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糜克洪 2020-01-27 2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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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现行的金融监管的组织体系存在一定的缺陷。一行三会四大金融监管机构虽然各有分工,但是相互之间仍然存在着责任不清的问题,使得金融创新在现行的监管体制下容易出现监管重置、监管套利和监管真空等监管不到位的现象。
第二,金融市场的行政管制过于严格,使得金融创新在法律调整之外受到更大的限制。由于金融法律法规的不完善,金融监管机构被赋予了更多的行政管理权限,大量的创新需要报监管机构批准后才能推向市场,而监管机构对于创新金融产品及服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认识,风险容忍度低,导致企业创新步伐被迫放缓。
第三,金融监管的方法和手段落后于金融创新的发展。金融监管的落后主要表现在监管机构检查的程序化、规范化的程度比较低,缺乏令人信服的风险评价体系和标准,缺少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手段。如在非现场监管的实施上,还是以纸质报告交互为主,在面对以互联网为主的电子金融创新时难以做到信息获取的全面性、监管的效率性和风险评估的准确性。
米国超2020-01-27 21: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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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我觉得最大的问题在于金融市场的行政管制过于严格,使得金融创新在法律调整之外受到更大的限制
    chaitongjiao2020-02-05 07:59:19
  • 组织体系不够完善。
    符胜忠2020-01-27 23:59:19
  • 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
    黄石全2020-01-27 23:00:23
  • 监管方式手段不完善
    黄砚北2020-01-27 22:00:18
  • 现行监管制度不完善
    辛培尧2020-01-27 21:59:43

相关问答

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当前互联网金融格局,由传统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组成。传统金融机构主要为传统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创新以及电商化创新等,非金融机构则主要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金融运作的电商企业、创富贷狭义上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银行机构,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根据央行2019年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给出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定义,从广义上讲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网络支付、预付卡、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第三方支付已不仅仅局限于最初的互联网支付,而是成为线上线下全面覆盖,应用场景更为丰富的综合支付工具。大数据金融大数据金融是指集合海量非结构化数据,通过对其进行实时分析,可以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客户全方位信息,通过分析和挖掘客户的交易和消费信息掌握客户的消费习惯,并准确预测客户行为,使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平台在营销和风险控制方面有的放矢。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主要指拥有海量数据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的金融服务。大数据的关键是从大量数据中快速获取有用信息的能力,或者是从大数据资产中快速变现的能力。因此,大数据的信息处理往往以云计算为基础。信息化金融机构所谓信息化金融机构,是指通过采用信息技术,对传统运营流程进行改造或重构,实现经营、管理全面电子化的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机构。金融信息化是金融业发展趋势之一,而信息化金融机构则是金融创新的产物。从金融整个行业来看,银行的信息化建设一直处于业内领先水平,不仅具有国际领先的金融信息技术平台,建成了由自助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构成的电子银行立体服务体系,而且以信息化的大手笔——数据集中工程在业内独领风骚,其除了基于互联网的创新金融服务之外,还形成了“门户”“网银、金融产品超市、电商”的一拖三的金融电商创新服务模式。互联网金融门户互联网金融门户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销售以及为金融产品销售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价”的模式,采用金融产品垂直比价的方式,将各家金融机构的产品放在平台上,用户通过对比挑选合适的金融产品。互联网金融门户多元化创新发展,形成了提供高端理财投资服务和理财产品的第三方理财机构,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比价、购买服务的保险门户网站等。这种模式不存在太多政策风险,因为其平台既不负责金融产品的实际销售,也不承担任何不良的风险,同时资金也完全不通过中间平台。你所说的发展条件是什么意思我不太清楚,你可能是只针对于其中一方面来说的吧,是理财产品还是众筹。
2019,被称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元年,可谓热闹非凡。多种互联网金融形式发展很快,引起高度关注,甚至首次进入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其实,学术界对互联网金融有着大相径庭的观点,有人认为互联网金融是完全不同于传统金融的“新金融”,有的人则认为互联网金融没什么新鲜的,炒作过头了。要回答这些问题,有一个简单的办法,就是看一看其他国家的经验,比一比异同。一看就会发现,互联网金融在美国和其他国家早有发展,P2P,众筹,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第三方支付,都出现过,但是规模都很小,也就几十亿,与庞大的传统金融行业比起来简直微不足道。那么,为什么互联网金融在美国没有这么火?美国也有互联网,也有金融,而且互联网和金融都很发达,为什么没有结合在一起,发展出一个更加发达的“互联网金融”。倒是在中国,金融没那么发达,网速也很慢,互联网金融倒是非常热闹。那么到底是什么样的风云际会,孕育了“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仔细分析,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与我国传统金融的落后,金融服务的供给不足,对金融市场的管制密切相关。正是传统金融服务的供给不足,很多人的金融服务得不到满足,才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留下了空间。比如说,支付宝的发展,就是因为传统的银行支付手续繁琐,很不方便,安全也没有保障,才促使了支付宝这种第三方支付的发生。在美国,绝大部分人都可以用信用卡做网上支付,因此第三方支付的市场很小,美国第三方支付的典型代表是Paypal,早在1998年就成立了,但是发展规模并不大,因为传统的支付方式已经做得比较好,给Paypal留下的市场空间不大。再如阿里小贷的发展,根源就是很多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得不到满足,因为我们的中小金融机构不发达,国有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规模大,不太适合于服务中小微企业,中小金融机构又太少,服务的供给不足。这时候阿里介入,因为掌握了这些企业大量的交易信息,这些信息可以用来甄别企业的资质,帮助决定放贷。这样,就抓住了市场的一个机会,阿里小贷就发展起来了。上面两个例子都是有关传统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的,再举一个与管制有关的例子,就是余额宝。余额宝的快速发展,根源在于我国的利率管制。活期存款基本不付利息,现在的利率只有0.35%,可是对应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有6%,去年货币市场的利率也经常达到6%甚至更高,这样就存在一个巨大的套利空间。只要能把钱从活期存款搬到货币基金里面,就可以赚大钱。余额宝就是干了这么一件搬运的工作。查一下数字的话,银行系统的个人活期存款18万亿,这里面有1%的钱跑到余额宝里面,就是1800多亿。现在余额宝的规模是5000多亿,相当于个人活期存款的大约3%,表明余额宝的空间还很大。这里还没有考虑其他定期存款,现在个人定期存款还有28万亿,利率也就不到3%,和货币市场之间还是有一个套利空间,而且定期存款还要牺牲流动性。考虑到定期存款的存款搬家,余额宝类产品可以吸引的资金总量就更大。看起来,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兴起,根源在于传统金融服务的供给不足,以及金融管制带来的套利机会。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运而生的。在全世界范围内,并没有一个如火如荼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兴起。其实,互联网金融的准确概念,应该叫做“中国互联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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