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向中国银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报告

车文俊 2019-10-15 0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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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活动的管理,促进个人理财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第三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利用个人理财业务,违反国家利率管理政策进行变相高息揽储。第四条商业银行应按照符合客户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原则,审慎尽责地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第五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实行授权管理制度。第六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 分类及定义第七条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第八条理财顾问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商业银行为销售储蓄存款产品、信贷产品等进行的产品介绍、宣传和推介等一般性业务咨询活动,不属于前款所称理财顾问服务。在理财顾问服务活动中,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管理和运用资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第九条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客户授权银行代表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第十条商业银行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可以向特定目标客户群销售理财计划。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第十一条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第十二条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的理财计划。第十三条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第十四条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计划。第十五条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并不保证客户本金安全的理财计划。第三章 个人理财业务的管理第十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个人理财业务管理体系,明确个人理财业务的管理部门,针对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的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十七条商业银行应区分理财顾问服务与一般性业务咨询活动,按照防止误导客户或不当销售的原则制定个人理财业务人员的工作守则与工作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应包括为客户提供财务分析、规划或投资建议的业务人员,销售理财计划或投资性产品的业务人员,以及其他与个人理财业务销售和管理活动紧密相关的专业人员。第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综合理财服务的内部控制和定期检查制度,保证综合理财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银行与客户的约定。第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对理财计划的研发、定价、风险管理、销售、资金管理运用、账务处理、收益分配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和内部审核程序,严格内部审查和稽核监督管理。第二十条商业银行应配备与开展的个人理财业务相适应的理财业务人员,保证个人理财业务人员每年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商业银行应详细记录理财业务人员的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及考核结果等,未达到培训要求的理财业务人员应暂停从事个人理财业务活动。第二十一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与客户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根据业务需要签署必要的客户委托授权书和其他代理客户投资所必须的法律文件。第二十二条商业银行销售的理财计划中包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其结构性存款产品应将基础资产与衍生交易部分相分离,基础资产应按照储蓄存款业务管理,衍生交易部分应按照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第二十三条商业银行不得将一般储蓄存款产品单独当作理财计划销售,或者将理财计划与本行储蓄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第二十四条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或相关产品中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应是对客户有附加条件的保证收益。商业银行不得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商业银行不得承诺或变相承诺除保证收益以外的任何可获得收益。第二十五条商业银行向客户承诺保证收益的附加条件,可以是对理财计划期限调整、币种转换等权利,也可以是对最终支付货币和工具的选择权利等。商业银行使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附加条件所产生的投资风险应由客户承担。第二十六条商业银行应根据理财计划或相关产品的风险状况,设置适当的期限和销售起点金额。第二十七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计划汇集的理财资金,应按照理财合同约定管理和使用。商业银行除对理财计划所汇集的资金进行正常的会计核算外,还应为每一个理财计划制作明细记录。第二十八条在理财计划的存续期内,商业银行应向客户提供其所持有的所有相关资产的账单,账单应列明资产变动、收入和费用、期末资产估值等情况。账单提供应不少于2次,并且至少每月提供1次。商业银行与客户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十九条商业银行应按季度准备理财计划各投资工具的财务报表、市场表现情况及相关材料,相关客户有权查询或要求商业银行向其提供上述信息。第三十条商业银行应在理财计划终止时,或理财计划投资收益分配时,向客户提供理财计划投资、收益的详细情况报告。第三十一条商业银行应根据个人理财业务的性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适宜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方法。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商业银行应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并就所采用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方法,制定专门的说明性文件,以备有关部门检查。第三十二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可根据相关规定向客户收取适当的费用,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应在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明示。商业银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需要统一调整与客户签订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时,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客户;除非在相关协议中另有约定,商业银行根据业务发展和投资管理情况,需要对已签订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进行调整时,应获得客户同意。第三十三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涉及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和外汇管理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经营资格。第三十四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服务,发现客户有涉嫌洗钱、恶意逃避税收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第四章 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并将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纳入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之中。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应覆盖个人理财业务面临的各类风险,并就相关风险制定有效的管控措施。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进行严格的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个人理财业务所包含的各种法律关系,明确可能涉及的法律和政策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切实防范法律风险。第三十七条商业银行利用理财顾问服务向客户推介投资产品时,应了解客户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评估客户的财务状况,提供合适的投资产品由客户自主选择,并应向客户解释相关投资工具的运作市场及方式,揭示相关风险。商业银行应妥善保存有关客户评估和顾问服务的记录,并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和其他文件资料。第三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制定理财计划或产品的研发设计工作流程,制定内部审批程序,明确主要风险以及应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并按照有关要求向监管部门报送。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对理财计划的资金成本与收益进行独立测算,采用科学合理的测算方式预测理财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商业银行不得销售不能独立测算或收益率为零或负值的理财计划。第四十条商业银行理财计划的宣传和介绍材料,应包含对产品风险的揭示,并以醒目、通俗的文字表达;对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前,应提供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率的测算数据、测算方式和测算的主要依据。第四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对理财计划设置市场风险监测指标,建立有效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体系。商业银行将有关市场监测指标作为理财计划合同的终止条件或终止参考条件时,应在理财计划合同中对相关指标的定义和计算方式作出明确解释。第四十二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在进行相关市场风险管理时,应对利率和汇率等主要金融政策的改革与调整进行充分的压力测试,评估可能对银行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和应急预案。商业银行不应销售压力测试显示潜在损失超过商业银行警戒标准的理财计划。第四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当制定个人理财业务应急计划,并纳入商业银行整体业务应急计划体系之中,保证个人理财服务的连续性、有效性。第四十四条个人理财业务涉及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或者外汇管理规定的,商业银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第五章 个人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第四十五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实行审批制和报告制。第四十六条商业银行开展以下个人理财业务,应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批准:不具备理财业务人员资格的业务人员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销售理财计划或产品的。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六条本办法中的“日”指工作日,“月”指日历“月”。第六十七条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六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六十九条本办法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龙学颖2019-10-15 08: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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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可能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产生影响的重大事件。商业银行应当制定流动性风险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报银监会备案。摘自《融资担保法律法规汇编。
    车岩鑫2019-10-15 08:00:43
  •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取消原《办法》中对商业银行发行保证收益性质的理财产品需要向中国银监会申请批准的相关规定,改为实行报告制。这道题的时间是2019年6月,所以实行新的规定,采用报告制,而非审批制。
    赵高兰2019-10-15 07:54:15
  • 监督管理第六十八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审慎监管要求,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活动进行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第六十九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实行报告制,报告期间,不得对报告的理财产品开展宣传销售活动。商业银行总行或授权分支机构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应当由商业银行总行负责报告,报告材料应当经商业银行主管理财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商业银行总行应当在销售前10日,将以下材料向中国银监会负责法人机构监管的部门或属地银监局报告外国银行分行参照执行:一理财产品的可行性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基本特性、目标客户群、拟销售时间和规模、拟销售地区、理财资金投向、投资组合安排、资金成本与收益测算、含有预期收益率的理财产品的收益测算方式和测算依据、产品风险评估及管控措施等;二内部审核文件;三对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托管人、投资顾问等相关方的尽职调查文件;四与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托管人、投资顾问等相关方签署的法律文件;五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包括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等;六理财产品宣传材料,包括银行营业网点、银行官方网站和银行委托第三方网站向客户提供的理财产品宣传材料,以及通过各种媒体投放的产品广告等;七报告材料联络人的具体联系方式;八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商业银行向机构客户和私人银行客户销售专门为其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不适用本条规定。第七十条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在开始发售理财产品之日起5日内,将以下材料向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一总行理财产品发售授权书;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包括理财产品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等;三理财产品宣传材料,包括银行营业网点、银行官方网站和银行委托第三方网站向客户提供的产品宣传材料,以及通过各种媒体投放的产品广告等;四报告材料联络人的具体联系方式;五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第七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当确保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报告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要求的,应当按照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要求进行补充报送或调整后重新报送。第七十二条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一发生群体性事件、重大投诉等重大事件;二挪用客户资金或资产;三投资交易对手或其他信用关联方发生重大信用违约事件,可能造成理财产品重大亏损;四理财产品出现重大亏损;五销售中出现的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第七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中国银监会的规定对理财产品销售进行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分析,报送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商业银行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本年度理财业务发展报告,应当至少包括销售情况、投资情况、收益分配、客户投诉情况等,于下一年度2月底前报送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齐景林2019-10-15 07:36:21
  • 高管人员严重违规,应及时向中国银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报告。
    窦进良2019-10-15 07:18:30

相关问答

1、创业型组织结构:基本含义:企业的反有者或管理者对若干下属直接控制,并由其下属执行一系列工作任务。企业的战略计划由中心人员完成,该中心人员还负责掺重要的经营决策。特点:弹性较小并缺乏专业分工,其成功主要领带于该中心人员的个人能力适用情况:通常应用于小型企业示例:一家书店在某地区内拥有数家的分店,由他办人一人负责管理。每家分店的数名店员都由他亲自聘用,帮忙打理日常店务。2、职能制组织结构:基本含义:按职能进行专业化分工。因此总经理可以从日常业务中解脱出来,更加关注职能协调、企业环境和发展战略问题特点优点:1能够通过集中单一部门内所有某一类型的活动来实现规模经济;2组织结构可以通过将关键活动指定为职能部门而与战略相关联,从而会提升深入的职能技能;3由于任务为常规和重复性任务,因而工作效率得到提高;4董事会便于监控各个部门。缺点:1由于对战略重要性的流程进行了过度细分,在协调不同职能时可能出现问题;2难以确定各项产品产生的盈亏;3导致职能间发生冲突、各自为政,而不是出于企业整体利益进行相互合作;4等级层次以及集权化的决策制定机制会放慢反应速度。适用情况单一业务企业例子:一家玩具生产商所采用的职能制组织结构可能有的挑战:总会计科长正在准备及整理来年不同部门的预算资料。生产经理不愿意提供预算数字,因他们认为他们只是直接报告给生产主管。在这个案例中,问题在于组织结构图很容易会使员工狭隘地理解各自职能,各自为政。3、事业部制组织结构基本含义:按照产品、服务、市场或地区定义出不同的事业部。事业部的权力更大。类型与特点区域事业部制结构优点:1在企业与其客户的联系上,区域事业部制能实现更好更快的地区决策;2建立地区工厂或办事处会削减成本费用;3有利于海外经营企业应对各种环境变化。缺点:1管理成本的重复;2难以处理跨区域的大客户的事务。适用情况:企业在不同的地理区域开展业务产品/品牌事业部制结构优点:1生产与销售不同产品的不同职能活动和工作可以通过事业部/产品经理来予以协调和配合;2各个事业部可以集中精力在其自身的区域;3易于出售或关闭经营不善的事业部。缺点:1各个事业部会为了争夺有限资源而产生磨擦;2各个事业部之间会存在管理成本的重叠和浪费;3若产品事业部数量较大,则难以协调;4若产品事业部数量较大,高级管理层会缺乏整体观念。适用情况:具有若干生产线的企业客户细分或市场细分事业部制结构M型企业组织结构多部门结构优点:1便于企业的持续成长;2由于每一个事业部都有其自身的高层战略管理者,首席执行官就有更多的时间分析各个事业部的经营情况以及进行资源配置;3职权被分派到总部下面的每个事业部,并在每个事业部内部进行再次分派;4能够通过诸如资本回报率等方法对事业部的绩效进行财务评估和比较。缺点:1为事业部分配企业的管理成本比较困难并略带主观性;2事业部之间产生争夺企业资源;3当一个事业部生产另一事业部所需的部件或产品时,确定转移价格也会产生冲突。适用情况:具有多个产品线例子:某银行集团按市场细分事业部制来管理的示例4、战略业务单位组织结构SBU基本含义:按照战略业务单位建立组织结构。特点优点:1降低了企业总部的控制跨度控股企业可以将风险分散到多个企业中,但是有时也很容易撤销对个别企业的投资。适用情况:业务领域涉及多个方面,甚至上升到全球化竞争层面7、多国企业的组织结构类型基本结构形态:多国企业的基本结构形态就是保持“本土”结构,并通过子企业管理者与母企业首席执行官之间的直接联系管理境外子企业。适用情况:在单一产品企业或者境外利益相对较小的情况下,这种结构较为普遍。采用原因:采用这一简单结构的主要原因就是本土的独立性或反应能力相对全球协作而言具有优先性。结构类型国际事业部:无论职能部还是事业部,都会首先保留本土结构,境外利益通过专门的国际事业部来管理。国际子企业:国际子企业以地理位置为基础并在各国家内独立经营。在这些企业中,基本上所有的管理职能都以国家为基础,从而实现高度的本土反应能力。全球产品企业:多国企业被划分为多个产品事业部,并以国际企业为基础进行管理。这一结构的理念就是提高国际成本效益。跨国企业:跨国企业型结构旨在将国际子企业的本土反应能力与全球产品市场的协作优势结合起来。其关键在于为相互依赖的资源和能力创建一个整合网络并从中取得收益。
财务总监作为企业管理的参与者,要从企业全局的高度统筹组织企业理财活动,使财务管理从被动服从于企业再生产过程,转换为主动驾驭支配再生产过程,最大限度满足资金增值的需要,及时而恰当地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出的财务问题,让各层次的管理者按照所有者意图组织企业财务活动,保证企业资产安全完整,达到资本利用的高效率,满足迎接市场挑战的要求。完善的CFO制度是现代企业的必然选择我国企业财务方面还存在诸多漏洞,亟需更先进的财务管理模式和人才。欧美国家的CFO角色在制定和执行公司战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消除财务隐患、为企业运营提供财务支持等诸多方面作用明显。财务总监的角色已经由过去的账房先生、守财人变成了公司领导者,其在公司中的角色可概括为如下五个方面:1、作为战略计划管理者,要将公司战略与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结合起来,制定、建议并监督实施公司财务战略,以支持公司推行其经营战略。2、作为公司的价值管理者,财务总监的职责是将价值与财务管理融为一体,成为沟通部门主管的战略经营重点,是公司投资者财务要求的桥梁。CFO被要求全过程地参与公司价值创造战略的制定,并与CEO一起,全方位培养公司的价值管理能力。3、作为流程系统管理者,负责实施与公司战略计划相配套的价值管理系统和流程管理策略。4、作为业绩评价管理者,处理与公司有关各方的利益关系。5、作为公司控制管理者,发挥卓越的能力,集战略管理控制能力、价值管理控制能力和业绩管理控制能力于一身。财务总监的理财观念:1、强调现金流在公司战略管理中的重要地位。2、将资源有效配置的观念贯穿于战略管理和经营管理的全过程。3、建立适应战略管理需要的财务支持系统。4、树立价值创造新理念。从增量评估转变到以价值为基础的战略评价;从追求单一的利润目标转变到与股东财富价值和公司价值有关的每一价值动因的目标;从对传统的职能结构进行管理转变为以价值为中心进行管理;促使会计工作从提供历史成本的信息转变为提供价值预测的报告。财务总监的综合素质:具有优秀的品德,高尚的人格,面向风云变换的世界市场,具有战略的头脑、开阔的思路、高瞻远瞩的谋略和敏锐的洞察力、准确的判断力,善于抓住机遇,从整体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和处理问题。专业知识素质能力是财务总监的核心价值能力,职业的CFO必须具备十多项专业技能,如战略管理、公司治理、财务战略、财务报告、成本管理、风险管理、购并与重组、税收筹划、价值管理与全面预算、审计与内部控制、财务分析与预测、财务信息系统与ERP、经管责任与资产管理等。1、具备分析判断能力和战略决策组织能力。表现为:CFO作为价值管理的设计者,应该具备战略性的思维,善于利用财务分析技术,对市场、生产、销售等多方面进行专业判断和客观决策。2、具备专业权威能力和组织控制能力。借助于管理价值工具和制度体系,落实董事会的决议,确保战略执行,为实现价值目标和风险控制,CFO要按照既定的财务计划目标和确定的标准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偏差,找出原因,采取措施,以确保财务目标和企业价值的实现。3、敏感的数字与计算能力。CFO行使职责的基本媒介都是各种数据、各类报表,所以CFO必须具备灵敏的数学计算分析和数字的反映能力、判断力,用数据说话,使企业在数据中成长是CFO的职业特征,对数据的敏感是其基本的职业素养。市场经济来了以后,每天都有发生新的变化,一些新的事物在不断的涌现,交易的手段非常多,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没有办法,只能学习,善于学习。世纪财务总监只有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才能以不变应万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