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账征收下的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齐晓彦 2019-12-21 22: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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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定了怎么征收后是一年调一次。怎么你的年中开始调整了。是商场/酒店/旅社类的吗?你先看一下利润,计算一下所得税,然后与前两个季度预缴的金额进行比对。如果预缴的金额比9月底累计数按查账的应交金额大,那你第三季度即使是盈利的话也别报那么多。不然到时候涉及退税。你照常申报。前两个季度核定征收的金额算作所得税查账征收的预缴金额。然后第四季度结束后差额部分由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候调整补交。
黄益民2019-12-21 23: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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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方式是一年一审定,所以不可能从7月才更改征收方式,所以你们极有可能是7月才通知你们今年按查账征收方式。一般情况下,按实际情况每月计提所得税并缴纳。就你这种情况,可以将本年未计提已经缴纳的所得税一次性补提。
    齐文英2019-12-22 00:07:50
  • 企业所得税上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企业利润表中的利润存在差异,是因为税法的规定与会计准则的规定存在差异。二者差异分为两类,一类称为『永久性差异』,一类称为『暂时性差异』。永久性差异包括:有一部分非会计收入在税法上视同销售收入征税,如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两个机构内转移、无偿赠送、市场推广、交际应酬;将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暂时性差异产生原因是税法当期不认可,以后期间实际发生时才认可的事项,例如预计的负债等。还有税会差异造成的,例如固定资产折旧会计政策与税法不一致;无形资产摊销会计政策与税法不一致等。
    堵文斌2019-12-21 23:57:48
  • 核定征收是税务局按行业核定一定利润率的,所得税就用收入乘以该利润率再乘以25%的税率计算。查账征收根据利润表上利润总额乘以25%征收所得税按季度预缴,即根据每季度的利润总额乘以25%的税率减去当年以前季度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就是当季度要交的所得税额。每年5月份左右要对上年度的所得税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查账征收的要对如业务招待费等部分项目进行纳税调整,重新计算利润总额及应纳所得税额,按调整后的所得税额减去已缴税额,对该年度的所得税进行补缴。
    连佩忠2019-12-21 23:04:43
  • 只能告诉你方法你再查一下你单位的关于税务给的其他资料。如果你单位能准确核算收入,不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的。按收入核定所得率。反之按成本费用核定所得率。当季应纳所得税额=当季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适用税率*25%你给的资料好像不全,当季相关费用那么少吗?另外:企业所得税率一般都为25%,小型微利企业20%除外;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一般为5%-15%之间。
    黄盛磊2019-12-21 23:00:58
  • 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的区别从定义就可以看出来,如下:一、查账征收的定义:1、查账征收也称"查账计征"或"自报查账"。2、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根据自己的财务报表或经营情况,向税务机关申请其营业额和所得额,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先开缴款书,由纳税人限期向当地代理金库的银行缴纳税款。3、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据以如实核算,反映生产经营成果,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二、核定征收的定义:核定征收税款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20%。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两种,一是查账征收,另一是核定征收;1、查账征收的,预缴时:应交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适用税率2、核定征收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额*所得率*适用税率。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龙宇飞2019-12-21 22: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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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19〕30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扩展资料核定征收税款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