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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所称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9〕87号第二条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四、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9〕116号规定:“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政策1.自2019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的,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其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规定:“一、税收试点政策一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二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该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1.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
齐晓晴2019-10-14 22: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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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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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复印件;3.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或章程复印件;4.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出具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辛坤奇2019-10-14 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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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范围符合《办法》规定,且工商登记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专业性创业投资企业。在2019年11月15日《办法》发布前完成工商登记的,可保留原有工商登记名称,但经营范围须符合《办法》规定。
边剑霞2019-10-14 2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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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政策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该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天使投资个人在试点地区投资多个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对其中办理注销清算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天使投资个人对其投资额的70%尚未抵扣完的,可自注销清算之日起36个月内抵扣天使投资个人转让其他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辛国艺2019-10-14 22:3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