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理财公司跑路了投资者该怎么办

米安民 2019-12-21 22:10:00

推荐回答

登陆网站下载交易记录

当得知自己选择的平台出现异常或跑路时,应首先登陆该平台官方网站下载近期的交易记录并保存,可以用来当做报警的证据。

保留交易合同

除了交易记录之外,还应保留交易合同,合同是最具有法律效应的。如果是进行线上交易,所有操作都是通过网络实现的,也应该保留电子版交易合同。

建立QQ维权群

如果所投平台真的跑路了,受骗的就肯定是一批人,此时应该及时建立QQ维权群,将所有上当受骗的投资者集合在一起,人多力量大,大家一起进行维权,追回资金的可能性才比较大。

统计被骗金额

建立QQ维权群之后,不仅要将被骗的朋友都集合起来,还应选出一个代表,统计被骗的金额,如果被骗数额巨大,才能引起警方的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准备破案。

联系媒体记者

临时组织起来的团队力量也是有限的,此时可以考虑借助媒体记者的影响力,及时联系媒体记者对该行为进行跟踪报道,一方面可以迅速扩大影响力,让其它群众避免受骗,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媒体的力量协调各个政府部门迅速启动紧急预案。

找当地公安机构报警

将受骗人员都团结起来之后,接下来的就是抓紧到该平台所在地的公安机构报警,由警方抓紧时间立案调查。

向警方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冻结账户

在跟警方陈述受骗经历时,一定要将自己了解到的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告知办案人员,要求办案人员和银行协商,冻结该平台银行账户,避免更多的损失。

谨慎投资

最后提醒广大投资者朋友,为了避免上当受骗,最好的办法就是谨慎投资,不要被高额的收益冲昏头脑,不要贪图小便宜,高回报总是伴随着高风险,所以投资者朋友一定要多方面考察,谨慎投资,才能避免上当受骗。

堵晓东2019-12-21 22: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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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一、 保留证据

    二、抱团取暖

    三、理性协商

    四、选择报警

    五、行政诉讼

    chankazei2019-12-27 15:18:33
  • 1、只要知道选择的平台出现异常或跑路时,首先登陆该平台官方网站下载近期的交易记录并保存,可以用来当做报警的证据。

    2、除了交易记录之外,还应保留交易合同,合同是最具有法律效应的。如果是进行线上交易,所有操作都是通过网络实现的,也应该保留电子版交易合同。

    cebinxu2019-12-27 15:18:33
  • 1、收集证据

    互联网金融平台P2P公司借助互联网的特殊性,P2P平台跑路前征兆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投资者应该在投资初始阶段就准备好相关资料,如网络合同、支付凭证、交易记录、交易对手资料、产品各类详细信息、网站宣传截图等。这么做的意义,就像购买意外保险一样,希望永远不用,就是不能不先前准备好。一旦P2P出现跑路,还需要把提款困难截图等资料准备好,资料越全越好。

    2、及时报案

    P2P平台跑路之前是有征兆的,如高管频繁跳槽,标的物收益倒挂等这些问题就需要提高警惕。确认平台跑路之后,P2P平台投资者应该第一时间到平台所在地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

    3、抱团联合

    一旦平台跑路,P2P投资者就应该成立松散型联合投资者委员会,受害者应联合起来,其中的用意,此处省略几十字。统计好受害人人数及受骗总额,安排协调维权路线,通过大家的一切力量进行维权。

    4、配合调查集体诉讼

    向警方提供有效信息,协助警方调查平台老板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进行集体诉讼。记得采用诉前财产保全等的方法将对方主要账户控制住,一旦有款进来,优先满足原告的诉求。

    5、广联媒体,多曝光

    借助媒体的力量曝光平台,扩大影响力。

    6、保持冷静,合法维权

    P2P平台跑路的确让人生厌,但还是需要切忌使用非法手段追讨债务,造成二次损失。

    7、防范于未然,选择有核心竞争力的平台

    只因你梨涡浅笑2019-12-27 15: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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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个人账户用于公司事务有哪些风险提问个人账户用于公司事务1、出纳员将个人账户作为备用金账户,提取备用金时将款项转入个人账户,员工报销或备用金零星支付时,从个人账户转给收款人,觉得避免了假钞、长短款、还不用点钞干手净脚;2、销售业务员上门收款时,收到的现金先存入自己账户,或忘记公司账号时让付款方先打入自己账户,一定时间或金额时,才提现上交或转账到公司账户;3、老板或股东,授意下属将业务收入款项,先打到其个人账户,下属认为老板或股东的钱爱放那就放那,或虽觉有不妥但上头命令只能执行;对于公司而言,在一定的条件下,这些个人账户的款项,可能不会再回到公司的账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对于个人而言,在一定的条件下,可能承担意料不到的法律责任,最常见的有:1、刑法上的责任:职务侵占罪: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占为己有达到一定金额;挪用资金罪: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资金,超过一定期限;2、税法上的责任:偷逃税罪:股东账户收入了本应入到公司账户的钱,视为公司分红,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3、民法上的责任:独资公司老板使用个人账户处理公司事务,会被认定为公私财产混同,一定的情况对外承担时可能变成无限连带责任;所以,作为一个财务人,不仅不能将自己的账户用于公司事务,也不能为别人提供这种便利,就算眼下无事,但一旦秋后算账时就难脱干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