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原股东退股未到工商局变更,新股东出资与公司法人签订入股合同,这样有效吗?怎拿回出资。

龙开元 2019-10-14 2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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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去工商局备案。公司的股份通过股权交易进行买卖,该交易造成股东的变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变更必须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且在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备案。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社员地位的制度。股东退股会产生公司资本减少的客观后果,公司资本的减少使公司的偿债能力下降,从而影响到公司债权人的清偿。股东的投资转化为公司的资本,是公司赖以经营和偿还对外债务的物质基础。股东退股,抽走投资,使公司的财产减少,于公司不利。股东一拥而上要求退股,则公司将不复存在。按照修订之前的公司法,股东投资有限公司以后,将与公司紧紧地绑在一起,而不能像股份公司的股东“用脚投票”自由进出公司。但是,经济生活的实践却又提出了股东退股的种种要求。扩展资料:股东退股条件:一、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股东投资于公司,通常对公司的商业计划都有自己可以承受的预期,当商业计划的风险大大超过其预期时,股东就会产生退股的念头,从公司退出以便降低其投资风险。二、股东死亡股东投资公司后,股东依法享有股权。股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利,当股东死亡时,其股权应当列入遗产,由继承人进行继承。根据我国的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和子女。当这些继承人不愿或者不适宜成为公司股东时,将死亡股东的投资从公司中分离出来就成为继承人的渴望。三、股东离异。当股东婚变,夫妻双方离异时,有关股东权益的分割问题就会被提出来。由于夫妻双方已经反目,作为非股东的一方配偶绝不可能参加对人合性要求比较高的有限公司。这时,将股东权益的一半从公司中抽取出来,变现交割给非股东的配偶,就成为非股东的配偶的强烈要求。四、小股东遭遇控股股东压榨资本多数决是有限公司股东会表决的一项基本原则,资本多数决虽然确立了资本民主主义,有利于鼓励投资。但是资本多数决也往往被控股股东滥用,导致控股股东压榨小股东,攫取不当利益。当小股东奋起反抗而没有效果时或者小股东不愿浪费太多的经济和时间时,逃离公司就成为其理性的选择。五、公司陷入僵局不可否认的是,有限公司成立伊始,各股东之间多数能团结和睦,公司表现出良好的人合性。但是随后发展变化的情况往往会造成股东之间失和,当矛盾双方股东持股比例相等或者各自控制的董事人数对等时,公司就会陷入僵持状态中。僵持不是结果,最终会有一方股东选择离开。股东退股-股权转让协议华律网-股东变更需要去工商局备案吗。
辛国文2019-10-14 23: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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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股东是根据股东名册主张股东权利的。未经公司登记机构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黄石华2019-10-15 00:01:35
  • 如果没有工商行政备案,那么就不具备股东资格!隐名股东投资很麻烦的,你看是否走借款的渠道,这样不牵扯到退股之说,纯粹个人之间借贷。
    窦连波2019-10-15 00:00:04
  • 会依据工商局的股东股份比例承担公司责任。详情成都找金立方财税。
    龚子鉴2019-10-14 23:54:05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公司登记的必要事项。股东没有退股一说,股东要退出,只能是转让股权或解散公司。新股东出资与公司法人签订入股合同无效。如题,新股东应当与原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新股东向原股东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向工商局申请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黄盛松2019-10-14 23:18:07

相关问答

合伙人退出首先应该签订退伙协议。任何撤资合伙人有权按照合伙协议得到由于撤资应收的分配,并且,如果协议没有其他规定,他在撤资以后的合理时间内有权收到他在有限合伙中按其股权公平价值,其在撤资日应享有的分配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第四十七条 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拓展资料:合伙人退出并撤资造成的法律后果如下:第一,合伙人丧失合伙人资格;第二,退伙人请求其他合伙人按照退伙是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事务的 待了结后进行结算;第三,退伙人应对其退出合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合伙人退出合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依照和约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亏损;未约定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亏损;第五,因合伙人退伙导致合伙企业不足两人的,合伙企业可随之终止。合伙企业。
有点利益相关看了很多类似的回答,但是感觉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就是将影视众筹完全将影视份额投资等同起来,混为一谈。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对影视投资有很大的成见,不肯去真正的了解。现在的影视投资行业确实是鱼龙混杂,不止是普通人对这些“老鼠屎”厌烦,正规的业内公司更是对此深恶痛绝,因为自己合法合规经营,却轻易地被他们拖下水,甚至将整个市场都搞得乌烟瘴气。其实大家觉得这个行业不值当,有很多的成见,就是因为这个行业的不透明性跟溢价。这个对于普通投资者确实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但我们不能否认的是,现在的投资行业哪个没有存在这个问题?股票,基金,期货外汇,哪一个没有所谓的溢价,尤其是所谓的透明性,哪个韭菜没有因为利好消息而被套过?但是,为什么股票基金可以说是合法的,到影视这块就说是骗人的?我也很迷惑。都是成年人了,如果你觉得喜茶价格太贵,隔壁一点点口味也一样还便宜,完全可以选择一点点,但你不可能说喜茶这类高价的就是不合法的吧?还有一点就是,对于影视投资来说,确实不是一个理财的手段,更多偏向于投机。因为这个产品跟一般的理财属性不同。股票、基金等理财手段最基本的功能主要是防止财富贬值,在此基础上再实现财富增值的一种理财手段。但是投资影视的话,要么就是亏,要么就是盈利,是没有其他的方式来抵御通货膨胀这一功能的,所以很多人对这个市场仇视,还是对理财这个概念混淆了。说远了,回到题目本身个人能不能投资电影,有没有合法途径?不是骗局,个人也可以投资,有很多的投资渠道,但真正合法靠谱的很少。作为专业人士建议不建议普通人作为散户投资电影?最重要的还是看自己的风险偏好,还有就是你做投资的目的,是理财为主还是投机为主。而且对于投资,不管你用的是什么投资手段,都应该坚持不熟不投的原则。你看上人家的盈利,他们盯着你的本金。有什么弊端?最大的弊端就是信息不对称,制作成本不透明,行业堡垒太高,行业鱼龙混杂,其实很多投资都差不多,不管是股票还是基金,很多的消息一般人根本接触不到。中介是否靠谱可惜?至于中介靠不靠谱还是得自己去感受了,看你对接的是哪些出品方。电影股份的出售方都不是制作方或者是出品方,一般是某部电影的联合出品方或者是出品方跟联合出品方授权的第三方的公司,所以在投的时候首先要看这家公司是否具备相关的资质,可以在猫眼,天眼查等第三方平台可以查。如何甄别?先上广电总局的网站,查询电影备案号等信息,再在猫眼,天眼查等第三方平台查相关的影片信息。最好找那种制作完成,宣布定档的影视,这样会省很多麻烦。补充一个,为什么转让给普通人份额?官方的加大宣传,加快资金流转,提高资金利用率,主要是通过溢价提前回收成本或者提前盈利。再补充一个,溢价就是智商税?溢价并不是意味着不好,制作方也会根据影片质量来溢价的,他们也没那么傻。好的作品,大资本进行保底,普通人很难拿到。次一点的就会对普通者溢价,如果一点的都不溢价的那更不应该考虑。但他们也会看走眼的时候,所以普通者只能捡漏。所以,不管什么投资还是要有自己的判断,没有哪一种投资是一定盈利的。希望这个行业越来越规范吧,行业从业者都能基本的素质涵养。也希望大家不要一杆子打沉一船人。
题主你这里面涉及到三种情况,分别对应的是三种法律概念第一个叫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将本应属于公司的资本抽逃,危害公司债权人以及其他股东的行为,这个行为构成了两个结果,一个是民事结果,抽逃的股东应当对抽逃资金承担出资的责任,同时对其他已经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规定是赋予了股东退出投资的权利,也是为了保护小股东所设的法律,因为很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大股东侵害小股东的情况,为了保障小股东的权益,必须允许其通过一定方式让小股东退出公司。第三种叫股权转让,股转是市场经济行为,不同于抽逃出资或者退股,抽逃出资是没有出资却占有股权,退股是指股东退资除名,而股权转让是找了一个替死鬼,让这个人帮你去承担原先在公司的权利义务,因为股权本质上也是属于一种商品,商品在市场上是允许买卖的,股权转让就是让股权具备了商品的流动性质。所以简单来说,抽逃出资的股权,属于假的股权,有股权之名却没有实际的资金支持,退股属于股东要求公司退还出资并从股东中除名,完全脱离开公司。股权转让属于找到第三人来替代你在公司中的地位,三个概念是不一样的。
股权投资骗局主要有以下特征:1.投资主体不特定:私募股权投资只能面向特定对象,而有人数限制股份公司制股权基金不超过200人,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制股权基金不超过50人,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涉及人数众多通常就会涉嫌非法集资。2.私募股权公开吸引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只能以非公开方式进行,通常由基金管理人私下与投资者进行协商。3.承诺回报快:私募股权投资通常是长期持有的一个公司的股票或长期的投资一个公司,属于长线投资方式,非法集资一般承诺投资期限较短,通常以月、季、半年、一年或两年为期来承诺回报,即投资时间短、回报快。4.承诺回报高:非法集资通常以高息、返点等作为诱饵,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给予固定的回报。5.虚构项目:涉及非法集资的项目管理人虚构项目,搞“庞氏骗局”和“自融”,或者实际投资过程中“明股实债”。扩展资料股权投资,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可以发生在公开的交易市场上,也可以发生在公司的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场合,还可以发生在股份的非公开转让场合。股权投资的动因,主要有:①获取收益,包括获得股利和资本利得。②获得资产控制权,通过资产的调整、调度和增值来获得利益。③参与经营决策,以分散风险、发现商业机会。④调整资产结构、增加可流动资产,在投资购买可交易股份的场合,这种动因时常存在。⑤投机,以获取买卖价格的差额,在投资于可交易股份的场合,这种动因时常存在。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