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辞职后是否还要承担公司的责任

黄玉瑜 2019-10-14 23: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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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产生赔偿的可能性很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黄登渭2019-10-15 00: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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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要看你和原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无竞业限制,以及设立公司时股东之间的协议中有无投资及就业限制。如有则有可能要承担责任,没有的话则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赵飞英2019-10-15 00:18:03
  • 你代别人持股,你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由你行使股东权利。贷款是公司事,你是股东,与你无关。至于你辞职,辞职后你也是股东。辞职对你的股东身份没有影响。
    黎琼锋2019-10-15 00:01:46
  • 你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论你在不在公司,仍是公司股东,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没有别的责任。
    樊承谋2019-10-15 00:00:21
  • ,从你的实际情况看,你只享有公司带来的权利,你自己不需要对公司承担任何的责任。按照公司法法律的规定,股东以其对公司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承担责任。即使你离职,即使公司破产的,你的最大的损失就是失去公司的股份。
    龚小萍2019-10-14 23: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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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只是相当于总公司一个部门。分公司是企业主体形式中一个特别的存在,其虽无独立法人资格,但是对外却往往有独立经营资格,须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对外经营,而分公司的负责人,相应亦是属于法定登记的内容,但由于现行公司法对分公司负责人的法律地位及具体权利义务并无具体规定,导致实务中对于分公司负责人的具体权限及相关问题,难以有明确法律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相对于总公司而言,分公司在法律地位上相当于公司的一个职能部门,分公司的负责人则相当于部门经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不得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故法律上,分公司的负责人的权限亦受总公司的章程的约束,负责人亦需要遵守公司治理结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扩展资料: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