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跟退休返聘人员签订的工伤免责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梅长文 2019-10-15 07: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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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是多此一举。返聘人员本身就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不存在工伤,供参考。
辛培刚2019-10-15 09: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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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啊退休返聘人员,单位应该为其购买从业伤害保险或者其他商业保险,这样发生事故可以从这些商业保险支付相关费用,没给员工买保险的那就自己承担喽。
    龙巧仙2019-10-15 08:59:10
  • 如果是已经在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返聘,则视为雇佣关系,就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可用民法追究用人单位的侵权责任。如未能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虽已过退休年龄,但仍视为劳动关系,则理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黄相杰2019-10-15 08:01:04
  • 1、退休返聘员工在从事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条款进行工伤待遇申请。2、单位应承担退休返聘员工受伤后的赔偿。单位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有法定的赔偿义务,不能够通过协议来免除法定责任。3、退休返聘人员虽然跟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但符合民法中关于劳务关系的特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扩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齐晓娇2019-10-15 08:00:30
  • 不合法。1、不管你签与不签这个协议,对你都不具备法律效力。因为这个协议的内容不合法,所以自签订时开始,这个协议就无效,对你没有约束力;2、无论公司和员工签了什么协议,只要员工发生工伤,都可以按国家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3、如果企业没有按规定为员工参保的,员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由企业承担。所以,你可以签,也可以拒签,对你没有任何不良影响。以上意见供你参考,若有疑问请给我留言!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民法通则。
    龚峻梅2019-10-15 07: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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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约定参考: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诈欺。其中,第二种情况在“一人公司”中最容易出现。一人公司”及多股东公司企业财产的区分具体而言,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的混同主要表现在:公司的经营场所与股东的居所混合使用,或者子公司与母公司的经营场所为同一场所。另外,股东不严格区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公司财产被用于个人支出而未作适当记录,或者没有保持完整的公司财产记录,均将导致财产混同,其结果是公司的财产消失于股东个人的“保险柜”中,损害债权人利益。公司业务与股东业务混同的主要表现是两者从事同一业务活动。而且,公司业务经营常以股东个人名义进行,以至于与之进行交易的对方根本无法分清是与公司还是与股东个人进行交易活动。此种场合下,极易发生股东利用同种营业,剥夺对公司有利的机会而损害公司利益。此外,一人股东不依照公司法或章程召开董事会,会计账册不完备等,也极易发生在一人公司中。凡此种种,虽不一定存在股东之诈欺行为,但由于财产、业务以至于人格混同,公司往往被当作股东的“另一个自我”或工具,法院应本着公平、正义之理念,对人格混同情形下的责任归属加以调整,或否认公司法人格,或维持公司独立人格,以使公司背后的股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合伙人退出首先应该签订退伙协议。任何撤资合伙人有权按照合伙协议得到由于撤资应收的分配,并且,如果协议没有其他规定,他在撤资以后的合理时间内有权收到他在有限合伙中按其股权公平价值,其在撤资日应享有的分配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第四十七条 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拓展资料:合伙人退出并撤资造成的法律后果如下:第一,合伙人丧失合伙人资格;第二,退伙人请求其他合伙人按照退伙是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事务的 待了结后进行结算;第三,退伙人应对其退出合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合伙人退出合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依照和约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亏损;未约定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亏损;第五,因合伙人退伙导致合伙企业不足两人的,合伙企业可随之终止。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