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商企业的投资总额与认缴资本不是很清楚,您能具体解答一下吗?

黄牧航 2019-10-15 06: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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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记住一个公式,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借款公式中,只有注册资本是实实在在由投资者投入的,而借款并不是实际由投资者投入的,如果投资总额中的借款多而注册资本少的话,说明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金少,而借款多,这种情况下,外国投资者很有可能会“空手套白狼”,我国招商引资了半天还是境内的资金借款,因此国家要对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进行限制,有多少投资总额就要有多少的注册资本规模。您要做到的是牢牢记住两者之间的比例。
辛国爱2019-10-15 07: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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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企业而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为投资方认缴的出资总额之和。注册资本是投资者对本企业承担风险和分享利润的依据。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按照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投资总额中除注册资本之外,还包括借入资金。也就是: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借款。因为注册资本才是外国投资者从境外实际汇入的外汇资金,如果某个企业的投资总额非常大,但是注册资本却很少的话,即注册资本与投资比例没有符合对应的比例,那么大于比例的那部分“投资总额”就相当于是凭空多出来的,是没有注册资本作依据的;是在用中国的钱在进行经营,这与引进外资的初衷是相违背的。所以必须符合一定的比例限制,给投资总额规定一个上限。
    齐改琴2019-10-15 07:36:08
  • 区别如下:1.组成方式不同投资总额实际上包括投资者缴付或认缴的注册资本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借款。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2.基本要求不同投资总额对资本没有明确的规定,注册资本最低为1元。3.范围不同投资总额是外商投资企业法中的特有概念,在内资企业中并不存在投资总额的概念。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投资总额--注册资本。
    连丽萍2019-10-15 07:18:14
  • 1、适用领域不同。注册资本是内资企业公司法的领域称呼;投资总额是外商投资企业法中的特有概念,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领域。2、构成内容不同。注册资本的构成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投资总额包括投资者缴付或认缴的注册资本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借款。3、投入方式不同。注册资本的投入方式根据2019年12月28日修订的《公司法》规定,施行认缴制。投资总额的投入方式包含缴付、认缴和借款等多种形式。中两者的联系主要体现在中外合资企业领域,合资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扩展资料: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区别:1、构成不同。注册资本是企业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额的总和;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2、与资产数额关系不同。注册资本与企业的实有资产数额是分离的,企业实有资产数额的变化一般不会影响注册资本变化;企业注册资金的数额与实有资产数额允许在一定幅度内波动,当企业的实有资产增加或减少超过注册资金数额的20%时,企业应按实有资产数额变更注册资金。3、适用范围不同。注册资本适用公司;注册资金适用于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非公司法人企业。投资总额-注册资本-注册资金。
    赖鹏彬2019-10-15 07:01:33
  • 豆瓣电影图书广播小组外商投资企业之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关系雨巷寻香 2019-11-08一、投资总额的概念 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开办外资企业所需资金总额,即按其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投资总额是外商投资企业法中的特有概念,在内资企业中并不存在投资总额的概念。在组成上,投资总额实际上包括投资者缴付或认缴的注册资本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借款。这与现在很多项目公司最低自有资金的限制存在相似之处。   投资总额的概念出现的历史原因在于对外开放之初,所谓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实质还是项目公司意义上的企业,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市场主体,而是为了一个具体的建设项目而在有效期限内存在的企业。国家在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同时,就批准了该外商投资企业的规模,这个规模就是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
    车广伟2019-10-15 07: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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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公司注销流程办理程序:公司按要求备齐资料——工商受理人员初审——工商审核人员核准——核发注销核准通知书。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二、办理需提交材料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经营期限已满、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或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毋须提交。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设立许可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4、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应包括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5、税务和海关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6、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7、营业执照正、副本;注: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印章。
一、营销策划的前期准备营销策划的前期准备包括两个步骤:1、资料收集与分析营销策划首先要对报社的第一手资料和第二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第一手资料包括通过市场调查、扩大宣传,使员工对报社营销策划的目的、意义、内容、运作方式都有所了解,以便配合行动。二、营销策划的主体部分营销策划中期的主体部分包括三个重要步骤:1、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是营销策划的实质性程序,也是极富创意的过程。方案设计的具体内容包括:理念设计目标选择和进入市场的方式设计报社发展战略设计市场拓展方案的设计报社营销策略组合设计报纸创新策略设计报社及报纸的宣传设计报社的公益行为设计等等方案设计可根据报社的营销策略的主题来确定设计的内容。2、费用预算依据营销策划的主题及方案的大小,确定完成策划的实施任务所需的费用和策划方案本身所需费用。在分别预算每一项费用的基础上,测算汇总总费用,并统筹做出安排。费用预算应精打细算,不得借故浪费或无节制地滥用。3、方案沟通方案沟通是一个程序,不限于一次,如若难以达成共识,难以形成最佳方案则应多次反复沟通,直到形成共识谋求最佳方案为止。方案沟通首先是策划者和经营管理者的沟通。通过沟通进一步了解报社最高决策者的意图,最准确、最具体地体现决策者的理念、思想、风格等。沟通的过程,既是一个整合的过程,也是一个贯彻的过程。方案沟通同时也是策划者、管理者以报社的实际与营销理论磨合、印证的过程。通过方案沟通使报社行为更适合理论的规范。三、营销策划的后期调整阶段营销策划的后期的调整包括两个步骤:1、方案调整方案调整是在营销策划方案基本磨合成形以后,再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对方案的某些目标、措施、策略进行调整、修改。即是调整就意味着对方案不伤筋动骨,而是作局部的调整或补充。2、反馈控制方案实施后要经过专家或实施人员的评估、鉴定。评估可设计系列评估指标,对方案的设计、表达、实施的可行性、报社对费用承受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和鉴定,一旦获得认可既坚持实施,如中途发生异议或对方案的可行性产生怀疑,则要认真研究修改或纠正后重新投入实施。四、报业制定营销方案的三个适合方案/适合读者方案适合读者原理包括制定一个适合目标组合市场需求的方案。事实上,这样一个方案坚实地建立在一致性、一体化和杠杆作用的原则上。如杠杆作用涉及为特定的细分市场,选择适合的策略,而摒弃其他缺乏效率的策略。报社要考虑:这个方案我们的读者是否接受?这个方案是读者喜欢的吗?这个方案能满足读者的需求吗?方案/适合报社一个好的适合市场,具有一致性、一体化和杠杆作用的方案并不足以确保成功,方案还需适合报社。报社中的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长处和短处,报社自身也有其特有的模式,这些与报社的人和文化环境有关,还与财力和执行能力有关,与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有关。一项市场营销方案必须与报社的核心能力相匹配,因为这些方案要由报社实施和贯彻到底的。报社要考虑:执行这个方案我们还欠缺哪方面能力?这个方案与现在的经营是否冲突?执行人能否把这个方案完成?方案/适合竞争对手有效的营销方案不仅必须适合报社自己的核心能力,还须熟悉竞争对手的策略。竞争适合方案可定义为营销方案的特征,它建立在报社优势的基础上,同是掩盖报社的弱点,通过利用对方报社的弱点,保护自己免于竞争,并在此过程中,创造独有的市场个性和定位。完成这一任务要求做细致的分析和诚实的反省,比其它所有负面因素放在一起还大的重要的危险是过低估计了竞争对手的能力和本报社的弱点。通过竞争分析,帮助报社了解怎样才能使自己的营销方案不同于其它报社的方案,并制定针对读者的独特策略。通过竞争比较,找出自身的盲点,要在实施营销方案之前,最好能先发现某个未预见到的竞争对手的反应,可能对营销方案造成怎样的破坏。报社要考虑:我们这个方案实施后,其它对手会做出什么反应?我们这个方案是否与竞争对手相互冲突?这个方案如被竞争对手效仿,我们怎么办?贾芮/文案例《PCHome》新创媒体快速突破的成功典范《PCHome》是台湾最大的媒体奇迹,发行仅三天就成为台湾发行量最大的电脑杂志,半年进入盈利阶段,一年的时候成本已回来了。定位:《PCHome》创办于1996年,是一本以众多电脑初学者为对象的电脑杂志。他们把台湾读者分为三种,一种是靠电脑吃饭的人,对他们来说学电脑很容易;第二种是理科的学生,他们不靠电脑吃饭,但学起电脑来也不会太难;第三种是文科学生、老人、妇女,对他们来说学电脑不是很容易,所以这群人在未来可能会成为最大的电脑杂志的读者群体,《PCHome》于是定位在这一部分读者上。针对这部分读者的特点,他们在业界推出了一图一文的授课方式,当时台湾所有做电脑教育杂志的都说这种方式死定了,因为读者觉得不值得,花这么多钱,买一个一图一文的教材太不值得了。但事实证明《PCHome》成功了,现在台湾所有的电脑教学杂志都是一文一图的。点评:定位最关键的是找到你的读者群,任何一份报纸都要成百上千,甚至上百万的量级,如何找到一个读者的正确需求,你如何才能找到一百万人,它有什么样的特点。台湾媒体人常采用一个个人延展法,在中间画一个人型,这是你最核心的读者,你一切的内容和作为都是为它设计的,你在左面描述他的日常生活、习惯和做法。当你把这个图清楚地画出来后,就可以在右面得到这个人大概有什么样的需求,你根据右面的需求就可以判断出如何用内容满足他。倒挂式的发行+低价策略《PCHome》之所以在三天内成为台湾最大的销售想的报纸是因为他用了不正常的发行策略——倒挂式发行和低价策略。倒挂式的发行策略比如我想让我的杂志理想发行数为12万,第一期我发20万,我从高量摔住,从底下接住,不会让一个杂志从低向高慢慢走,时间太长了。一个杂志从高量走到低量通常需要一个月,但从一个低想量走到高量通常需要三、五年,这就是台湾式媒体之所以发行量发得快的原因,因为他们用倒挂式。就是说有时候发行不需要请很多的所谓高手来做,因为对我来说甚至可以把一些杂志轻易地做到几倍的发行量。低价策略配合倒挂式销售,《PCHome》创刊号以49元超低价、附送光盘的行销策略轰动业界,召来众多批评,有人斥责其以低价打坏业界行情,有人不屑其内容的初级肤浅,同行都在观望其会不会大栽跟头。但相关数字证明《PChome》从一开始就打对策略,创刊号上市三天就成为台湾发行量最大的杂志;四月份发行第三期时,订户就超过3万户;至今发行量每期都在10万至12万份,订户超过5万,持续稳据台湾发行量最大月刊之首。在他出现之前的台湾的电脑杂志在全球发行量都非常好,发行量只有2.5万,但PCHOME做的杂志做得最低的发行量都在8万以上。点评:但这种方式不能定位为战术,实际是一种战略,是有很多的复杂手段,不仅要有这种方式,还要有很多的手段跟进,否则会死亡。国内一些企业做过倒挂式销售,但因为很多东西没有跟进,发行量降到了自己需要的发行量之下。台湾的发行渠道相对成熟,大陆要做倒挂式销售比台湾要困难得多。只要有方式做成功是有可能的。PCHome》开启了杂志低价发行的风潮,但49元、69元、99元、149元,一路调回正常价180元后,读者还是忠心耿耿跟随,就不是容易的事。更何况有很多杂志打低价策略但连赔几年,血本无归也是常事。可见杂志的营销know-how并非三两斧子的事。一位曾在该刊工作过的网络媒体人员说:“善于营销、造势只能算是加分,但《PChome》强攻市场策略的精确与有效性,才是最可怕的武器。成功平行复制接着并购进来的《PCGamer电脑赢家》经过PC集团的经营包装后,也冲上畅销杂志排行榜,其后运作的《PCOffice》、《Smart》、《PCShopper》也都无一失手。据悉,这五本杂志每月的总发行量在40万册左右,其中除《PChome》发行占收入60%、广告占40%外,其余杂志都是60%靠广告收入。詹宏志表示,平行复制成功的关键在于知识,以及运用知识的两项技能:一是办杂志的专业,二是杂志内容的专业,即包括最初切入点的家庭电脑使用专业外,还有目前最重要的网络专业。他认为这两项技能都能复制,前提是要找到一个商业模式。举例而言,当《PChome》月刊获得成功后,所有人才运用、市场策略及财务运作都证明是一项成功的商业模式,那么按照这个模式就可以接着办《PCOffice电脑上班族》、《PCShopper电脑买物王》,这是一种内容专业的延伸,也是一种自我拓展、自我复制。Smart理财生活》复制的并非是电脑杂志内容的上下延伸,而是对理财入门者经营技能和诀窍的集纳,是办杂志的专业的延伸。如果能够结合新的人才,办杂志的专业就可以得到延伸。点评:平行复制要想获得成功,财务上的支援是前提条件。PChome》的财务调度,就在于经营一本杂志后的盈余,即刻转投资下一本杂志,而一本本杂志接连经营成功后,资本主干派生旁枝的速度就能成倍增长。
首先,现在已经有相关专题的书籍销售了,你可以去借一本看看:http://www.welan.com/226327/其次,给你看看一篇这一专题的分析文章,对你应该有所启发: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优势、特点与问题2004-07-0708:42对外直接投资是我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我国家经济安全,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挑战,主动参与国际分工,利用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规避国外贸易壁垒,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及及时掌握外部信息的积极举措。近二十多年来,由于政府的支持和企业的努力,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持续增长。据商务部统计,截止2003年底,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累计7470家,投资金额114亿美元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中国累计对外投资金额近350亿美元,约相当于韩国的对外投资规模,目的地多达167个国家和地区。尽管如此,我国对对外直接投资的相关研究却比较有限。本文试对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依据、竞争优势、突出特点、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相关的对策建议进行一些分析和探讨。一、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竞争优势1、大中型公司具有所有权优势和内部化优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形成了一批有竞争力的大中型跨国公司,它们具有雄厚的资金和技术实力,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在国际竞争中明显具备所有权优势和内部化优势,如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石化、海尔集团和首都钢铁总公司等,在境外市场竞争中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英国著名的跨国公司问题研究专家约翰?H?邓宁教授,提出了著名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已成为研究跨国公司经济活动的主流理论学派,被世界公认为是指导跨国公司实践的权威理论。该理论认为,一个企业如果具有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时,就完全具备了对外直接投资的条件。有学者认为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中国企业与西方雄厚实力的大企业相比不具备所有权优势,在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方面也相形见拙,所以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不适合于解释中国企业的境外直接投资行为。但本人认为以上观点值得分析和探讨。首先,邓宁所提出的境外投资企业的3种竞争优势,并非绝对地超过其他竞争对手的综合优势,而是一种相对优势。在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的今天,任何一个企业不可能在某个行业永远占有绝对优势地位,并且其相对优势地位在激烈竞争中也会不断发生变化。其次,中国企业经过几十年的技术引进、吸收和创新以及自主开发,生产规模、技术、产品日益成熟,已具备了相当的竞争优势,如果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投资,是具备相当的所有权和内部化优势的,近年来对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所取得的成绩即为明证。邓宁教授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对中国企业的境外投资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2、小型企业亦拥有比较优势发展中国家欢迎外国资本的流入,但其能提供的投资环境并不完善,市场范围小,从客观上限制了国际大型跨国公司的进入。我国小型企业尚处于小规模阶段,可避免与大型跨国公司的激烈竞争,适合发展中国家投资环境的需要。另外,中国跨国公司派出人员的费用和出口零部件相对便宜,使中国境外加工的产品能以低价占领国外市场。美国经济学家威尔斯的小规模技术理论指出,发展中国家跨国企业的竞争优势来自与其母国的市场特征紧密相关的低生产成本;英国经济学家劳尔的技术地方化理论也证明了落后国家企业以比较优势参与国际生产和经营活动仍可具有一定的竞争能力。中国企业实现跨国经营,开展境外直接投资,从理论上说是具有可行性的。应当指出的是,上述两个理论从不同方面阐明了发展中国家企业在跨国经营中的竞争优势,指出了发展中国家企业发展境外直接投资的可能性,对于指导发展中国家企业境外投资具有重要意义。两理论有一共同点,即强调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具有竞争优势不是绝对优势,而是相对优势。这个“相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相对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公司拥有更加适合当地市场条件的生产技术,因此,在同类型发展中国家市场中具有竞争优势;另一方面,相对于欠发达国家的当地企业,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公司又具有先进的生产技术,因而具有竞争优势。我国企业发展境外直接投资正是具备了这种相对优势。3、中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我国长期自主开发形成了某些传统专有技术和高精尖技术,如中药、气功、园林、烹调、生物工程和航天技术等,较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可以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中一显身手。4、中国的特殊产品和特有渠道中国特殊产品,如中式菜肴和中医等具有鲜明的特色,为特定消费者一一华人所钟爱。这些华人虽然居住他乡,但有相同的文化语言背景,互相之间容易沟通。依靠这种特有的华人渠道,在侨民集中的地区直接进行投资设厂,生产特殊产品,是中国跨国公司发展境外直接投资的一种特有优势。福建省是著名的侨乡,绝大多数福建海外企业是通过华侨牵线搭桥建立起来的。5、政策环境良好中国与大多数国家签有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这为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了必要的保护和良好的政策环境。6、中国综合国力的提高和外汇储备的增加目前,中国GDP总值位居世界第四,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在一些沿海发达城市甚至超过5000美元。截止2003年底,我国外汇储备达4033亿美元。这些为我国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了强大保障,提高了外商与中国企业开展合资合作的信心和决心。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和外汇储备的增加已成为我国企业发展境外直接投资的一项重要竞争优势。二、当前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突出特点1、境外投资企业规模小,产业集中,生产性企业以合资为主,国有企业盈利少目前我国境外投资企业中平均投资规模约153万美元,产业大多集中在贸易领域约占总投资的60%,生产性企业的70%以合资为主,亏损或持平企业约占2/3,盈利企业仅有1/3。2、每年对外直接投资规模不大,但增长迅猛,投资目的地国逐渐从发达国家转向发展中国家2003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金额为21亿美元,增长110%,其中53%的投资流向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占33%,港澳地区占14%。3、经营主体和经营方式多元化我国的境外投资正在从单一的国有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向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对外直接投资转变,从在境外设立流通领域的贸易企业和贸易机构为主向设立境外加工贸易企业和专业市场等形式转变。特别是民营企业已成为我境外直接投资的“黑马”。由于产权清晰,机制灵活,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成功率很高,如青岛金王集团和浙江万象集团等。4、在国外设立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已成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新亮点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可以有助于利用国外的技术创新来改进和提高国内产品的技术含量,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企业运行模式,促使我国产品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更为有利的地位,如山东的海尔集团和浙江省的华立集团分别在美国和日本设立了研发中心,通过境外产品开发来推动国内产品的技术升级和出口竞争力的提高。5、并购国外企业以获得技术或生产许可证已成为对外直接投资的新方式例如,三九制药集团收购日本东亚制药公司和上海电器集团收购日本秋山印刷厂都是成功的例子。三、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遇到的主要问题据调查,尽管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增长迅速,但也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1、企业体制因素导致境外投资失败在我国,由于历史及现实的原因,多数大型企业仍是国有或国有控股。国有企业在治理结构上的缺陷,包括所有者和经营者在目标取向方面存在扭曲,责权不对称,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不足,使得国有企业在国外市场竞争中缺乏效率和国际竞争力。另外,我国企业在财务管理、技术标准以及产品质量标准等方面都与国际惯例有一定差距,也使自己在国外竞争中处于劣势。2、资金短缺我国的国有企业由于长期低效率运行,基本不具备依靠自有资金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的实力,而我国的金融体系还很不健全,资本市场尚不发达,国有银行体系并未与国际接轨,银行对企业的海外投资项目缺乏科学和全面的评估,存在“惜贷”现象。3、人才匮乏跨国经营需要技术、管理、法律、财务和营销等方面高素质的人才。我国企业由于受传统体制因素影响,人才的待遇和培训比不上外企,造成人才的大量流失。由于缺乏高素质的人才,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会面临很多风险。4、信息缺乏由于对有关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社会风俗、市场、行业和产品等信息缺乏深入了解,企业往往有对外投资的愿望,却无法实施相应的计划。有时即使实施了,也会因为信息缺乏而失败。5、管理环节过多我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管理环节过多和审批时间太长有企业反映,有些项目审批时间需花2?3年的问题,不利于企业抓住商机。6、缺乏核心技术从总体上看,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企业的技术优势不足。对于许多引进技术缺乏吸收消化,创新不够。即使是当前非常看好的家电行业,许多产品,特别是高端产品的核心技术仍然依靠进口。7、监管体制不畅目前存在着“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对国有企业境外机构来说,加强监管是提高经营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手段。目前,境外企业监管制度亟待改革和完善。四、对政府决策的相关建议目前,我国既不属“资金饱和型”投资国,也不是技术创新国;对外直接投资尚处发展初期,企业对国外环境不很熟悉,缺乏必要的境外投资的经验积累,因此,为更好地配置有限的资源,帮助企业在境外投资中增强抗风险的能力,我国政府有必要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制定战略规划和提供必要的促进、支持和服务。具体建议如下:1、结合国内经济发展情况和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对外投资战略规划,明确对外投资的重点区位和产业,对已确定的重点区位和产业,应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战略规划,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分阶段实施,以求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稳定的拉动作用。在区位选择上,应优先选择有资源、有市场、有效益、有优惠政策和双边关系友好的重点国家和地区。在行业选择上,应优先考虑资源导向性项目、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家电和轻纺等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以及被欧美等国家征收反倾销税而使我丧失市场的产品领域。2、应当尽快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目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相关法律体系尚不完善,仅有一些内部规定或实施办法,没有完备的法律体系。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经营法》应尽早出台,明确投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3、要大力培育核心技术,强化所有权优势,提高对外投资的技术含量。企业应加大研发力度,国家应进一步推动实施高精尖技术产业化。4、坚持“帮大扶小”的原则。选择有实力、管理好、拥有自主品牌的重点企业拓展境外投资业务,给予必要优惠政策,以充分体现国家的对外投资产业导向政策。同时也应鼓励民营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取消歧视,使其在优惠贷款、信息交流、境外投资保险等方面与国有企业享有同等待遇。5、建立并完善促进体系。一是政府促进:重大项目要纳入双边经贸合作框架,利用双边经贸混委会,及时予以推动和促进。若东道国政府对经济干预较深,我国政府也应做好企业后盾,特别是对资源开发型项目更应如此。二是制度促进:建立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制度促进体系。一方面在财税和金融等方面对企业进行支持,逐步放宽境外投资外汇管制。另一方面对企业返回的资源产品应给予进口配额、税收和外汇等方面的支持。同时参照法国外贸保险公司的做法,设立境外投资保险机构,对境外投资进行政策性保险。三是人力资源开发促进:进一步加大政府或中介机构对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力度。不仅要使企业了解国内外的相关信息,而且应大力推广对外投资成功企业的经验和模式。先有贸易或工程承包后开展投资是其中一种成功模式。6、建立支持体系。一是体制支持:要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产权清晰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境外资产的内部治理机构。同时,结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审批要做到规范、透明,妥善解决目前在审批过程中国务院部门间的协调问题,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应对审批制度进行改革,逐步将审批制改为审批和备案制相结合,对以自有资金或商业银行贷款进行境外投资的企业,原则上实行备案制。二是资金支持:一方面要建立金融服务体系,努力解决制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资金瓶颈,充分发挥各商业银行融资主渠道的作用。另一方面降低外贸发展基金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门槛。同时还应充分发挥援外资金在对外直接投资中的作用,建立“双边互利合作基金”,即从我对外无偿援款中拿出部分资金设立合作基金,供双方的“合资合作项目”有偿使用。当双方的合作项目遇到资金困难时,经过办理一定的批准手续后,可从基金帐户中得到优惠贷款基金帐户实行优惠利率,可以是低息甚至无息。三是理论和人才支持:一要加强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研究,为对外投资实践提供理论依据。二要加强人才培训,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国内院校和企业联合办学、国内专业培训以及出国培训等方法,尽快培养建立一支稳定的对外投资人才队伍。7、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一是信息服务:参照发达国家做法成立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如日本的贸易振兴机构,进一步发挥信息网络的优势,为企业提供国外政治、经济、法律、社会风俗、市场、产品和行业等方面的信息,减少企业在海外投资和生产经营时所遭遇的风险。二是完善社会中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强与国外中介组织的合作,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提供法律、财务、认证等服务,积极稳妥地通过社会力量帮助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三是各地商务部门和国外的使领馆应强化服务,为企业国际化经营创造条件。8、完善监管体系。实践证明,依靠审批制来实施监管是缺乏效率的。应针对不同的投资主体,制定不同的监管办法。控制境外投资风险应更多依赖投资主体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对国有境外企业,应通过监管国内投资主体来监管境外投资企业;对自筹资金的民营企业,应从宏观角度进行监管,政府只应起到“守夜人”的作用。作者:王其辉研究院《国际经济合作》第3期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s/200407/20040700244854.html。
分为国家投资,个人投资,法人投资,外商投资。资本金按照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及外商资本金。1、国家资本金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2、法人资本金指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3、个人资本金指社会公众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4、外商资本金指外国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向企业投资而形成的资本金。扩展资料: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如果需要高于这些最低限额的,可以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比如,《注册会计师法》和《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均规定,设立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机构,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两种形式出资。全体投资者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投资者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