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理财法规是怎样的

龚夏颖 2019-12-21 22: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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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问题,应该先搞清楚p2p是干嘛的,在搞明白庞氏骗局是干嘛的.p2p是干嘛的?peer-to-peer意思是个人对个人比如你有借50万的需求,愿意付10%的利息。我有50万需要理财,想要拿8%的收益。那么这时就会有个平台来撮合你们这笔交易,将我的50万通过这个平台借给你,平台自己抽2%利息。原理是这个样的,应该好理解。这种模式很好,因为满足的很多人的需求,本来是个极好的发展方向。但是问题来了。有的平台因为筹了很多想理财的资金,但是想借钱的人没有那么多,所以没有把钱借出去,所以就形成了很多资金堆压在自己的平台,换言之是很多钱在平台自己的手上,我们称为资金池。当钱积累到一个数目,那么聪明的平台这个时候就有个新玩法了,就是拿资金池里的钱付前面钱的利息,因为只要后面的钱源源不断的进来,那么前面的钱一直就会有利息拿,而且这个利息很高。在老百姓看来,这平台挺好的,钱放里面啥也不用干,一年能拿个百分之十几的利息,所以也不会着急去取。但是问题又来了。一旦资金达到一个规模,后面的钱填不上前面的利息,并且前面的钱开始有人在取钱的时候,那么资金池里的钱会越来越少,最后达到了断裂,断裂之后应发大量的出金赎回,又形成了更大的断裂。所以这时平台们只能跑路了。而大多数p2p平台都是这么干,最后的结局也都差不多。但是也有健康的p2p平台。模式是先找到需要借钱的人,在找愿意出钱的人,这样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是长久稳健的路子,但是弊端是业务不会做的很大的,而且利息不会很高,并且要面对坏账无法偿还的问题,因为有能力担保借钱的人相比之下会更倾向于银行贷款。那么庞氏骗局是啥?就是空手套白狼,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这两玩意弄明白之后,我们就知道,不健康模式运行的p2p实际上玩的是旁氏骗局的套路,而健康的平台则不是。其实p2p这个东西很难查,因为借款需求的人无法和投资人对应,平台的职能是干撮合的,就像银行一样,撮合的好不好是平台自己清楚,撮合与否也是自己清楚,资金池能不能扛得住也是自己才清楚,如果说要解决方法,其实就是找一个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把钱方他那,谁也跑不了,可惜的是在中国好像不存在公信力这个词。另外就是,无论在怎么清白的p2p一定会有自己的资金池,这个算是行业默认的东西。
黄皓炜2019-12-21 23: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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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28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这份《意见稿》无疑让一直以来备受争议的p2p行业有望走出蛮荒时代,正式迈入监管时代。意见稿》明确要求,网贷中介机构做好融资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并细化到中介机构需要向出借人披露包括借款人基本信息、融资项目信息、风险评估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后果。http://www.zbzx.com/website/notice/getNotice/521.html。
    龚宏龄2019-12-22 00:37:00
  • 一、借贷协议通常借钱,要签订借贷合同。通过合同约定了利息、借款的期限、发生逾期后的逾期利率与违约金、是否可以提前还款、发生争议后的司法管辖等等。如果没有合同,当然也不能说这个借贷关系就不成立了,出借人可以通过提供转账凭证、收据、欠条等来进行证明,但肯定要麻烦些,需要通过双方举证来证明;如果没有合同,可能连利息都没有约定,那么借款人是可以不支付利息的。司法解释: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二、合同的证据效力在遇到纠纷时,我们可以有很多证据,但是从效力来看,首先是合同,有合同,就很省事,法院一看,很快就可以判决。但如果没有合同,都是口头约定,那就很费很多周折了,法院也不一定支持。比如,需要提供转账记录,作为一种证明借贷关系成立证据,但对方也可以说,这笔转账是你付我的XXX费用。那这过程就长了。但网上的电子合同,不一定就是有效力的合同,或者能够作为证据。通过需要加上电子签名和可信时间戳,法院才会认可。所以投资时,要特别注意看下合同,是否可以下载,是否有真正的电子签章。如果没有,那就是个电子文件而已,后续举证会相对麻烦。三、利率的设定借款的利率,24%以内,受法律保护;如果超过36%,超过的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即借款人耍赖不付,出借人也是没有办法的。所以通常24%以上收益的产品,尽量就不要去碰了。司法解释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违约的司法程序与债权回购借款人发生违约,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到法院进行起诉。在P2P项目中,通常是多个出借人对应一个借款人,如果起诉,是需要全体出借人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于出借人通过分布在全国各地,如果每个人都要作为原告出庭打官司,那么成本是非常高的。由此,通常实践中的做法,就是会有一个第三方公司,来从出借人手中购买债权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七、如果发生借款人违约,P2P平台一般会怎么做?第一,平台首先会通过风险备用金,来进行代偿。代偿之后,债权转移给了金元宝平台,平台会以债权人身份,向借款人进行追偿。第二,如果金额较大,也可以通过签署了《债权回购承诺函》的第三方金融服务公司,来从投资者手中购买债权,先归还投资者的本息,然后由第三方公司来进行追偿。第三,在平台或者第三方公司取得了债权后,有抵押物的,可以通过处置抵押物,来归还借款;没有抵押物的或者抵押物处置后的金额不足以偿还借款的,可以通过提起仲裁或者诉讼,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如果借款还有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那还可以要求保证人归还借款,如果保证人拒绝履行义务的,也可以将保证人作为被告,进行起诉。
    龙学颖2019-12-22 00:19:19
  • p2p既是理财,也是贷款。p2p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属于互联网金融作为中介平台,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提供信息发布和交易实现的网络平台。把借、贷双方对接起来实现各自的借贷需求。借款人在平台发放借款标,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平台撮合成交,在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这也是未来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p2p。
    章观浩2019-12-22 00:07:50
  • p2p理财法规除《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之外,还有以下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第二十五条规定,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在原则承认担保合同从属性的同时,似认可当事人约定的意思自治,即担保合同如果约定独立担保,独立担保可以有效。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P2P平台承诺本息担保是基于债权合同之上,本息担保的情况应当属于一般保证,不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仍旧需要采用法律追偿,担保法也并不认可刚兑情况。当然,目前新规也已经禁止平台承诺本息担保了。当然,P2P借贷关系最终所形成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其关联性最高的法律是《合同法》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辛国清2019-12-21 23:57:48
  • 风险和收益一直是并存的一种状态。由于国家监管部门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所以P2P理财平台现在属于一种“放养”的状态。但并不表示所有的平台都是不正规的,一些平台有较高的自律性。自律表现有三点:平台资金是否由第三方支付进行资金托管、平台发布信息是否是真实可靠、平台的标的是否过大,风险过于集中首先,由于现在跑路者众多,很多投资者都会思考怎样才能遏制这种情况。正确的投资流程应该是投资者将资金充值到第三方支付平台,平台转账到借款人,一定周期后,借款人还款到第三方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再连本带利打给投资者。这种模式下,P2P平台只是单纯的作为一个中介机构,平台的老板是不直接接触资金的,不能接触资金很大一方面遏制了其跑路的风险。其次,在平台发布的借款人信息必须是真实可靠的。众所周知,中国的信用制度相比外国来说不是很完善,所以单纯的信用担保在中国并不是很适用,现在一般的平台采取抵押模式,即平台担保机构对借款者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后的信息发布在平台上供投资者投资,一旦出现问题,可以用担保的东西进行偿还,最大可能降低风险。所以平台发布的信息必须是安全可靠的。最后,平台发布的标的是否过大,收益是否过高。现在一般的网贷平台,年化收益在10%左右,也会根据周期的不同,收益也会有所调整。投资有风险”这是肯定的,但是怎样将平台的风险控制在可调控的范围内呢?拆分标的!过大的标的风险较大,比方说:2000万的标的,可以分20期,每期100万,这样降低了风险,投资者的投资也会更安全。总体来说,P2P平台的风险肯定是有的,但是找到合适的理财平台,我们的风险就会降低很多。由以上三方面表现的平台算是一个正规安全的平台,投资者就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投资了。
    齐方梅2019-12-21 23:38:13
  • 风险一:政策风险政策风险对于广大的中小平台来说,确实存在并影响巨大,例如网贷备案管理、银行存管、信息披露等等,平台一旦无法获得相关资质,就会被判为不合规,投资者也随之不敢放心投资,其结果就只能关门大吉。作为投资者,时刻关注P2P发展的一些政策及法规是相当必要的,及时对照相关规定,做到心中有数。风险二:收益风险追求超高的收益一直是P2P理财的大忌,因为高收益就明白的告诉你,风险超高。而很多投资者为了短时的收益忘了长时的风险,一失足成千古恨。建议大家要合理的看待年化收益,切记一味追求高收益产品,要选择合理收益、合规安全的平台。风险三:运营风险P2P平台的要想获得生存和发展,不仅要在资产端还要在投资端双管齐下,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平台的运营成本居高不下,获得投资者的成本、开拓资产端的成本等等,很容易造成平台资金断裂的运营风险。所以在考察平台的时,要看平台的发展是否有特色、是否能在竞争激烈的背景下有一线生机,还有就是一定要有强有力的风控团队做后盾。风险四:转型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大部分平台的发展都需要转型。因此,作为投资者,一定要密切关注平台的合规转型近况,同时通过平台日常运营来判断,形成一定的前瞻性眼光,以免给自己的投资带来损失。以上就是P2P理财常见的几种风险了,大家可以在投资的时候对照参考,毕竟多了解一下知识总是好的,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黄皖苏2019-12-21 23:00:59
  • 《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监管要求,P2P平台是信息中介,不负责发给投资人收益,不属于扣缴义务人。因此,合法利息收入的缴税应由投资人自行申报,但是我们国家还没形成公民自觉纳税的习惯,所以一般是采用代扣代缴。按照法规来说,P2P网贷行业就应当由借款个人或企业为投资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是借款人非常分散,而且通常不知道投资人的数量和详细信息,实际操作中做不到代扣代缴。只有平台对借款和投资数据是完全知晓的,所以要最终实现代扣代缴还需要平台的技术支持才行。要缴多少呢?个税法规定,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收益*20%。就目前来说,P2P理财的收益是不收税的!P2P理财属于我们自己个人的投资行为,就像个人炒股低买高卖是不用交个人所得税的,投p2p也是不用交个人所得税。正如此,所以才说理财增加自己的收入。因为P2P理财不仅仅要谈收益,更要谈风险。如果国家真要对投资收益收税,那么对于P2P个人投资者来说,是不是我赔了,你也能管管。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贾黎黎2019-12-21 22: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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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台透明度高p2p平台运营信息越透明,说明平台是个用心做事的平台,也能保障资金安全性。但我们可以从平台信息、运营数据以及项目信息来看这家平台是否透明化,如果平台能清楚将这些信息披露出来,那么风险就基本可以得到控制了。如那些资金走向也公开的平台,才能让投资者明白清楚自己的资金去向以及用途,这样投资者也能投得明白,也能对平台的风控能力有个判断。2.正规合法的平台首先投资者想投某家平台查看理财平台是否正规合规是最基础的,包括公司有没有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税务登记证等一系列证件是否齐全,对于这些信息投资者可以在工商网输入公司名字就可以进行查询。只有投资人练就一双火眼金睛,选择正规合法的p2p平台才能避免上当受骗。3.平台合规程度高回顾2019年,合规无疑是p2p理财行业发展的关键词。由于监管的持续加码,这一年的p2p理财行业平台数量在持续下降,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只有合规运营的平台才能生存下去。真正想做事的企业一定会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逐步整改。所以投资者在选择p2p平台时,一定要看清平台是不是朝着合规化发展,备案进程、有没有接银行存管、信息有没有披露透明等等,这些都是重点考察对象。既然选择在p2p行业理财,其自身都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这点大家一定要清楚。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平台,这样才能有效降低风险。
首先泻药,如果按照新出台的规定看,绝大多数平台都是不完全合规的,只有极少数是合规的。但是对于大平台来说,改革的难度不大,很多只要变通一下就行。http://weixin.qq.com/r/VUgOFgrEpFfbrU519x1H二维码自动识别很多朋友私信我了解理财的信息,知乎逐一回复却有不便,在此我开通了个人的微信公众账号:孤鸿论财,不定期发文章来科普网贷p2p、基金、众筹、黄金等理财知识,预警网贷平台,深入分析各大平台的业务模式和安全性,公众号能及时回答各位投资人的问题,做各位投资人最忠实的帮手。可能你1秒钟的关注+1分钟的提问,就能避免几十万才损失,相信在我的帮助下,一生坚持,就能相对有尊严的生活在这个艰难的国度。不敢说能帮大家赚多少钱,只能说在这个国度里,做一个网贷界的白求恩!凭我自己的努力,能救一个是一个!这个新规其实仅仅是有法可依,如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各职能部门不相互推诿,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这个监管细则更多的是作用是教育投资人,让投资人直到什么样是对的,这样投资人就知道什么样是错的,然后主动抛弃错的,让那些不规范的平台自生自灭。如果国家都给出了详规,投资人还不能明辨是非的话,那我只能说,除了余额宝以外,金融不是你们能玩的。参考2019年10月新旅游法刚出台,三板斧抡的虎虎生风,不久之后呢?零负团费、买团、自费、购物依旧存在,直到把人都逼到日本、韩国、泰国去了!想想反法西斯战争70周年,放了三天假大伙都去日本玩,真是呵呵呵。目前看,风投系最害怕政策风险,转型速度也最快;其次是上市系,因为有严格的财务审核,转型速度也很快。但是国资系、创业系,目前还毫无动静!既然国家给18个月,如果一个平台明显违规,超过六个月的时间还不开始转型,那么一定要从这个平台撤出!先评价几家合规的:1、陆金所。陆金所背靠平安集团这个全牌照公司,只要别在平台上卖毒品,别拉皮条,其他的卖什么基本上都是合规的。规定不让承诺保本保息,没问题我们有平安担保公司给作担保。我们是两个单位,不算是自担保;规定担保公司十倍杠杆,没问题不断给平安担保公司注资,刚好卡在十倍线上;不让设立资金池,要求所有借款人与投资人必须一一对应,没问题,我以养老保险、万能险、投连险的名义打包卖。因为保监会有规定,第一年保险销售金额大于150亿,次年保险资金可用于投资自有债权。因此陆金所所有业务,都是合理合法的。2、网信理财。网信背靠先锋集团,也是一家全牌照金融公司,原理与陆金所相类似。自身的业务是以供应链金融为主,联合创业担保公司作担保,这个担保公司也是先锋集团旗下,排名全国第七。能做到借款人和投资人一一对应,但是拆标现象严重。长期拆成半个月甚至7天的短期,大额标拆成以100万为单位。令人欣慰的是,在新规出台后,网信也在逐渐整改,一个月内的短标不存在了。3、拍拍贷。一对一,不兜底。4、借贷宝。熟人借贷,不兜底。参考我之前的文章:一个连基本诚信都做不到的借贷宝,我的信息给了他,借贷宝拿这做违法的事情怎么办,有什么办法可以防范?-孤鸿栖岸的回答5、团贷网旗下的你我金融。兼职尽调员+众担保模式,风险金+众多担保人兜底。你我金融可能是将来小额信用贷发展的大趋势。尽调员由于得给借款人担保20%,所以一定会比宜信的放贷人谨慎的多。你我金融信息披露极为充分。说完合规的,再说几家本来不合规,但新规出台后,在努力改变的平台。1、草根投资。以前有一个项目草根钱包,活期收益6%,是妥妥的资金池。在新规出台后,改为网贷基金模式,对应自己的标,然后浮动利息。这就是风投系的特点,坚决规避政策风险。2、壹佰金融。以前有个活期收益8%的项目,新规出台后取消了。3、小金理财、快车财富等,都由第三方支付机构托管,升级为银行托管,不让平台兜底,我可以担保公司兜底,或者遇到坏账由平台赎买债权。其他的规定,对于大平台来说,构不成什么困难。最后说一句,分散投资,只投排名前100的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