对于法官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可以自行或者通过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向有关人民法院反映情况,或者署名举报,提出追究违纪法官党纪、政纪或者法律责任的意见。反之,法官同样可以将发现律师的问题反映到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进一步完善这一规定,使之更具体、便捷、可操作,力求把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制约的力度落到实处。三、法官和律师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互联网成为当今信息传递的重要平台,法官与律师的一言一行都可能成为被炒作的对象,特别是法官的言行举止,代表了法院的形象,不能在办案当中给当事人合理怀疑的空间,我们与律师距离太近,或者过度接近的,就会给当事人怀疑的空间,即使我们之间是正常的工作需求,我们与律师之间的合作应是公开、透明的,要经得起群众的眼睛的考验,司法公信力需要我们法官与律师共同维护,要摆正各自在工作中的位置,共同维护法律的实施,共同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公平与正义。正确处理好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是构建法治社会的需求,我们要依法治国,没有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是不行的,加强两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法制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共同推动社会的繁荣稳定与和谐。
这个不一定,有经验,有能力就可以,从未听说过创业成功还和文科理科有关系的这类荒唐说法。首先要明确自己的方向,然后有几个因素是不得不考虑的:自我能力明确,自己能做什么。行情分析,目前自己想做的行业情况如何,自己在该行业中和对手相比情若如何。资源问题,所做的事需要哪些资源,比如资金,成本,场地,人力,器材等等。计划实施,该从哪里入手,有个明确的流程。预期目标,估计自己能获得多少回报,或者是否会亏损。长远目标,3年后或者5年后,自己要达到什么层次。风险规划,遇到风险该怎么处理,怎样化险为夷,这里要有准备。以上是创业者肯定会遇到的也是一定要考虑清楚的问题。其实做什么都可以,关键是你想做什么,然后有一个计划,别人说再多也只是推测,何况做生意还是有风险的,跟着自己的信念走,在自己的承受范围内,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这样应该会比较顺利,仔细看看现在,哪里还有什么好做的生意,都是红海了,但是还是有人在赚钱,而那些在赚钱的人其实是因为有梦想的,好像有个故事是说一个年轻人画了几幅画拿去市场卖,很久没人买,他就进去问梵高,为什么等了好久也没人买,梵高说你把创作的时间和等待的时间换一下看看。果然把时间花在画上,拿去卖很快就有人买了。说了那么多意思就是多用心思考吧,生意不是等来的,关键看你有没有花心思,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有梦想和信心就一定会有回报的,但是不能刻意的去关注回报,那样就容易分心,导致拿不出合格的产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