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帮交社保辞职了,为什么自己不能自己交

童训华 2019-10-14 22: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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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辞职了,但还没有找到新公司。这种情况只要你的社保五险缴纳一年以上,是可以领取4-12个月的失业金,依据个人的情况和各地的社保政策而定。但领取失业金的前提是你入职时被公司做了劳动用工备案,离职时公司做了劳动退工备案,并发有就失业证,离职时才能领到这个钱,当然也是视当地社保政策而定。但其实现实中大多数公司为了麻烦,所以不会去做用工备案,导致了很多人都没领过失业险。所以在这里,也提醒那些准备辞职但已交过社保的同志们:选择好辞职时间,与原单位沟通,确定好社保缴纳的中断月份,跟新单位沟通好入职时间和社保的续交月份,确保原单位及时进行社保减员,新单位及时进行社保增员,避免社保断缴。不建议断交,因为社保是终身保障,且累计缴纳15年-20年以上,退休可以领取退休金。
赖鸿志2019-10-14 22: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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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按理是可以自己交的,你去社保局咨询一下。推荐我编辑国内辞职资料,供参考: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许可。如果你真想辞职走人,实习期提前3天,非实习期提前30天递交辞职通知书给用人单位,到时候用人单位批与不批,同意与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后果与你无关。★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关于单位扣押金、保证金或者其它证件物品的论述:单位扣押金、保证金或者其它证件物品的的行为是违法行为。理由依据:《劳动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劳动者可向公安部门和劳动部门举报,两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立即将其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龚常勇2019-10-14 23:02:10
  • 1、公司为什么要发你生活费?如果你正常上班,公司这样做是违法的;2、公司让你自己全部缴纳社保费用是不合法的,应当由双方各自缴纳应缴部分。第一个问题如果公司涉嫌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第二个问题,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
    龙小青2019-10-14 23:00:13
  • 离职后公司就不管你了~小公司的话,如果你把公司交的那部分钱给公司,估计人家会念在旧情帮你交;但是大规模一点的公司是不会帮的,因为社保基数申报和财务做账的时候,会很影响公司的运作;所以,你的要求一般公司是不会接受的,跟你交情比较深的公司就另外说。在法律方面,没有明确是否可以这样要求的条例。
    连业达2019-10-14 22:36:31

相关问答

●在当月15之前离职的员工不为其缴纳社保,而在15号之后离职的员工会为其进行社保缴纳。●或者公司会规定必须干满一个月,否则企业缴纳的部分也将由个人承担。当然这些知识企业内部规定,那在法律上又是如何说的呢?●《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劳动法》也规定,当月的工资还是由原单位支付,那么在那里上班领取的当月的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保。也就是说,只要职工在职1天,企业都要为职工缴纳社保,而且不能出现个人承担企业缴纳费用的情况,否则会面临以下用工风险:《保险法》明确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员工离职当月上班不满1个月,都可以享受国家规定购买的社会保险;而对于当月社会保险购买成功以后,单位应该按照正常流程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办理完离职手续以后,员工在结算工资时候,当月社保应该按照社保规定分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进行缴纳。离职当月,对社保费用缴纳个人只需要缴纳法律规定的个人社保费用,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对离职员工社保费用进行“占比”、或者“全额”由个人缴纳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六十,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