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信托产品的销售渠道有哪些呢?

黄瑜春 2019-11-05 22:38:00

推荐回答

信托产品可以通过以下销售渠道购买。
1、信托公司直销。大部分信托公司都建立了自己的财富管理中心或信托理财中心,并在全国主要经济发达城市招募理财产品销售人员。
2、银行代销。银行代理销售是目前信托产品最主要的销售渠道。银行在网络、结算、服务、政策等方面占据优势,因此掌握着丰富的高端客户资源。银行的募集资金能力主要体现为销售规模大,募集时间短。
3、第三方理财机构代销。第三方理财机构在近几年蓬勃发展,少数公司甚至已经积累了雄厚的客户资源,具有很强的发行能力。信托公司与第三方理财机构进行合作,可充分利用其积累的客户,提高募集资金的速度。
4、证券公司代销。目前我国信托产品通过证券公司代销的数量很少,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信托产品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存在竞争关系,证券公司往往担心自身客户资源的流失。
齐晓姝2019-11-05 23:04:58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银行代理销售是目前信托产品最主要的销售渠道。银行在网络、结算、服务、政策等方面占据优势,因此掌握着丰富的高端客户资源。银行的募集资金能力主要体现为销售规模大,募集时间短。
    麻益良2019-11-05 23:18:09
  • 可以去银行,一般银行比较安全!
    黄百色2019-11-05 23:00:19
  • 银行或者信托公司,比较权威安全。不容易受骗!
    赵风翎2019-11-05 22:54:20

相关问答

影响信托产品收益的因素
一、项目端(资金需求方,以房地产市场为例)
1.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火爆,开发商对前景看好,融资需求增加,因此会推动收益率上升。
2.政策层面的融资难度。开发商有多种渠道,但是受市场和政策调控影响。如果能够发债或银行贷款,那么对信托的需求就会降低。相反如果银行渠道受限,资金压力大时,对信托需求会增加,因此融资成本也会水涨船高。
3.交易对手和项目情况。如果融资方是头部企业,那么资金成本,也就是产品收益率会低一些。相反中小开发商或者区域不好的项目。收益率高一些才能吸引投资者。
二、资金端(资金供给方)
1.市场资金的流向。我们都知道股市和房市是跷跷板,其实理财产品跟股市房市的关系也是如此。哪个市场火了,钱会从其他市场流向这个市场。比如最近股市火了,客户都冲到股市,购买固收类产品的资金就会减少。信托公司为了吸引客户就会提高产品收益。
2.产品期限和门槛。为了吸引客户,同一个信托项目的收益率还跟期限和门槛有关。期限越长,收益越高。门槛越高,收益也越高,比如1000万的比100万的收益率要高不少。
3.季节性波动。无论是投资者还是融资方,行为的季节性都会造成季节性的价格波动。例如春节后,一方面不少资金急着投资,但是不少项目还没有发行,就会形成临时的资产荒,又比如每年暑假,不少客户会选择度假休息,可能会造成临时的资金荒。
作为金融业四大支柱之一的信托业,与银行、保险、证券相比,在个人理财方面,有着其他方式无法比拟的独特优势。信托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切勿盲目将投资信托产品视为无风险的“高息存款”。那么投资者究竟应当如何选择信托产品,才能尽可能地规避风险,有效避免和减少损失呢?
首先,看信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专业水平。信托公司是信托产品的生产机构。因此,投资者在选择信托产品时,应了解信托公司的资信情况,包括其资产状况、组织结构、诚信度、内部管理水平和历史业绩等。相对而言,那些信誉好、选择资金实力强、诚信度高、资产状况良好、人员素质高的信托公司,在项目选择上也较为专业,对项目管理水平较高,即使项目本身出现风险,处置不良信托资产也会更加快速高效。
其次,看融资人的资金用途和还款能力。投资者在选择信托产品时,对融资人的资金用途和还款能力需进行判断。资金用途项目,建议选择有盈利前景、有政策支持的行业进行投资,尽量避免那些潜在风险或者不确定性较大的行业,比如涉矿产类信托。考察融资方的还款能力,可以审阅尽调报告中融资方的财务状况从而进行具体考量。投资者应当尽量避免选择那些还款来源不明确的信托产品。
再次,看具体项目的风险控制措施。在选择信托产品时,应当尤其关注具体项目的风险控制措施。我以为这实际上是选择信托产品的关键。市场上的信托产品普遍采用的风险控制措施主要包括担保措施和结构化设计。担保措施主要为第三人保证、抵押和质押等方式。对于保证担保措施,投资者应当尽量选择保证人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较强的项目。相对于保证而言,抵押和质押属于“硬”担保,担保较为可靠,但是对抵押或者质押也要注意优先选择抵/质押物充足并且抵/质押物比较容易处置变现的信托项目。如果项目采用包括抵押、质押、保证在内的多重担保措施的,则产品的信用等级高。当然,在考察担保措施时还应关注担保的有效性。在具体项目的甄别上,固定预期收益率的信托抵押率、质押率一般都需控制在50%以下。对于股票质押,则需要注意警戒线的设置,即股价跌破一定程度融资方需追加保证金。而结构化设计则要关注优先级与劣后级之间的比例,看劣后信托资金能否很好的覆盖优先级信托收益人的信托本金和预期收益。在风险防控方面,投资者还应考虑固定预期收益率信托产品的流动性问题,例如中途是否可以提前予以赎回等,通常期限越短的信托产品其流动性也就越强。
我国海外信托业务长期以来主要由外资银行 或新加坡香港等独立的信托公司开展,本土机构海外信托服务供应严重不足。本土机构的海外信托业务随着家族信托业务发展才开始兴起,大部分家族信托都是离岸信托结构,2013年年初平安信托 发布了内地第一只家族信托,海外信托起步更晚。除了受信托业整体发展落后影响外,国内信托公司的海外信托发展滞后主要有四点原因:
一是无法设立分支机构。信托机构设立海外子公司一直在构想中,相关法律法规迟迟未出台,目前只有中融信托、中诚信托 、中信信托 、建信信托 、上海信托5家信托机构设立了境外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信托机构的境外子公司新设处于停滞状态。
二是缺乏境外投资经验。我国信托机构2010年才开始布局海外业务,由于缺乏投资经验,初期更多的是与海外投资经验丰富的机构合作,或者是直接和海外机构合作。即便是现在有18家信托机构拿到了QDII 额度,也有不少信托公司把QDII额度直接转卖,真正自己做海外投资业务的信托机构寥寥无几。
三是存在法律监管障碍。海外信托的一切业务都要受海外法律监管,不同的国家法律环境不同,信托监管政策也不尽相同,而国内的信托机构短时间内无法迅速熟悉海外多国的法律法规,连开展海外业务都尚需辅助,更难独立设立海外信托。
四是前期需求不足。设立海外信托大多是为了避税、代际传承等特殊目的,因而海外信托中事务管理类信托居多,而事物管理类信托需求长期不足,2014年之前事务管理类信托占比不足20%,近几年需求才逐步增多,反超传统投融资类信托,占据超过半壁江山。